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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献辑存

《关于全省新华书店人员实行三级管理的报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1984〕76号
批转安徽人民出版社
《关于全省新华书店人员实行三级管理的报告》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现将安徽人民出版社《关于全省新华书店人员实行三级管理的报告》批转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改革全省新华书店人员管理体制,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出版工作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新华书店人员实行三级管理,使各级书店人事、财务、业务三权统一,扩大企业自主权,有利于改变我省图书发行工作的落后状况,开创图书发行事业的新局面。
新华书店人员三级管理实施后,各级书店应着重加强管理工作,努力提高企业经营水平,使图书发行工作更好地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四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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