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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营医药商业 

第二节 中药材经营



一、中药材收购
〔收购网点〕
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中药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为中药材收购拓宽了门路。1950年至1955年,国家将中药材列为土特产,由国营土产公司收购、经营,收购品种、数量都比较少。1955年后,安徽省省、市、县中药材专业公司开始经营,形成全省药材商业收购、供应网点。至1965年,全省药材商业网点达369个,从业人员5636人。各县的城关镇都有一个专营的药材收购点。县以下的收购网点既收购又经营,仅徽州地区八县一镇的收购点就有45个,收购人员165人。
1966年~1978年期间,安徽省中药材收购一度推行“一个头,一本帐”即县以下(不含县)的商业网点,统一划归供销社经营核算,原重点产区公司所属基层网点,除阜阳地区外,其余各地区都将中药经营网点划并给供销社。在此期间中药从1965年的369个减少到1978年的321个,而委托供销社代购点则由1965年的338个增加到1974年的807个,委托代购的人员由820人增加到1442人,增加了75.8%。供销社任务重,业务内容多,而中药专业性较强,每逢猪、禽、蛋、棉、麻、菸等大宗商品上市,药材收购排不上位置影响药材产区的经济活动,出现群众“卖药难”的局面。
1979年以后,随着中药市场放开搞活,收购渠道由原来的单一药材公司改变为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格局,中药材经营活动发生了新变化,到1984年,全省药材(医药)商业网点增加到518个,其中,收购或兼收购的399个,委托供销社代购的51个。商业网点超过10个的有11个县,5~10个的有50个县,徽州地区71个,安庆地区网点84个。
〔收购方法〕
按季节收购。中药材品种繁多,科属各异,一年四季都有产上市,因此,收购工作要根据不同品种,采挖季节、规格、等级、质量、价格、采取广告、广播、黑板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药农了解行情,到指定收购点售药。
收购工作的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早”,即根据市场情况,播种前与药农签订产购合同要早;第二个环节是“多”,即小三类药材市场紧缺,在收购时,扩大收购品种多收;第三个环节是“活”,三类小药材价格是放开的,要实行随行就市,议购议销,灵活定价。
方便群众措施:为了鼓励方便药农出售药材,各地药材(医药)公司,都根据收购季节在交通不方便的偏僻山区,增设临时收购点或委托供销社代购,也有委托熟悉中药知识有鉴别能力的个体户代购,按规定付给代购手续费。其中,对市场紧缺的品种,通过奖励化肥、粮食、棉布等物资的办法,扩大收购量。
见表2—2—4,2—2—5





二、中药材调拨
药材主产区,盛产量大质优的地道药材,如安徽的白芍、丹皮、茯苓、菊花,东北的人参、鹿茸,云南、广西的三七、木香,四川、湖北的黄连、川贝母,江苏的薄荷,浙江的元胡、麦冬,甘肃的当归,宁夏的枸杞等。这些药材,一地有产,供应全国,故有“一方吃全国”之说安徽对全国各地调拨地道药材已成为传统,中医界对某些药材指名要安徽产品,如在处方中习开亳白芍、凤丹、滁菊、宣木瓜等。同样,安徽也需要从外地调进大批药材,调剂余缺对全国调剂面广的三类主要药材,由省列为省管品种,每年下达收购计划与平衡调拨计划,其管理品种亦随市场变化情况常有变动,1972年为30种,1975年为80种,1981年有白芷、丹参、桔梗、半夏、天麻、厚朴、紫苑、酸枣仁、山枝、宣木瓜、板兰根、射干、蔓荆子、柏子、辛夷花、白花蛇、蕲蛇、蜈蚣等二十四种。
建国初,中药基本上由私商经营,药材调拨通过全国各大商埠的药材行调剂交流。安徽的药材商通过水陆交通把地道药材运往上海、南京、武汉、重庆、天津等地,大商埠的药材行,每年派出大量的“水客”往各地采购和推销,有的常住产区,如芜湖市王太和药材行专营批发,张恒春药店批零兼营。1956年,中药业全行业公私合营,国家对中药材实行统一管理,实施派购和计划调拨。1964年,商业部规定由中国药材公司统一管理55种中药材,其中实行派购的有人参、黄连、甘草、菊花、白芍、贝母等30种。三类中药材有酸枣仁桔梗等25种。安徽产的地道药材白芍、丹皮、茯苓、菊花四大名产,作为中国药材公司管计划品种,由国家统一平衡。1956年至1980年,二类药材由中国药材公司下达调拨计划,由省、市、区药材公司按计划执行。二类药材品种,在不同时期,随市场情况变化常有调整,如在1957年起为38种,1964年起为55种,1970年起为29种,1971年起为20种,1976年起为70种,1981年起为30种,1984年起为24种,在管理上采取“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差额调拨,一年一定”方法。
1985年,中药材24个计划品种,除麝香、甘草、杜仲、厚朴为指令性计划外,其余品种均以签订购销合同数为准,计划仅作参考。
见表2—2—6,2—2—7




三、中药出口
安徽省地道药材出口(供外贸部门),自安徽省药材公司成立以来,逐年增加。药材出口的主要品种有白芍、丹皮、茯苓、菊花等50余种。尤以白芍最多,1975年出口722.8吨为历年之冠。见表2—2—7


1960年,安庆第一制药厂产稀桐丸出口印度尼西亚,开创了安徽中成药出口先河。
1980年起,霍山制药厂产断血流片、淮南第一制药厂产小儿奇应丸开始供外贸出口。
1985年,安徽省供外贸出口的中药材总额为599万元(人民币);供应出口的中成药金额为25.88万元(人民币)。出口的品种:稀桐丸、灵芝强体片、降压延寿片(安庆第一制药厂产),银翘解毒片、牛黄解毒片(合肥春风中药厂产),小儿奇应丸、咽喉消炎丸(淮南第一制药厂产)。
安徽省供应外贸出口的中药材品种有102种,其品名有:
栀子、柿蒂、夜交藤、合欢皮、杜仲、厚朴、桑白皮、牡丹皮、丝瓜络、红花、贡菊花、野菊花、金银花、辛夷花、夏枯草、槐花米、艾叶、桑叶、楮实子、火麻仁、女贞子、路路通、天竺子紫苏子、覆盆子、白蒺藜、瓜蒌、蔓荆子、仙鹤草、青蒿、茵陈、细辛、佩兰叶、鱼腥草、益母草淡竹叶、伸筋草、薄荷、车前草、竹叶地丁、鹿衔草、荆芥、蒲公英、菥??、紫花地丁、柏子仁蒲黄、茯苓、草乌、南沙参、紫菀、柴胡、明党参、白前、常山、白鲜皮、青木香、板蓝根、乌药枸杞根、白芍、前胡、桔梗、何首乌、葛根、茜草、地榆、天花粉、百部、天南星、苍术、石菖蒲香附、骨碎补、贯众、天麻、黄精、土茯苓、白芥子、决明子、菟丝子、卢巴子、扁豆、葶苈子、车前子、柏子、补骨脂、扁豆衣、延胡索、斗夏、榧子、瓜蒌仁、海金沙、莲须、蟾酥、蕲蛇、蝉花蝉衣、蜈蚣、鳖甲、地鳖虫、鸡内金。
安徽省中药出口系经外贸部门(上海和安徽)转口香港,销往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菲律宾、加拿大等国家和港台澳地区。
见表2—2—8,2—2—9




四、中药经营实绩
自1954年安徽省中药材公司成立起,中药经营长期以来实行行业统一管理和财务统一核算,这是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模式。它的基本特点是,按计划生产、收购、调拨、供应。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药材开始对外开放,对内搞活。1983年以后实行三级对外,直接交流、自由购销的经营模式,打破了工业与商业,商业内部二级与三级之间和行业之间的经营界限,拓宽了流通渠道,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药材生产的发展,使药材市场供应紧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紧缺品种自1980年的135种减少到1985年的50余种。1985年,全省中药材销售额为4884万元,比1956年的421万元增长十倍以上;中成药销售额为6131万元,比1956年的52万增长百倍以上。全省人均药材消费水平由1964年的0.46元增长到1985年的2.13元。
五、中药贮存、养护
〔中药贮存方法〕
建国以前,私营药店点多面广,分散经营,大部分设备简陋,仓容狭小,经营业务和贮存商品一般都是老式民房,或利用经营场所的空隙地及附属建筑来贮存商品,几乎没有专门的仓库,一遇到货源稍多只得临时租用民房或露天覆盖堆放。如在建国初期合肥的瑞昌药材行、春和义药店上报建筑面积仅有100平方米。
1955年,省、地、县相继建立了药材公司和二级站。1963~1966年,实行人、财、物、产供、销由省公司统一管理。省公司每年从自筹资金(利润留成)中拨出专款用于下属公司(站)基本建设。到1984年,全省中药材公司(站)共有仓库193458.8平方米,其中:自有仓库82389.8平方米,简易仓库65619平方米、租用仓库36260平方米,露天货垛9190平方米,仓容总面积比1979年增加了37.8%,保管设备、运输条件也有明显的改进,普遍添置了货架、垫木、木箱、铁皮箱、缸、罐等各种贮存设备。
中药的贮存养护,既要考虑药材本身的特性,还要考虑温度、湿度、空气、日光等自然因素。避免药材在贮存中发生虫蛀、发霉、泛油、变色、溶化、潮解、风化、气味散失等变异现象。
中药商业常把中药材归纳为十大类,即根茎类、果实类、草类、花叶类、树皮类、藤梗树脂类、菌藻类、动物类、矿石类、其它类。按此分类方法,在贮存保管时,求其大同,区其小异。中药饮片数量较少,一般也按此分类方法密封,密闭保管。中成药作为一个大类单独贮存。此外,分散在各大类的危险品、易燃品、剧毒和贵细药品,从各大类中分离提出,单独存放,专人保管,包装有明显标志。剧毒药材品种有:砒霜、水银、马钱子、乌头等;易燃药材品种有:硫磺、火硝、冰片、樟脑、松香、海金沙等;细贵药材有:人参、三七、沉香、琥珀、犀角、羚羊角、麝香、牛黄、鹿茸、熊胆及中成药的安宫牛黄丸、六神丸等。
中药的传统贮存方法是对一些容易潮解、虫蛀的药材采取曝晒、烘炕、薰蒸、吸潮和对干燥合格品进行密闭盛装,容器主要有缸、罐、瓶、木箱、铁皮箱等。使用的设备有简易的烘桶(箱)、竹编烘罩、硫磺炕、晒药竹扁、晒垫等,几乎全靠手工操作,劳动强度很大。经常采用的方法有:
密封法。将干燥合格的药材严密封闭,使其与外界的光线、空气及害虫等隔绝,少受或不受外界自然因素的影响,以保持其原有的品质,避免发生虫蛀、霉变等损失。
吸潮法。在密封方法的基础上,于梅雨季节到来之前,在密封容器的底部放置适量干石灰块(或干木炭)上面用纸隔开,然后放置药物(用纸包装)盖严密封。
对抗贮存法。将不同的药材存放在一起,使其在贮存期间发挥各自性能,相互抑制,不发生虫蛀,以保持原来的性味和质量。如:将泽氵写片和丹皮片混合存放,则泽氵写不生虫,丹皮也不变色,动物药材祁蛇、乌梢蛇、蜈蚣、天龙、鹿茸等与花椒同贮,可抑制生虫,但此法只能用于数量较少的药材。
硫磺薰蒸杀虫法。硫磺燃烧后,产生有毒的二氧化硫气体能毒杀害虫,是传统使用的杀虫方法。采用硫磺董蒸法,以小室(薰蒸房)密闭或用熏蒸箱为宜。一般在薰蒸室的墙上开一个小洞,外部用砖砌一凸形的炉灶,装上能开关的玻璃活门,以便观察硫磺燃烧情况硫磺燃烧所产生的二氧化硫所体可通过洞口进入室内,至烟雾充满室内即达到杀虫效能再密闭三天即可通风。
烘烤法。对易虫蛀霉变的药材遇阴雨天气无法翻晒时,即可使用烘烤法。过去由于贮存量小,大都使用烘桶、烘箱或竹编烘罩,一般烧炭火烘烤,有人负责照看及时翻动,可使药材干燥和杀死害虫、虫卵。
50年代各级药材公司成立以后,中药贮存养护不断改进,并逐步规范化。如设置轨道式大型烧煤烘房,一次可烘药160多个竹扁,还有远红外线烘房、电烘房等;又如建设水泥专用晒场、晒药时进出换鞋等。
1960年前后,采用化学杀虫、气调养护杀虫等方法。化学杀虫有氯化钅苦杀虫法和磷化铝杀虫法。氯化苦有剧毒,具有特殊的刺激气味,扩散作用较强,挥发速度较慢,使用时将毒液洒开,尽量扩大蒸发面,每立米空气中达到一克左右即能杀死害虫。磷化铝片具有应用广、毒效迅速、使用简便的优点,将货垛用薰蒸帐幕封闭,根据货垛大小,留下2~4个下药口,将磷化铝片均匀洒在木板上,推入下药口内,然后关闭下药口,每立方米库房用5~6克,即可杀死害虫。
1983年,在二级站开始推行气调养护杀虫(充氮降氧),先后在合肥市公司中药仓库试点,投入试验费3万元,购置有关设备,在四个库房内共罩了八个货垛,试验养护动、植物药材一百多吨,绝大部分是易虫蛀、易霉变、泛油、变色的具有代表性的药材30多种,如乌蛇、地龙、当归、党参、菊花等,取得了成功的经验,并组织省内各站参观推广。同年12月份举办了气调养护训练班,1984年在地、市公司推广使用。省公司筹集资金,统一为各二级站代购气调养护所必需的仪器、设备,有燃烧催化降氧机、袖珍测氧仪、热合机、袖珍数字测温仪、隧道式快速水分测定器、复合薄膜等。1984年各二级站使用气调养护法养护药材,对杀死害虫、虫卵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此外,在全省范围推行药材标准包装。即把原药或切片干燥合格后,就地用木箱盛装内衬隔潮纸,外捆铁丝或麻绳加固,每件约50公斤。贡菊药生产地歙县、休宁等地、经加工干燥合格,内用纸包封装,每包250克,外用竹篓作大包装,均在外包装注明品名、规格、等级、毛重、净重、产地和包装日期等。全省地产药材,各重点产区本着运输方便、防潮防霉确保质量的原则,分别制定本地有产品种的标准包装。
〔中药养护制度〕
中药贮存养护工作,是中药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商品的安全,质量的保证、供应的及时,各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分别制定贮存养护规章制度,归纳起来有如下内容。
1、商品贮存必须本着安全、经济的原则,合理规划仓库货区,按照商品性质,做到堆垛整齐、距离适当,标记清楚,核定仓库面积、容量、堆码定额,提高仓库利用率。
2、药材贮存,根据性质分别存放,禁止危险物品、毒剧药品性质有抵触或互相有影响的药品混存,贵重药品,应专库(柜)存放。
3、对有问题商品,积极向业务、药检部门反映,直至向领导汇报,研究处理。
4、建立健全商品保管帐卡,正确记录购、销、存动态,定期对帐,定期盘存,保证帐货相符。
5、商品养护,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根据商品性质、季节变化,及时采取通风、翻装、晾晒、薰杀等方法,防止商品受潮、霉烂、变质、虫蛀等损失。
6、在库商品须堆垛整齐,安全美观,露天货垛须加垫枕木,经常掌握天气预报,如有暴风雨袭击,应加强值班,随时检查,以免商品受损,并注意保持清洁卫生。
7、商品养护专业人员,要组织学习养护知识,指导商品养护工作,定期检查商品质量落实养护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管理和养护技术水平。
8、商品入库,应按入库凭证对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包装进行验收,一般三天内验完,及时办理办完各种手续,传递有关单据,不得拖延积压。
9、中成药入库,每批应有合格证,箱内必须有装箱单,保管员对药品规格、包装进行检查,验收入库,在发票上加盖验收章和签字。
10、商品入库验收,由验收员、保管员负责,如有质量、规格等级技术性强不易识别的商品,应会同药检和业务部门共同验收,对贵重药品必须全验,一般药品,可根据不同情况抽验或全验,验收员、保管员在验收凭证上签字盖章,按件挂上标签、注明品名、规格、重量和入库时间。
11、重视仓库安全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发动群众搞好联防,做好保卫、防盗、防火、防汛、防雷电等工作,严防各种事故发生,确保人身、仓库和商品的安全。
12、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组织,认真执行值班、巡逻、检查、保密制度,对外来人员住宿及车辆存放,必须由仓库负责人同意,办理登记手续。
13、仓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实行分区管理,分级负责,有专人保养和管理,保持经常有效,严禁挪用消防用水,经常保持池足缸满。学习消防知识,经常进行消防演习。
14、加强对火源、火种、电源的管理。货场、库内外严禁烟火和明火作业,用电要合乎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线路。
15、商品出库,必须有正式出库凭证,仓库应按照调拨单或移库单所列品名、数量认真配发复核,如凭证与商品不符必须由开单部门更改,开票人签字盖章。手续不符的,仓库拒绝付货。如仓库无货,将发票退回开票部门,未验收入库的商品,不能配发出库,对出库商品,应根据贮存情况,掌握易霉、易坏、易虫蛀、易潮情况,先进先出。
16、商品出库,业务部门外调大宗品种时,应提前通知储运部门以便编订发货运输计划,做好准备工作,储运科应按运输部门的承运日期,及时编报运输计划,并按批准进货期交运,对急需外调药品,力争快速发运。
17、商品出库,必须做到包装牢固,重量准确,符合运输要求,磅码单、发货票齐全随货同行。
18、凡贵重药品和少量的分配商品(另货),装箱必须有人复核,注明装箱入名字,两人封固出库。
19、商品出库,严格执行出门制度,警卫值班人员检查无误后放行。
六、中药价格
中药价格是中药市场的组成部分。建国以来国营中药商业贯彻“稳定市场,稳定物价”的方针,执行微利政策,运用价值规律,促进生产,搞好供应。自1950~1980年执行全国统一价格,其中经过1957年、1963年和1978年三次较大的调价。调价有升有降,但主要药材价格普遍上升。1980年以后,药材价格实行分级、多层次管理。1983年根据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药材定价权下放,二类药材价格中央管24个品种,省管36个品种,其他品种由地、市管理,地产小三类药材由县管理。中成药省管18个品种,其他品种由地方管理。
据安庆市医药公司资料:市公司的作价办法为中药批发价按成本加14%的进销差率(外加运费)确定,零售价按成本加30~35%批零差率确定。中成药在1983年以后,改为省内产品批发价按出厂价加19%差率,省外产品按出厂价加地差,另外分别根据品种、产地不同加3%~7%的差率予以作价,零售价在批发价的基础上加16%的差率。见表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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