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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统战工作

第五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统战工作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此后,中国共产党的统一战线工作,转向巩固和发展与各民主党派、各阶层、各民族以及一切可以团结和争取的人士的合作。
建国后,中共安徽各级统一战线组织相继建立。到1952年底,在中共安徽各级组织的领导下,各级统战部门和统一战线组织,为建立和巩固人民民主政权,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建立人民政权的同时,与各民党派、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建立了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各级、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代表,人民政府委员、协商委员会委员中,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及少数民族人士占有一定的比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各级政府部门中,对一些具有代表性、有业务专长的民主人士进行实职安排。这一时期,共安排副省长4人,正副厅局长32人,全省5个省辖市安排副市长8人,全省各地安排副县(市)长23人。
从1950年下半年开始,至1952年底,全省统一战线组织推动各界人士参加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和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简称“三反”)及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简称“五反”)运动。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各界民主人士除参加土地政策和时事政治学习外,还组织各界具有代表性的人士参加了土改工作团和土改参观团。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各阶层、各界民主人士都参加了签订爱国公约、和平签名、慰问志愿军、捐款捐物、动员参军,等等。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各地除组织各界人士学习惩治反革命条例外,还吸收了一部分在社会上有名望、有代表性的民主人士参与审理一些重大反革命案件。在“三反”、“五反”运动中,在向各界人士普遍进行爱国守法教育的同时,在工商界着重惩治了一些非法资本家和严重违法的工商户。在宗教界,组织了对宗教政策的宣传、学习,开展了宗教界的反帝爱国运动。对少数民族宣传、落实民族政策,并帮助、扶植城乡少数民族发展生产,改善生活。
1953年,安徽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进入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开始执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其间,全省统一战线组织具体参与、指导了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完成。
通过这一系列的统战工作,各界民主人士普遍受到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政治思想觉悟有了提高,参政议政意识有了增强,人民民主政权进一步得到巩固,推动了全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一、各级统一战线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中共各级统战部的建立〕
民国38年(1949年)4月初,中共中央华东局决定:安徽境内以长江为界,划分皖北、皖南两个行政区,分别成立皖北、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同年4月6日、5月13日,中共皖北区委、皖南区委相继成立。
1949年10月,中共皖北区委统战部在合肥市建立,宋日昌任部长。翌年6月,中共皖南区委统战部在芜湖市建立,胡明任部长。1951年12月,皖北区和皖南区合并,翌年1月2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成立中共安徽省委。此间,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也随之设立。
在中共皖北区委统战部、皖南区委统战部建立期间,中共中央下达了“各级统战工作部门的业务与组织机构的建议”。根据此建议,中共安徽各地、市、县委陆续建立统战机构。到1952年底,蚌埠、安庆、芜湖、合肥、淮南5个市,宿县、滁县、阜阳、六安、安庆、芜湖、徽州7个专区及所属的70个县(市),均建立了统战部。此外,政府部门、群众团体、大型厂矿企业和各大学的中共总支、支部,也都陆续配备了统战委员。
〔筹建全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
建国初期,安徽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内设立的协商委员会,作为地方统一战线组织。
1949年11月30日至12月6日,皖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合肥召开。会议选举成立了皖北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1950年8月20日至29日,皖南区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芜湖召开。会议选举并成立了皖南区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稍后,皖南区的屯溪、芜湖、宣城、歙县、贵池等5个市、县,也相继成立了协商委员会。
1951年12月,皖北、皖南两区协商委员会协商成立安徽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曾希圣为筹备委员会主任,胡明为副主任。12月28日,筹备委员会举行第一次会议,通过安徽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备委员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及各小组人员名单。
经过近一年的筹备,1952年12月23日至30日,安徽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合肥举行。应参加会议正式代表751人,实际到会代表728人。会议选举产生了安徽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这届协商委员会中,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及少数民族人士占有一定的比例,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在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期间,皖南、皖北区协商委员会和省协商委员会作为统一战线组织,为组织和推动各界人士学习中共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时事政策,参加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建国初期,皖北、皖南区协商委员会除分别组织各党派、工商界、文艺界、宗教界人士学习国家的重要政策法令和重大时事政策外,还组织他们着重学习全国政协于1949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共同纲领”;抗美援朝战争开始后,各级协商委员会又协助政府动员人民参军参干,捐款捐物,制订《爱国公约》。在协商委员会和人民政府的号召下,全省人民很快掀起了送子参军和捐款捐物购置飞机大炮的热潮。此间,安徽著名爱国民主人士房秩五在将一手创办的浮山中学(今属枞阳县)送交人民政府之后,又于1951年6月亲自送女儿参军。1953年,省协商委员会协助省政府组织了由各界人士组成的“安徽省赴朝慰问团”,率领黄梅戏剧团一班演员奔赴朝鲜慰问演出。据统计,截至1951年6月,全省捐款达1516.7亿元(旧币)。在土地改革运动中,省协商委员会两次组织各界人士参加土改工作团和参观团,参加土改工作,参观土改实绩。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各级协商委员会组织了各界人士参加对反革命分子的公审大会和控诉大会,并吸收一部分代表性人物参加反革命案件的审查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颁发后,1954年4月10日,省协商委员会举行座谈会,召集省政府机关、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共61人,分组讨论(共分4个组)“宪法草案”。在此基础上,正式成立了安徽省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接着,该委员会在全省组织实施学习“宪法草案”,使全省很快掀起了一个学法守法的高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委员会(简称省政协)的建立〕
1954年8月,安徽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原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鉴于此,省协商委员会于1955年1月召开常委会,就筹备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安徽省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同时,拟定了实施意见。
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有关规定,1955年2月3日至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政协)安徽省第一届会议在合肥举行。会议期间,依据省协商委员会筹备会的决定,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了政协安徽省第一届委员会。
继省政协成立之后,各市、县也先后建立了政协组织。与此同时,原来的协商委员会随之撤销。
〔协助民主党派建立和发展组织〕
建国前,安徽只有中国农工民主党(简称农工)、中国民主同盟会(简称民盟)两个党派建有组织,且处于地下状态。建国后,在中共安徽各级统战部门的协助下,农工、民盟组织得到了发展,其他民主党派也先后在安徽建立了组织。
1950年11月至12月,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民盟、农工、中国民主建国会(简称民建)、中国九三学社(简称九三)等各民主党派中央,先后通过《关于发展组织的决定》的决议。为了支持和协助各党派发展组织,提高其政治威望,1951年中共中央指示:“目前应大量吸收一批进步分子和中左分子加入民主党派,其中包括十分之一、二的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以便培养新的骨干,建立一个巩固前进的阵地。”按照中共中央这一意见,1951年6月,中央皖北区委统战部,制订了皖北区民主党派发展计划,决定首先在安庆、合肥、蚌埠3个城市发展组织,动员一定数量的适合参加民主党派的共产党员和青年团员加入其组织,做民主党派的骨干,以提高民主党派的政治威信,为民主党派的发展、巩固奠定基础。在具体组织实施时,针对一些共产党员、青年团员和知识分子不愿接受组织委派参加民主党派的情况,皖北区委于1951年8月先后两次召开有区直机关干部和中学教师参加的动员大会,中共皖北区委宣传部部长陆学斌和统战部副部长罗平,分别在会上作了统战政策的专题报告。同年9月4日,皖北区又组织召开了各行政机关的人事科长、秘书主任及民革、民盟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就民革、民盟两个党派的组织发展问题展开详细的讨论,同时制定了协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的计划。
1951年5月,中共皖南区委专门召开有统战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协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的指示精神,统一党委一班人的思想认识。在此基础上,区委作出了协助民主党派发展组织的决定。同年6月,按照区委的决定,由统战部牵头,召开了一次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会上,统战部、民主党派的负责人反复协商,共同研究制定了民主党派发展组织的计划。此间,统战部的负责人还找民主党派的负责人个别谈心,交换意见,帮助他们解决在发展组织中碰到的“交叉碰头”、“互争发展阵地”等一些具体问题。为了将民主党派的组织发展工作落到实处,1951年8月,统战部又派员前往屯溪会同中共徽州地委、屯溪市委,帮助他们具体制定了协助各民主党派在屯溪市发展组织的计划。
经过有计划、有组织的发展,各民主党派的人员有了大幅度的增加,人员素质也有所提高,组织机构日趋完善。至1955年底,安徽有民革、民盟、农工、民建4个民主党派建立了组织。其中,民盟还建立了省级机构。这些党派组织,分布在合肥、蚌埠、安庆、芜湖、屯溪等5个省辖市。全省的民主党派成员也增加到1453人(不包括各民主党派互相交叉的人数),其中在国家机关任职的占50.9%,在文教界的占39.8%,在科技界的占8.6%,其它方面占0.7%;中上层分子占其成员总数的46.51%,中共党员、青年团员交叉在各民主党派中的占7.32%。1949年至1955年安徽省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情况见表1—6—3。安徽省各民主党派发展成员情况一览表
表1—6—3(1949~1955年)

〔改组与建立各级工商联组织〕
建国前,安徽各地工商界均建有众多的封建行会性质的同业公会和商会。这些商会组织,在解放后仍全部或大部保留了旧人员,内部关系复杂。
为了纯洁工商组织,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改组工商业联合会”的意见,中共安徽各级统战部门从1952年3月起,配合和协助各地工商组织对工商联和同业公会进行改组,重点是对合肥、芜湖、安庆、蚌埠4市的工商联组织和同业公会进行改组。
1952年3月28日,在中共安徽省委统战部和合肥市委统战部的协助下,合肥市工商界代表在举行的协商扩大会上,对原工商联一些人的非法活动进行了检举、揭发和控诉。在此基础上,会议宣布:(1)原合肥市工商联筹委会,其21名成员中,因有汉奸、流氓等不法分子13人,组织实属严重不纯,应立即解散。(2)盐商16家同盟盗窃国家财产罪行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3)由合肥市增产节约检查委员会指定在20个正当行业中,推举筹委候选人,成立工商联筹委会。4月24日,省委统战部又组成两个工作组,分别去芜湖、蚌埠等市,对工商联筹委会和工商界上层人士进行摸底排队,为工商联改组做准备。到1952年底,合肥、芜湖、蚌埠、安庆4市工商联均已改组。
在对几个主要城市的工商联进行改组的同时,对几个主要城市的同业公会也进行了整顿改组。“五反”运动后期,合肥市对54个同业公会进行了一次彻底改造。对在运动中被打烂的同业公会一律取消,局部被打烂的予以改组,成立“临时工作委员会”。委员多数是从运动中选拔出来的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随着市场活跃,经济繁荣,广大工商户提出要正式成立同业公会。鉴于此,在1952年7月,统战部门协同工商联又对同业公会进行了全面改组。以“临工会”为基础,照顾各行业大、中、小户的适当比例,以工商联职工各同业公会中经过学习、觉悟较高的32名干部为基本人选,吸收工商联委员9人,统一编成小组,对全市的36个行业(性质相同的行业合并)集中进行改组。与此同时,蚌埠的53个同业公会,芜湖、安庆的同业公会,也参照省里的做法,并相继完成了改组任务。通过改组,同业公会肃清了其残留的封建行会性,改善了行业的内部关系,便利了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对工商业的管理。
在完成对几个主要城市的工商联和同业公会改组的基础上,1952年8月10日,安徽省工商联筹委会筹备处成立。11月18日,工商联筹备代表会议召开,成立了工商联筹委会。1953年12月3日至20日,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会员代表大会召开,正式成立了安徽省工商业联合会。1953年底统计,在全省的74个市、县里,有63个正式成立工商业联合会,占85.14%;成立筹备委员会的3个,占4%;未成立的8个,占10.8%。此外,各地在工商户比较集中的集镇,也分别建立了一些工商联组织。其中,建立工商联镇分会的有208个,成立办事处的有182个,成立工商小组的有33个。
从1953年10月起,安徽开始筹建和改组各县、镇工商联组织。其做法是:以城关区工商联组织为基础,吸收各集镇的工商户代表参加县工商联代表会议,并吸收其代表人物参加县工商联或筹委会的领导工作。县工商联下面的各行业,一般不设同业公会,采取行业委员会的组织形式,有事开会研究,不设办事机构,性质相同或户数不多的行业可适当合并,以减轻工商户的负担。至1954年3月,全省各县、镇均已建立或改组了工商联组织。二、对爱国民主人士的安置、调查与鉴定工作
为了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做好爱国民主人士的安置、调查与鉴定工作的指示,中共安徽各级组织和统战部门,从新中国成立之初,即开始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地抓了此项工作,并按照要求完成了工作任务。
〔安置爱国民主人士〕
安徽全境解放后,中共安徽各级组织和统战部门,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安置民主人士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各级政府、政权机构及统一战线组织内,对一大批党外人士作了政治安排和组织安排(担任领导职务),让他们参政议政,在各种不同的岗位上发挥其专长,为安徽的政权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贡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
对于一些知名度较高,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党外人士,在政治上予以安排。如有的经过提名、选举,当选为人民代表;或经过多方协商,让其担任协商委员会委员或政协委员。据统计,安徽省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为751人,其中安排民主人士204名,占代表总名额的27.5%;省第一届人民政府委员名额43人,其中安排民主人士22人,占总数的51.2%;省首届协商委员会委员91人,其中安排民主人士35人,占总数的38.5%。
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后,各阶层民主人士安排情况见表1—6—4。
各阶层民主人士安排情况表
表1—6—4(1955年2月)

做好民主人士的实职安排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一项极其重要的统一战线政策,也是巩固政权、推动经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中共安徽各级组织和统战部门,在建国之初,即将那些条件适合且工作又需要的党外人士,安排担任政府部门的领导职务。
据调查,全省在各级政府中安排民主人士担任实职的,有下列人员:
1950年12月,皖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排党外人士许杰任行署副主任,朱子帆为委员。
1950年12月,皖北人民行政公署成立,安排党外人士沈子修担任行署副主任。
1956年以前,安徽省人民委员会安排民主人士任副省长的,有民盟安徽省委员会主委许杰,副主委沈子修、陈荫南,及民革安徽省委员会主委余亚农等4人。安排担任省人民委员会各厅、局正副厅(局)长的党外人士23人(其中正职4人)。安排担任省辖市副市长的党外人士有8人。安排担任副县(市)长的党外人士23人。
〔对党外人物的调查与鉴定〕
1951年6月26日,中共皖北区委向中共各地、市、矿委转发了中央统战部《关于人物调查研究工作的几点意见》及《党外人士调查研究提纲》,要求各地统战部门建立专门机构,抽调得力干部,集中力量收集人物资料,争取到1952年底,对以下人物做到初步了解,有案可查:(1)军政委员会委员、省政府或市政府委员,及在省直机关任职的厅长以上的党外人士。(2)民主党派中的中央委员、省(市)地方委员(包括候补委员)。(3)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及协商会中的党外人士。(4)其他知名人士(华侨、宗教界、少数民族代表人物)。
1951年10月12日,中共皖北区委又向中共各地、市、矿委统战部转发了《中共西北局统战人物调查研究纲要》,要求各地在1951年底前完成两项工作:(1)设立专人负责人物调查研究工作。(2)按照各地县具体情况,拟定人物调查计划。至此,各阶层人物的调查、研究和鉴定工作,在全省大部分地区展开。到1953年初,各级统战部经过排列名单,整理材料,分析研究,党委审定,初步统计出省级各界党外代表人物63人,排出华东局一级的党外代表人物有许杰、沈子修、余亚农、朱子帆、陈荫南、潘锷鏱等14人。与此同时,还将这些代表人物的有关材料及鉴定意见上报给中央统战部。
1953年3月7日,省委统战部根据中央统战部、华东局统战部“关于各阶层代表人物鉴定问题的指示”,经中共安徽省委同意,给各级统战部发文,就各阶层代表性人物的鉴定工作,再次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同时对鉴定人物的范围进行了明确分工。至此,对党外人物的调查与鉴定工作在全省展开。
为了交流情况,推进工作,1953年5月29日至6月1日,省委统战部组织召开了一次有各地、市委统战部部长参加的全省统战工作会议,听取汇报,征求意见。会上,就上层代表人物的鉴定范围、代表性、政治态度及使用安排意见等,省委统战部的负责人向与会者作了阐明,同时提出了具体要求。会后,各级党委统战部再次抽调得力干部,专门做党外有代表性人物的鉴定工作。同年10月,安徽省级人物鉴定工作全部结束。
经过调查、研究、鉴定,全省共有省级和相当省级的代表人物74人。其中,省人民政府委员20人,省协商委员22人,民主党派省级机关委员4人,大学教授、中学校长和科技人员25人,宗教界上层人物3人;民主党派成员31人(民盟15人,民革9人,民建会5人,农工2人);无党派民主人士43人。按政治情况划分:解放前抗日战争时期即靠拢中共的4人。一度参加中共,脱离中共组织后仍保持对中共同情或始终同情者13人。在较长时间内与中共有过断断续续的联系,但彷徨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持观望态度的15人。一贯不参加政治活动,对国民党不满,对共产党亦不同情者18人。一贯依靠国民党,但在淮海战役后因见国民党大势已去而投向中共者23人。一贯坚持反动立场者1人。解放后积极参加各种活动,拥护中共政策者32人。参加政治活动态度不够积极,一般拥护中共政策者29人。抱敷衍态度或消极抗拒者13人。鉴定结果,政治上可靠的17人,一般可靠的44人,不够可靠的11人,政治嫌疑分子2人。
经过全面调查鉴定,全省共有统战对象18934人。其中,无党派民主人士与民主党派成员2308人;文教科技界的高级知识分子1437人;宗教、少数民族上层分子868人;分散在县以上城市的旧军政官吏(科、营长以上)、旧知识分子7080人。又据芜湖、蚌埠、合肥、桐城等市、县的典型调查统计,全省共有资本主义工商业者7241人。三、在工商界开展的统战工作
解放后,中共安徽各级组织和人民政府,依据中共中央及中央统战部有关文件精神,通过没收官僚资本企业、调整工商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改造、开展“五反”运动、组织公私合营等,初步复苏了安徽经济,繁荣了各地市场。
〔没收官僚资本主义企业,逐步建立和发展国营社会主义企业〕
解放前,安徽仅有79个官僚资本企业。解放后,中共皖北区委、皖南区委和人民行政公署根据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决议,贯彻没收官僚资本的方针政策,在接管城市建立革命秩序的同时,原封不动地没收了这79个企业。这些企业,除淮南煤矿、马鞍山钢铁厂、铜官山铜矿等由华东局工业部直接管理外,其余均改为安徽地方国营企业。
在没收官僚资本企业期间,中共皖北区委、皖南区委和行政公署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对有官僚资本股份和敌伪财产的私营企业进行清理,将被没收的官僚资本和敌伪股份作为公股,企业改为公私合营;二是在企业内部进行民主改革和生产改革,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实行民主管理和经济核算制度等。通过这些措施,私营企业从维持、恢复,迅速得到发展。据统计,1952年私营工业生产量较1950年增长40%,职工人数增长50%。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全省有计划地新建了一批国营工业企业。皖北、皖南两区又分别建立了贸易总公司及所属分公司和支店。同时,还建立了一些供销合作社。到1952年,国营工业由1949年的57个发展到221个,产量较1949年增加667.25%。国营贸易总额已达6.93亿元,占整个社会比重的40.83%。
没收官僚资本企业,兴建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国营贸易企业,使人民政府直接掌握了经济命脉,控制了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促进了城乡物资交流,稳定了市场物价,对安徽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调整工商业,改善公私、劳资关系〕
1950年3月,国家实施财经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平衡财政收支,稳定物价,加强国营企业对市场的领导,起到了重大的作用。但是,由于多年来通货膨胀的影响,全省遭受到严重的洪涝自然灾害,一些产品不适应市场的需要,1950年上半年,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资金缺乏,产品滞销,生产萎缩,引起工厂关门,商店歇业,失业增加。如1950年3月,芜湖市有2000工商户报请歇业,经批准462户歇业。接着,蚌埠、安庆、合肥共有680户私营工商业者要求歇业,被解雇工人达7000人以上,公私关系、劳资关系弄得十分紧张。
1950年6月,中共七届三中全会召开,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状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报告,提出“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是获得财政经济状况根本好转的三个条件之一。中共皖北区、皖南区委和行署遵照毛泽东的这一指示精神,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全省各地开始对工商业进行调整,并侧重对公私关系进行调整。
在价格政策方面,国营贸易公司针对有些商品过分缩小差价和批零价格不分的问题,在照顾产运销三者利益的原则下,合理地调整了批零差价,如百货由原来的5%扩大为5~20%,棉布由5%扩大为5~10%,粮食由4.5%扩大为6.5%,食盐由3%扩大为8.2%;地区差价根据不同商品及运输条件,省内一般为5~20%。
在税收方面,调整了税率,一般减征25%左右。对前来缴税的私商,热情接待,简化手续,实行民主协商办税。对一些确有困难、生产停滞的私营工业,不仅在税收上予以减免,而且以“委托加工、代购、代销”等方式予以扶持。与此同时,对部分生产经营困难较大的私营工商业,组织他们按行业成立劳资协商委员会,对私商与税务部门及工人在工资、福利待遇中发生的矛盾,通过“劳委会”协商解决,使税收工作有了促进,劳资关系也有改善。
在调整工商业过程中,皖南、皖北区举行了土特产物资交流大会。1951年5月,两个区的行署分别在芜湖、合肥召开有数万人参加的全区性土特产物资交流大会。会前,私营工商业者向外地同行发出了3000多封联系信,邀请商友前来参加贸易洽谈。工商界又组织私商访问团和推销工作组到产、销两地沟通情况,让私商建立“伙伴”关系,为开展远地购销奠定基础。土特产物资交流大会开始后,在税收方面给予减免,银行办理土产押汇等。国营公司和工商管理部门亦从场地安排、交通运输、经营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协调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由于各方支持,私商热情高,这次土特产物资交流大会达到了预定目的。据统计,在交易会上,皖南区成交额453亿元(旧币),皖北区成交额627亿元(旧币)。
工商业通过调整,全省的私营工商业逐渐得到恢复,生产经营有了好转。皖北区私营工商业1949年为6.05万户,至1951年增加到10.2万户,比上年增加68.59%,1951年7、8两月的营业额超过上年的营业额总和,出现了淡季不淡,旺季早旺的商业景象。
〔开展“五反”运动,打击不法资本家〕
全省的私营工商业,在贯彻国家调整工商业政策和国营经济的扶植下,得到了恢复和发展,很多私营工商业者对共产党的政策表示拥护,爱国热情高涨。如1950年积极认购国家发行的胜利折实公债;抗美援朝中,参加爱国示威游行,给志愿军捐款捐物等。但是,也有少数资本家或私营工商业者趁调整之机,进行行贿、偷税漏税、盗窃国家财产、偷工减料、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等违法活动(也称“五毒”)。这些问题,扰乱了国家的经济秩序,给安徽人民带来了新的灾难。
安徽出现的“五毒”问题,在全国各大中城市也普遍发生。为此,中共中央在1952年1月发出《关于在城市中限期展开大规模的坚决彻底的“五反”斗争的指示》。
1951年底,合肥市工商界首先开展“五反”运动。运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动员,学习文件,搜集材料,为运动的开展作准备;二是群众检举,不法资本家自我坦白交待问题;三是收缴不法资本家偷税漏税款项。1952年1月31日,在省委统战部、合肥市委统战部的协助下,合肥市工商界召开全市51个同业公会近3500人的大会,动员开展“五反”,并决定在工商界中进行5~7天的学习。2月,蚌埠、芜湖等市相继开展了“五反”运动。经过对违法工商户的调查和群众的检举,各地发现和处理一些不法商人。
1952年2月,省委统战部机关的“三反”运动告一段落后,随即抽出部分人员参加合肥市工商界开展的“五反”运动。同年4月,又抽调6名干部组成两个工作组(每组3人),分别到芜湖、蚌埠两市参加“五反”运动。同时,帮助工商联进行筹建和改组。
1952年7月,全省在几个城市的工商界开展的“五反”运动基本结束。通过“五反”斗争,揭露出一些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为。据合肥、芜湖、蚌埠3市统计,不法资本家和违法工商户盗窃国家财产、偷税漏税计294.83万元(经复查,减免12.46万元)。全省进行“五反”运动的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屯溪5市和阜阳城关镇共16322户,处理的结果:守法户6657户,占40.78%,基本守法户7408户,占45.38%,半守法户2130户,占13.04%,严重违法户103户,占0.63%,完全违法的24户,占0.15%。此外,全省扣押了严重违法的资本家62人,其中有16人被判处了徒刑。
通过“五反”运动,对广大私营工商业者进行了一次爱国守法教育,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使资本家的权力受到了限制,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创造了条件。
四、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面改造(简称对资改造)
1953年7月,中共中央统战部召开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政策1953年6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了中央统战部提交的《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公私关系问题》的调查报告,确定了中国共产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要在10年到15年或者更多一些时间内,基本上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81页)。并且确定了对资本主义商业利用、限制、改造方针,以及经过国家资本主义道路完成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途径。同年9月24日发布的庆祝国庆四周年口号,向全国人民宣布了这条总路线。,研究并部署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工作。会后,中共安徽省委听取了省委统战部的汇报。翌年7月,省委决定成立安徽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工作(简称“对资改造”)领导小组(组长姚克),下设办公室(简称第六办公室)。1955年12月,为进一步加强对私营工商业的领导,又成立了中共安徽省委对私营工商业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张恺帆任组长)。这两个机构,领导着全省的对资改造工作。
〔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开展对私营工商业的调查:1954年1月18日,省委统战部给各级党委统战部下发了《关于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当前几项工作的指示》一文,要求各地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私营工商业户的调查摸底工作。
经过调查,初步搞清了安徽省私营工商业的一些基本情况。据统计,全省私营工商业约有19万户。其中工业(包括手工业)约有5万户,占全省私营工商户26.3%;商业11万户,占全省私营工商户58%;行商摊贩3万户,占全省私营工商户15.7%。共有从业人员30万人。连私营工商业者家属总计约130万人。占全省总人口4.45%。资本额共约5000亿元(旧币),1953年商品销售总额76565亿元(内批发16576亿元,零售59989亿元),为1952年商品销售额的108.46%。1952年公私比重:工业公占48.6%,私占51.4%;商业公占46.6%,私占53.4%。
省内私营工商业的特点:机器工业少,小商户及手工业占绝对比重,在全省19万户私营工商户中,资本在10亿元以上者仅有工业8户,商业4户。据芜湖、蚌埠、合肥、安庆、淮南5个市的调查,资本在1亿元以上者187户,5000万元以上者222户,全省5万户私营工业中,10人以上有动力设备的大型工业仅112户,16人以上手工业作坊97户,合计209户。商业情况更为复杂,在11万户私营商业中,计有51个不同经济类型的行业。其中杂货业28881户,占私营商业总户26.26%,全年营业额10629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24.3%;百货业7250户,占私营商业总户6.59%,全年营业额3304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7.62%;棉布业13261户,占私营商业总户12.05%,全年营业额9540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22%;纸张文具业1125户,占私营商业总户1.02%,全年营业额819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1.88%;五金业1405户,占私营商业总户1.27%,全年营业额819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1.9%;药业5181户,占私营商业总户4.71%,全年营业额2064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4.53%;竹木制造业1949户,占私营商业总户1.77%,全年营业额382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0.88%;服务业(如饮食、旅店、浴室、理发等)29509户,占私营商业总户26.83%,全年营业额8982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20.72%;牙纪业9941户,占私营商业总户9.03%。上述9个重点行业,共有98502户,占私营商业总户89.54%,全年营业额37921亿元,占计税户的私营商业全年营业额87.22%。
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展公私合营:1954年初,省对资改造部门依据中财委召开的全国扩展公私合营计划会议精神,制定了《对全国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方案(草案)》。同年3月,省委书记曾希圣在中共安徽省第二次代表会议上,作了《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问题》的报告,并就对资改造的方针原则、扩展公私合营的计划与要求等,作了详尽的阐述。8月底至9月初,全省又专门召开了一次地、市委统战部和市财委第六办公室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听取各地上半年扩展公私合营情况的汇报,研究并制定了1955年至1957年扩展公私合营计划,以及将有10个工人以上的资本主义工业基本上纳入公私合营轨道的“计划大纲”。至此,全省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进入了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展公私合营阶段。
安徽省工商业实行公私合营的做法,大体是:首先,各地运用开会、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向资本家宣传公私合营的政策,使其自愿申请合营。在合营对象被确定后,即派工作组(或驻厂员)下厂,做好合营前的准备工作;其次,依靠工人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被委派人员进厂后,找老工人、生产骨干和一些熟悉企业情况的人员谈话,了解企业资产、资方内部关系,解放以来历年盈亏,分息分红、财务、设备、技术、生产管理方面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等;第三,对一些敏感的问题,如人事安排、清产定股及处理企业中股东垫款、资方债务等重大问题,与资方及工人群众反复协商,在基本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由资方申请,经政府批准后宣布合营;第四,各级政府与对资改造部门在扩展公私合营工作的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大带小,以先进带落后,先组织私营联营,后实行公私合营;第五,对已经合营的企业,在进行改组、改革的同时,继续加强对资方人员进行教育,充分发挥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在生产经营上的积极性,使之有职有权,守职尽责。与此同时,在生产中开展技术革新、劳动竞赛等活动,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使生产潜力获得了较好的发挥。一般企业合营后都提高了产品质量,降低了生产成本,增加了利润。据1954年合营的10个规模较大的企业统计,全年共盈余100余万元,较合营前有明显增长。利润分配是采取“四马分肥”(所得税、股息红利、企业奖励金、公积金)的办法,1954年的利润分配,一般股息红利占利润的20~28%,按股金年息折合2.4厘至1分5厘,基本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占利润总额25%的标准。
1954年全省共扩展公私合营企业39家,1955年扩展公私合营70家,到1956年3月公私合营高潮到来后,全省10个工人以上工业总户数的99.08%实现了公私合营。另外,1954年至1956年扩展公私合营企业中,上海市陆续内迁了立兴搪瓷厂、振丰棉布厂、大盛玻璃厂、大通热水瓶厂、华丰面粉厂等12家私营工厂来安徽,与安徽省的工厂进行了公私合营。
安徽省私营工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6—5(1956年5月10日)

对私营工业统筹兼顾、全面安排:1954年下半年,安徽由于发大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到1955年第一季度,大部分私营工业企业原料不足,生产很不正常。据402户大型私营工业企业统计,除已合营的32户外,先后歇业和停工的71户,处于亏损状况难以维持的151户,勉强能维持的107户,有盈余的仅41户(10.2%)。
针对这种状况,中共安徽省委责成对资改造部门和各级党委统战部,在抓好扩展公私合营工业的同时,对国营、合作社营、公私合营、私营工业等,应实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的方针,以帮助私营工业度过难关。据此,安徽省1955年对暂未合营的私营工业采取“产品归口,一条鞭抽到底”的措施,统一安排生产任务。即,对主要行业的大型工业,通过加工订货和统购包销等形式,把私营工业纳入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对大量的中小型工业,则分别不同情况,由归口单位统一考虑,采取不同的措施,安排生产,如对生产正常的小煤窑、矾矿、电力、铁砂等业,采取加强管理和组织整顿相结合的办法使之便于以后的改造;对生产任务不固定,经营有困难的印刷、机器修配等业,则调整公私比重,适当分配生产任务;对因水灾造成的原料不足,公私均有困难的棉织、卷烟等业,则采取国营、合作社让出部分任务和尽可能压低库存储备量,并按照奖励先进、照顾落后的原则,调整工缴费;对地区分布不平衡的碾米等业,在可能与自愿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指导其迁厂生产;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同类产品或有协作关系的私营厂,在自愿的原则下,促使其私私联营或并厂生产,为今后实行公私合营创造条件。
经过归口统一管理安排,除部分行业因水灾造成原料不足,公私均有困难和少数产品不对路、销售有困难的尚存在暂时困难外,基本都进行了安排,仅加工订货、收购包销这一项,到1955年底,私营工业给国家加工订货的产值即达2062万元,达到了安排与改造的目的。
全省资本主义商店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6—6(1956年6月)

对私营批发商的社会主义改造:即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全省对私营商业采取“一面前进,一面安排,前进一行,安排一行”的办法,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式,引导他们转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事业,逐步改造成为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商业。
1953年下半年,全省的6个直属市和7个重点县共有批发商443户,从业人员3052人(其中劳方1908人,资方1144人)。1953年批发额1.48亿元,占社会批发总额的25.86%。对他们的改造,具体办法是:对经营主要商品和主要农土产品的批发商以及长途贩运商,由国营批发业务予以代替;对社会主义商业未经营和不能代替而市场上又需要的批发商,如小百货和从事边远地区小土产的小贩运商等,予以维持或适当限制;对一些被代替和确实过剩的行业,引导他们把资金和人员转到其他行业或改营零售。据6个市、7个县的统计,到1955年第一季度,私营批发商转业者126户,转零售93户,市场需要继续保留的161户。随同转业的388人,转零售的395人,继续经营的962人。截至1955年底,国营、合作社营批发额比重已占总批额的95.82%,私营批发额仅占4.1%,公私合营批发额占0.08%。
经过这样的改造,剩下的大都是经营零售商品的小户,他们都在1956年一、二季度随同私营零售商实行了全行业公私合营。
私营零售商、小商小贩的社会主义改造:1954年,全省私营零售商约11万户。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私营零售商中即有批购、经销、代销等国家资本主义的初级、中级形式,但多是临时性的。同年年底,根据“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安徽加强了对私营零售商的安排改造。一是对纯零售商业户进行全面挂钩,凭簿进货,固定批发对象,取消对消费者直接批发;二是撤销部分国营、合作零售机构和让出部分零售商品;三是扩大对私商货源供应和热销货分配比重,如食糖、煤油、胶鞋、竹壳水瓶、各色花布等热销货和时令商品;四是对困难户进行扶植。即,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动员增资,银行适当贷款,以及并店经销、代销等办法,维持其经营。对私营零售商业的改造,大致分两个阶段,先是以经销、代销形式,再则以公私合营和合作商店、合作小组为主的形式。随着粮、油、棉、布等商品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对粮、油、布私营零售商全部纳入代销、经销。1956年春,各地的私营商业都转为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的全行业公私合营,基本上完成了对私营零售商的社会主义改造。
在对私营批发、零售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将其基本纳入国家计划轨道后,从1954年底开始,安徽对为数众多的小商小贩进行改造。其实施办法是:在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商业的领导下,先从城镇开始,把小商小贩分别纳入3种形式进行改造。即,15%的小商店参加定息形式的公私合营;25%的小商店组成了合作商店;60%的小商小贩组成了合作小组。到1957年,安徽有14.3万多户小商小贩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约占全省私营商业户的80%。
在对城镇小商小贩改造的同时,省对资改造部门即在六安县苏家埠、宿县夹沟镇两地分别进行了对资改造的试点工作。1955年底,开展了对农村集镇(2万人口以下)小商小贩的改造工作。其方法主要是:根据自愿的原则,在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下,加以组织,通过互助合作道路,逐步过渡为供销合作社商业,即变为供销合作社的企业门市部、分销店和流动供销处。对从事商业贸易的富农,一般的使之弃商转农,由供销社代替其业务,以限制和逐步消灭其商业剥削。至1956年3月,全省2200个农村集镇已改造1859个,占84.4%。此后,在已经改造的基础上,进行了整顿组织,克服偏差,作好经营安排,改进工资制度等工作。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安徽工业落后,现代工业少,手工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较大,1952年,手工业的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占6.3%,接近于轻工业总产值的50%,相当于重工业总产值的3倍。但是,由于技术落后,资金缺乏,有些手工业到了破产的边缘。
1955年初,全省开始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做法是:一般从供销入手,通过加工订货、收购包销等方式,从手工业供销小组、手工业合作社到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途径,由小到大、由低级到高级逐步进行改造,使其生产关系得到改变。手工业供销小组,想方设法,帮助手工业克服供销方面的困难;手工业供销合作社,是由若干个手工业者或供销小组联合组成,这种形式适应分散面广的个体劳动者的要求。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一般均为集体所有制,实行按劳分配的原则,有的实行工具分红和部分按劳分红的原则。
在农村,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行业,如生产笆、篓、桶、盘、锄、镰等,基本上都同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建立一并进行改造。技术性较高的手工业,如宣纸、舒席等,另组织专业的生产合作社。
1955年底,全省手工业共组织生产合作社(组)2684个,6.5万余个体手工业者加入了合作社(组)组织。1956年初,安徽手工业合作化加快速度,由手工业者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组)共3385个,人数为167433人,占原有人数(195615人)的85.6%。其中生产合作社社员为120054人,占71.7%;生产小组组员为39755人,占23.75%。
1956年2月20日至29日,安徽省召开第一次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代表大会,宣布安徽省已基本实现合作化,会上成立了安徽手工业合作社联社。3月,全省6个省辖市和肥西、繁昌、歙县、全椒等26个县,全部实现了手工业合作化。到1957年底,全省完成了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私营交通运输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956年1月,安徽开始对私营交通运输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当时,全省共有木帆船25378艘,载重253478.91吨,从业船民69267人,船工8280人,其中资本主义性质的542艘,载重2052.9吨,船主及家属1698人。排筏共有2563个,载重5922.8吨,排工21066人,排民2709人。私营汽车237辆,载重734.7吨,1955年底前先后合营了85辆,尚有152辆,载重451.3吨(其中属资本主义性质的61辆,载重173.5吨;个体经济性质的91辆,载重277.8吨),从业人员389人,其中管理人员为80人,司机93人,车主兼司机91人、助手147人,车主兼助手144人。私营马车共有628辆,载重630吨(其中资本主义性质的有63辆,个体经济性质的有565辆),从业人员911人。此外,全省共有木帆船修理业61个,汽车修理业14处(其中属于资本主义性质的有3处,个体经济性质的有11处),从业人员90人。
对个体经济的木帆船,改造形式是组织运输合作社,生产资料采取定值定息,船舶实行统一管理和维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并提取公益金、公积金和船舶维修费;社内实行民主管理,随着公共积累的扩大和船民思想觉悟的提高,逐步过渡到高级运输合作社。如条件具备,群众自愿,即直接组织合作社。凡适合国营轮船拖带的个体木帆船,采取定值定息,纳入国营拖驳,船民转为国营工人。
对山区排筏的改造办法,同个体木帆船运输业一样,组织运输合作社,对资本主义性质的木帆船以合营的形式改造,对船舶采取定值定息。对私营汽车运输业的改造办法是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对私营马车运输业的改造办法,因其绝大多数人个体经营,分别组织运输合作社。在对私营交通运输业的改造中,国家共投入资金40万元。
截至1956年6月,全省私营木帆船、轮驳船全部合营定息。私营木帆船已改造的占船只总数的93.8%,占吨位总数的96.5%,其中30吨以下组织合作社的船只占82.99%,吨位占75.4%,建立合作社224个。30吨以上的适合轮船拖带进行合营的船只占4.4%。吨位占17.9%,合营船队36个。私营马车已改造的占车辆总数的88.3%,占吨位总数的87.87%,建立合作社20个。私营排筏、货运人力车和车船修理业,除个别地区外,都已进行登记管理、归口改造,私营运输报关商行,也由国营运输企业全部吸收安排,基本上完成了组织改造任务。
〔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
1955年12月10日至19日,中共安徽省委召开了有镇以上党政负责干部共1400余人参加的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问题的决议和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对这一问题的指示,分析全省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对资改造的有利条件。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了全省从1956年到1958年全部完成对私营工商业(包括小商、小贩、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任务。这次会议后,全省的私营工商业,很快掀起了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的高潮。1月16日,合肥市私营工商业全部公私合营。同日,该市有7600余人在逍遥津公园举行集会,以示庆祝。20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屯溪等城市,亦实行了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接着,各地县城也推动合营。此间,不少资本家主动把过去抽逃的资金、帐外资金、金银首饰、地下埋藏的黄金银元和其它财物拿出来,作为企业的新投资。据不完全统计,到1956年1月20日,各地工商界投入企业的资金有黄金159.36辆,银元15959元,人民币80519元,其它物资折价137861元,合计248681元。
在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高潮期间,安徽认真抓了对资本家的清产核资及增资退还工作。一般采取依靠职工、充分利用资本家要求合营的积极性,先由各厂各店资本家自清、自估、自报,再由各行业资本家组成评议小组,相互审查,最后由各行业公私合营筹委会核定。当时,由于大势所趋,多数资本家报的资产偏低。对此,归口部门组织人力进行检查,并予以适当调整。与此同时,对尚未进行清产核资的,也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进行清估。经调整、清估后,公私合营企业私股固定资产的总值平均提高了20%,基本上做到了公平合理。到1957年7月底,全省公私合营企业的清产核资工作基本完成。在清产核资工作中,对私营工商业者将帐外财产投入企业的增资作了退还。据统计,全省共退还的增资计34.55万元,占增资总额的84.8%。由于落实了购买政策,正确地处理增资问题,进一步推动了对资改造工作。
在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为了便于管理,有利生产,对企业再次进行了改组和调整。1956年上半年,全省将产品相同、生产具有协作关系或生产程序彼此衔接的314个新合营厂进行了生产改组,其中并入地方国营的168户。多数厂经过迁厂合并,集中地使用了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发挥了生产潜力,使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屯溪程隆记铁工厂原来的10户私营小工厂只能做较小的农具修理业务,合营合并后,集中地使用了生产设备和技术力量,按不同的车间进行生产,使该厂能修理较大的机器和大型农具,并能制造鼓风机、水泵、双人打稻机、玉米脱粒机等10多种大型农具。但是,在对某些行业在迁厂并店时,由于缺少经验,结果将一些不应该合并的厂店也合并了,给群众带来不便。对此,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各地在调整的同时,还安排了生产经营,并着手调整工薪和收益分配,使改造高潮开始产生的一些混乱现象基本克服,方方面面的紧张情况也有所缓和。
〔加强政治教育,妥善安排私方人员〕
安徽在对资改造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方针,采取一系列的由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把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与此同时,还注意抓了资产阶级分子的政治教育工作,并对私方人员作了妥善的安排,从而加快了工作进程,巩固了改造成果。
“五反”以后,全省广泛地开展了组织私营工商业者参加政治学习的活动。据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屯溪6市统计,经常参加学习的有2241人,参加临时学习的有19991人,组织学习小组102个。又据53个县统计,经常参加学习的有17138人,参加临时学习的有69140人,组织学习小组2652个。辅导学习的工商界骨干,6个市共有424人,60个县共有6914人。此外,中共各级统战部、各地青年团组织和妇女联合会,在工商业者家属子女中也做了不少工作。
经过政治教育和做工作,私营工商业者的队伍在政治上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愿意接受和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改造的进步分子逐步增多,落后分子日益减少,抗拒改造的顽固分子陷于孤立。据合肥、蚌埠、芜湖、安庆、淮南、屯溪6市调查,在22255个资产阶级分子中,1954年进步分子占8.96%,中间分子占78.09%,落后分子占12.9%;1955年进步分子占25.3%,中间分子占65.2%,落后分子占9.5%。
安徽在对资改造工作中,全省共划资本家7241人,其中工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3506人,商业资本家及其代理人3735人。对此,各地认真贯彻中共的统一战线政策和对资改造方针,对资产阶级分子和私方人员均作了妥善的安排。据统计,全省对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在政治上安排的共有567人,其中各级人民代表23人,各级政协委员268人,各级工商联委员273人,民建会委员及其他人民团体委员3人。在改造高潮中,对合营的工业企业349户的私方从业人员1305人,安排为厂长的3人,副厂长163人,课、股长及车间主任156人,工程技术人员18人,办事员377人,直接参加生产的588人。对他们的工资,高的不降,过低的比照国营企业适当调高。这样,使合营企业的公私共事关系逐步走向正常,私方人员被评为先进生产者的逐渐增多,合肥市1956年第一季度评4人,第二季度评18人,第三季度评26人。蚌埠市福昌火柴厂私方技术科长哈华年,在公方的支持和职工的帮助下,改进火柴的配方,使火柴的抗潮率提高到96.44%,超过了国家规定的95%的标准,因其有贡献被提升为副厂长。
在中共各级组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各级统战部门和对资改造部门的共同努力,安徽历经7年的对资改造工作,终于以1959年全省的资本主义工商业全部过渡到国有化而圆满结束。
私营工业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统计表
表1—6—7(1955年)金额单位:千元

安徽省私营商业基本情况统计表
表1—6—8(1955年)金额单位:元

社会商品销售公私比重表
表1—6—9(1950~1955年)金额单位:千元

私营商业各种改造形式统计表
表1—6—10(1955~1956年3月)金额单位:百元

说明:E是其中资本主义企业,F是改造合计,G是其中经代销,H是公私合营(1956年),I是改造合计,J是其中合营,K是合作商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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