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妇女保健

第二节 新法接生


一、培训新法接生员
1950年,合肥、蚌埠、芜湖、阜阳、宿县、滁县等地、市及皖南妇幼保健队,从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热心接生工作的中青年妇女中挑选接生员进行培训。培训期为5~9天,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以实习为主,使培训人员学会判断胎位、保护会阴、消毒断脐、正确处理衣胞处理一般性难产和新生儿假死急救等基本接生技术。此外,组织旧产婆学习新法接生。据芜湖、安庆、当涂、怀远、霍邱、绩溪、六安、全椒等5市47县调查数字推测,50年代初全省共有旧产婆约10万人,据1956年统计,有6万名旧产婆接受新法接生训练;培训近两万名中青年妇女为接生员,成为各地开展新法接生的骨干。基本达到每个高级农业社有1~2名接生员,山区初级农业社或自然村有1名接生员。1959年统计,全省接生员人数达到10.5万人,接生站(组)14167个。50年代,省卫生厅举办难产进修班、助产士进修班,共办9期,培训1771人。60年代,全省培训妇幼保健员114人,接生员4107人。70年代,全省举办妇幼保健班6期,学员计341人,此外,培训妇幼保健员689人、女赤脚医生60人。80年代初,省卫生厅委托省卫生干部学校办妇幼保健站站长学习班2期,学员计6人;委托安徽医学院、皖南医学院办妇产科进修班5期,学员计226人;此外,宿县、六安滁州等地区先后举办妇幼保健培训班和难产训练班。为提高接生员医疗技术水平,1981~1985年分期分批安排乡村接生员到区、乡卫生院实习,严格操作技术。此期间,全省共培训妇幼保健员76242人次,乡村女医生和接生员106791人次。
二、推广新法接生
建国初,即在合肥等城市进行新法接生试点。1953年后,随着各地妇幼保健机构的建立,新法接生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在全省推开。当时,因交通不便,妇幼卫生人员工作十分艰辛,尤其是山区,妇幼人员出诊接生常要步行几十里,如遇深夜出诊,更为劳累。1956年,合肥、芜湖、安庆、蚌埠、淮南等5个省辖市新法接生率已90%以上。是年,安徽省发生严重水灾,灾民中露天生育和孕妇流产、早产者很多,各地组织接生员和经培训的旧产婆,搭棚收容产妇分娩,成立临时接生组,不分昼夜,不顾风吹雨淋,在席棚中为产妇接生仅芜湖等15个受灾县市统计,防汛救灾期间共新法接生7253人次。据1957年底5市3县统计,新法接生率已达37.8%。
根据国家卫生部要求,1952~1956年,全省曾推行无痛分娩法,并成立安徽省无痛分娩委员会。无痛分娩适用于胎位正常、无妊娠并发症、情绪不紧张的孕妇。试点结果表明只要孕妇符合条件,能很好地配合医护人员,则无痛分娩法成功率较高。安徽医学院附属医院成功率90%。拟进行无痛分娩的孕妇,要先上课学习无痛分娩的有关知识,例如六安地区医院,1952年1~11月共上课37次,受教育孕妇90人,分娩36人中,成功30人,成功率83.3%。合肥市1953年1~ 10月推行无痛分娩1475例,成功1298例,成功率88.3%。推行无痛分娩法,医护人员工作量大,产妇住院分娩时间相对较长,在医护人员不足、产床缺乏等情况下,难以长时期坚持。1956年后,此法逐步被其它方法所取代。
1958年“大跃进”高潮中,全省农村掀起“大办产院”的热潮,由集体和群众集资筹办产院,选择年轻、技术好的接生员到产院工作。据年底统计,全省办产院7858个,1959年又增至8042个。条件好的产院分:临产室、休养室、待产室、婴儿室。大多数产院设有临产室、休息室、产妇厨房。淮北地区每个产院平均设产床15张,江南地区平均为2~3张。萧县、巢县、临泉、濉溪4县1959年上半年统计,住院分娩率为80.8%。当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到86.4%,1959年达93.26%,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降至1.65‰,70%孕妇住院分娩。60年代初,受当时经济条件所限,除淮南、阜阳、亳县、太和、嘉山、凤台等市、县26个产院坚持办院外,多数产院因无法维持而解散;安庆专区有214个公社2319个大队没有接生员;无为县各区、公社均无妇幼保健人员;天长县各公社均无妇幼保健人员。全省农村旧法接生、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上升。为扭转上述情况,1962~1963年,全省培训接生员16106人,补充到区、乡卫生院。为解决接生用具,省卫生厅、省妇联报请省委批准,下拨经费4万元,购置接生器械,加工剪刀2万把,免费供应产包用布100匹,发至基层。各地商业、医药部门大力支持,就地解决肥皂、酒精、草纸、油布等接生必需物品。1965年调查经过对接生队伍的整顿、复训,全省有接生30090人,大部分配有接生器械、小产包及少量必备的药品等。
1966~1973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新法生情况未作调查统计。1974年,各地恢复妇幼保健机构,整顿新法接生队伍。翌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60%。1976年,为贯彻全国新法接生经验交流会精神,迅速达到新法接生普及标准(新法接生率95%以上、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在1‰以下),省卫生厅分别在利辛、绩溪两县,召开皖北片和皖南片新法接生现场会,推广两县普及新法接生的经验,规定各地、市、县达标时限。全省农村有5458个生产大队合作医疗室办起了妇产室,很受产妇欢迎。1976年,全省新法接生率达88.4%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2.07‰。1977年,34个市、县达到了新法接生普及标准。1982~198年,全省城乡已有一支稳定的接生队伍,除了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的专业人员外,全省尚有个体、集体产院6个,接生员和会接生的卫生员共计33117人。农村接生员的报酬,1980年前,多数由生产大队给接生员记劳动工分,年终按工分多少决算分钱。接生员工分比一般劳动力稍多。有的地方由产家将自已的工分拨给接生员。1980年后,农不再集体出工,接生均按规定标准收费。1977~1985年,安徽省新法接生情况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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