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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印发《关于档案部门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文件
皖档联发〔1997号〕7号
★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安徽省档案局印发《关于档案部门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计划委员会、档案局,各城建档案馆,省直有关单位、大专院校:
现将《关于档案部门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我们。
安徽省计划委员会
安徽省档案局
一九八七年五月三十日
关于档案部门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暂行规定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关于“各单位在对每一项科研成果、产品试制、基建工程或其他技术项目进行鉴定、验收的时候,要有科技档案部门参加,对应该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加以验收”的要求和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为了保证我省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适应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管理、维修、改造的需要,更好地为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服务,各级档案部门应当认真负责参加工程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
二、工程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施工、设计单位应提供完整、准确、系统的工程建设项目全套竣工文件和资料,其归档范围,按国家计委、国家档案局国档联发〔1985〕10号文件附发的《基本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试行)的规定执行。
三、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的重要依据,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工程建设单位除在《工程验收报告》中简要说明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情况外,还应有工程档案资料工作的专题报告,其内容包括:
1.科技档案资料的数量及其完整、准确、系统的情况(竣工图编制的质量和要求,按照原国家建委一九八二年《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执行)。
2.科技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及其知识结构、领导关系和管理体制;
3.科技档案的管理制度,特别是科技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使用制度;
4.科技档案保管的条件,包括库房、装具、设备等。
四、各级计委和工程建设项目的主管机关,在组建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时,要有档案部门作为正式成员参加并把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五、档案部门参加验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的分工:
1.国家(国务院各专业部)在我省新建、扩建的重要建设项目竣工,凡委托省人民政府成立国家验收委员会的,由省档案局会同所在地档案部门参加验收。
2.省级新建、扩建项目竣工,省人民政府成立验收委员会的,由省档案局(或由省档案局委托地、市档案局)会同所在地档案部门参加验收。
3.省人民政府委托省直专业主管机关成立验收组织的,省直专业主管机关档案处(科)和工程所在地档案部门参加验收。
4.地、市、县新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由有关地、市、县档案局会同城建档案部门参加验收。
5.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小型项目竣工,由本单位的档案部门参加验收。
六、档案部门验收科技档案工作时,要认真地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技术人员对工程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和提供利用等方面的意见。在掌握全面情况的基础上,对整个工程建设档案资料工作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
七、档案部门必须参加工程竣工预验收和正式验收的全过程。在预验收阶段,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写进《预验收报告》,以利于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等有关部门及时组织补救,为正式验收创造条件。在正式验收阶段,对存在的一些重要问题而又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坚持写进《鉴定书》,并限期改进。
八、档案资料的验收工作要与整个建设工程验收同步进行,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和施工等情况,确定验收重点,既坚持标准又要从实际出发,保证竣工档案的质量,使验收工作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
九、档案部门参加验收时,要加强同其他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联系,对在验出中暴露出来的档案资料不全、不准等方面的疑难问题,请有关专业人员帮助查核,切实把好工程档案质量关。
一九八七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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