蚌埠市与宿县地区、滁县地区几经撤并,档案工作机构亦随之改变。 1961年8月4日,蚌埠市人民委员会档案管理科和蚌埠市档案馆同时成立,科、馆合署办公。 “文化大革命”中,蚌埠市档案工作机构无形消失,档案干部被下放或调离,1974年11月21日,蚌埠市革命委员会办事组设档案小组和档案馆。1976年9月7日档案小组改名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档案科。 1981年4月30日,中共蚌埠市委批准成立蚌埠市档案局,局、馆机构合一。1984年5月市档案局内设秘书编研科、业务指导科和档案管理科。1987年6月1日增设办公室。 蚌埠市档案局(馆)的人员编制经过多次调整逐年增加,建馆初期仅3至4人,1987年定编18人(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13人),满额配备。 在职18名档案专业干部中,具有大学本科文化程度的2人,大专7人,中专、高中8人;具有大专档案专业程度的4人,培训教育2人,获得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的计档案馆员5人,助理馆员2人,管理员1人。 蚌埠市档案馆原有库房面积仅330平方米,而且保管条件差。1975年,市委批准在市科学文化宫院内东侧兴建1500平方米的档案楼,1981年竣工,次年迁入新馆,1988年进行了库房改造。 蚌埠市馆积极争取财力支持,逐年添置档案装置及防护设备。1990年陆续购置了复印机、去湿机、空调、微机等技术设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