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人民政府原则同意《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纪要》,现转发给你们,请研究执行。 全省民族工会会议于1986年12月27日至12月30日在合肥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精神,讨论研究了我省的民族工作。省民委及各地、市、县民族宗教事务处(科)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省委统战部部长张秉伦、省政府副秘书长刘永年到会讲了话。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我省各级民族工作部门在落实民族政策、加强民族团结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复查、改正了冤假锗案,处理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促进了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1981年全省民族村、民族联合村人均收入为167元,1985年提高到302元,有三分之一的民族村、民族联合村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人均收入水平。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也有发展,目前全省有民族中学7所,小学99所,初步解决了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就近上学的问题。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和自然条件的制约,民族经济的发展仍较缓慢,全省民族村人均收入低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沿淮行蓄洪区和一些低洼易涝地区,还有两万多人的温饱问题未解决。一部分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差,教学质量低,远远不能满足少数民族发展教育的需要。 会议根据全国民委主任(扩大)会议提出的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结合我省实际,确定我省今后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务是: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近期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积极发展民族经济,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民族乡、民族村的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要把解决贫困村、贫困户的温饱问题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坚持自力更生为主、国家帮助为辅的方针,逐步改善生产条件,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开展多种经营,力争在三年内解决温饱问题。要管好用好少数民族地区补助经费和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要继续采取多种形式办好技术培训班,培训养殖业、种植业、畜牧业等方面的技术人才。要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和少数民族特长,大力发展商品经济,加强与经济发达地区的多种联系和横向联合,继续鼓励一部分少数民族群众先富起来,支持专业户,并通过他们的带动,使越来越多的人走上致富之路。 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卫生事业。首先要抓好基础教育。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办好民族中、小学。各地教育部门对民族中、小学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帮助解决并给予适当照顾。要积极开展创建文明村活动,协同文化部门帮助民族乡、民族村建立文化站、文化室。培训业余文化体育骨干,开展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文化生活。要办好民族乡卫生院,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地方病防治工作。 三、加强民族团结,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要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宣传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教育,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促进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相互学习。发生民族纠纷,应采取说服教育和疏导的方法予以妥善解决。 四、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城市民族工作有自己的特点。做城市民族工作,要十分注意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办好少数民族的饮食、服务、屠宰、食品加工等第三产业,以满足少数民族生活需要,活跃城市民族经济。要鼓励和扶持少数民族个体户发展饮食网点,解决过往回民吃饭问题。要做好回民殡葬工作,没有义地的,当地政府要积极帮助解决。 五、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民族乡、民族村、民族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主要干部要由少数民族担任。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县(市)、乡、镇,要注意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民族干部的培养和选拔,民族工作部门可提出建议,供党委和政府的组织、人事部门参考。 六、加强民族工作的领导。民族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各级政府一定要加强领导,要有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主动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保证民族经济和文化教育事业的顺利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