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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安徽科技出版社出版录音录像制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
新出图字〔88〕第862号
同意安徽科技出版社出版录音录像制品
徽省新闻出版局:
皖新出发字(1988)第07号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安徽科技出版社根据出书的分工范围,配合本版图书出版录音录像制品。配制音像带的读物内容,必须经过精选,切实保证质量。该社音像带的选题和出版计划,应报送你局审核,并抄送广播电影电视部和我署备案。
新闻出版署
一九八八年八月五日
抄报:中央宣传部
抄送:广播电影电视部、安徽科技出版社
打字: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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