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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二节 建国后组织部门机构与队伍


1951年12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皖南、皖北区委合并,中共安徽省委成立,并设立省委组织部。
1952年3月,省委组织部制订组织细则试行草案,决定部内设二处一室:即干部管理、组织指导处;党员管理、支部工作处;办公室。干部管理、组织指导处下设4个科,编制人数18人,其中设处长2人,副处长1人,各科设正副科长1~2人。党员管理、支部工作处下设2个科,编制人数8人,其中设处长2人,科长2人。办公室设主任1人,下设秘书2人。全部编制人数36人。
1952年6月,在整编中将党员管理、支部工作处与省委整党办公室合并成立组织处。部内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干部处,处下设9个科,办公室下设2名秘书,全部编制人数81人(包括省委整党委员会48人)。
1953年6月,华东局组织部批准省委组织部成立组织指导处。省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干部管理处、组织指导处、党员管理处。全部编制数55人,实有人数55人。
1954年11月,省委组织部新设立财政贸易交通运输干部管理处和党群干部管理处。到1955年,部内共设办公室、党群干部处、财贸干部处、党员管理处、组织指导处、审干办公室6个处(室)。
1956年,省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组织指导处、干部管理处、党员管理处、干部训练处。
1957年结合整编,省委组织部对下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将党员管理处、组织指导处合并为组织处,并取消了各处的下设科,建立巡视员制度。部内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干训处。编制70人,实有65人。
1959年10月,中共安徽省委监察委员会与省委组织部合署办公,1961年6月分开。到1961年7月,部内共设有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3个处(室),行政编制71人,实有人数96人。另外,附属单位招待所、畜牧场285人。
1961年9月,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编制委员会关于省直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企业及附属单位精简意见的报告,决定省委组织部定编64人,下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调查研究室。
1962年12月,全省第十次组织工作会议要求,地、市委组织部,一般应设立干部科、组织科,分别管理干部、党员工作和组织指导工作。县委组织部,也要设专人管理这几项工作。县以上组织部门,一般应配备部长2~3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巡视员,专门做考察了解干部的工作。地、市委组织部的巡视员,应配备相当于县委部长和区委书记一级的干部;县委组织部的巡视员,应配备相当于区委书记和区委委员一级的干部。据1962年底的统计,全省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干部共有1042名。其中省委组织部78人,内有正副部长6人,秘书长1人,正副处长(主任)17人,巡视员、秘书31人,其他干部23人。地、市委组织部300人,县委组织部666人。全省区委、公社党委组织部干部2956人,其中区委组织工作干部627人,公社党委组织工作干部2329人。
1963年5月,省委组织部将下设机构调整为综合干部处、财政贸易干部处、党群政法干部处、工业交通干部处、农林水干部处、组织处、办公室共7个处(室)。1964年5月,将下设机构调整为干部处、组织处、办公室,另设审干办公室。处下设组,设一级巡视员和巡视员。
1965年5月,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批转省委组织部、省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级国家机关部分机构、编制和精简各部门内部处、室意见的报告”,决定省委组织部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干部处、审干办公室。
1967年1月,合肥地区“造反派”组织夺了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委员会的权,成立“安徽省革命造反派总指挥部”,各级管理机构几乎全部瘫痪,省委组织部工作亦陷于停顿状态。
1968年4月18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成立,下设办事组、政治工作组、生产指挥组、人民保卫组,取代了原省委、省人民委员会的下属工作机构。
1969年6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下发《关于执行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办事机构编制试行草案的通知》。省委组织部的工作职能由省革命委员会政治工作组中的组织小组和干部小组所取代,其中组织小组编制20人,干部小组编制21人。1970年5月,省革命委员会决定将组织小组和干部小组合并为组织小组,仍隶属政治工作组,编制35人。1973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编制领导小组下发文件,决定将组织小组的编制调整为46人。
1975年8月,中共安徽省委批转省革命委员会编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省直机关机构编制的报告,决定撤销省革委会政治工作组,复设省委组织部,定编75人,下设办公室、干部处、组织处、纪律检查处、审批小组。
1978年4月,省委组织部下文将审批小组改为审干办公室。8月,省编制委员会下文,同意省委组织部增设老干部管理处,将干部处分设为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全部120名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05人。到1978年底,部内下设有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组织处、老干部管理处、纪检处、审干办公室共7个处(室)。
1979年1月,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省委组织部纪律检查处撤销,人员划归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0年6月,审干办公室改名为干部审查处。8月,老干部管理处划归省委老干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到1980年底,全部设有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组织处、干审处共6个处、室。
1981年,省委组织部编制105人,实有人数90人。1982年编制122人,实有人数98人。部内设有办公室、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组织处、干审处和党群口分党委(1981年6月设立)。
1983年下半年机构改革后,部内机构、编制均发生了变化。全部共有编制110人,实有人数107人,其中正副部长5人。部内下设办公室、研究室、调配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青年干部处、组织处、干审处、机关党委共10个处、室。
1987年9月,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纪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以安徽行政管理干部电视学院的电教中心为依托,联合成立“安徽省党员电化教育中心”,作为经常性的全省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机构。省委组织部、宣传部、省纪委等单位,在不增加编制、不改变人事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分别抽调干部到电教中心工作。省党员电教中心不列入正式机构序列,由省委组织部代管。
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立党员管理处。
到1989年底,省委组织部编制113人,实有人数99人,其中正副部长4人,退到二线的老干部3人(原副部长),正副处长27人,一级巡视员19人(副处级),巡视员33人,其他干部5人,工勤人员8人。部内下设办公室、研究室、调配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青干处、组织处、党员管理处、干审处、机关党委共11个处、室。附属单位2个,即招待所和省党员电教中心。全省组织部门干部总数4740人,其中地、市委组织部干部722人,县(市)委组织干部2013人,乡(镇)组织委员1911人。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历年编制及实有人数情况见表1—4—2。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编制、实有人数统计表
表1—4—2(1953~1989年)

说明:表中1953~1965年机构名称为省委组织部,1969~1974年为省革命委员会政工组组织小组1975~1989年恢复为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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