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先进看守所选记
一、六安县看守所
自1973年至1979年,六安县看守所连续6年没有发生逃跑、自杀、行凶、死亡、暴动等重大事故和打骂、体罚人犯的现象。在确保监所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在押犯开展糊火柴盒等室内手工劳动。1979年1月被评为六安地区先进单位。4月被评为全省看守工作先进单位。
1973年初,毛泽东、周恩来关于“废除法西斯式的审查方式”的批示下达后,县公安局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反复讨论,结合看守所的具体情况,进行联系思想实际摆现象,揭问题,查危害,找根源的活动,列出以前打骂、捆绑、脚踢等多种虐待人犯的现象。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恢复和建立健全监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1)坚决凭证收押,凡没有《逮捕证》、《拘留证》的拒绝关押,克服了无证关押现象;送押人犯时,承办单位必须简要介绍案情,便于分管分押;夜间送押人犯时,承办单位必须事先联系,以便加强警戒,保证安全。(2)建立人犯档案,记录人犯在监内表现,适时提供承办单位办案和量刑时参考。(3)加强值班,除警卫中队哨兵值勤外,看守干部始终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遇到情况及时处理。如在押犯靳某患化脓性阑尾炎,深夜突然发作,值班干部及时发现,送医院抢救脱险。(4)密切掌握动向,每星期从每个号房各提1至2名人犯,了解监内人犯情况;每逢重大节日或政治活动,都加强控制,做好防范,并经常通过已释放人犯和解送已决犯了解号内情况。如已决犯周某在解送前,揭发了同号盗窃犯刘某秘密写串供信缝在拘留犯崔某的被子里,托其释放时带出的违法行为。(5)严格履行各种检查制度。人犯入所时,首先进行讯问、登记、编号,并对其人身和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犯罪证据和可疑物品及时扣押,防止将危险品带入监内。重婚犯李某入所时,身藏两包老鼠药,准备自杀,当即被查出,避免了事故发生。对出所人犯也坚持人身和物品检查,防止为其他在押犯夹带信件和物品。1976年10月,人犯童某释放出所时,用挖空的肥皂为同号犯罗某托带图谋翻案的信件被查出。
对人犯来往信件一律进行登记审查,转交承办单位酌处。据1975年统计,全年人犯来往信件1580件,通过审查,发现有问题的信件197件,既了解了人犯动向,又配合了预审工作。诈骗犯汪某,家住寿县圣桥公社,流窜到六安县马头公社进行流氓诈骗犯罪时被拘留,入监时谎报姓名住址,伪造历史。在信件审查中发现姓名住址与入所登记不符。抓住这一疑点及时提审,汪犯终于交待自己曾因强奸幼女罪服刑5年,出狱后又来马头公社作案的全部事实。每逢重大节日,与预审部门和看守部队密切配合,共同对号房门窗、地板、墙壁、衣物等进行全面检查。对人犯家属送进的物品严格检查,准予接收的均用两联单登记,拒绝接收的当即退回。加强对人犯教育,促进思想转化。首先加强对毛泽东著作的学习。坚持用毛泽东思想教育改造人犯。对新入所的人犯,第一课就是按照毛泽东对监管工作的批示进行教育,使其懂得人民政府对待一切罪犯不是以打骂对待他们,而是教育改造他们,使他们感到只要自己不是顽固不化、抗拒到底,人民政府都会“给出路”。为使人犯便于学习,每个号房发一套《毛泽东选集》,除自学外,规定每天集体学习2小时,各号房指定1名罪行较轻、表现较好、有阅读能力的人犯带领学习。平时提审人犯,也把学习情况作为了解的内容之一。人犯学习时,看守干部经常深入号房听一听,看一看,以示监督。
加强形势教育,每个号房都发有《人民日报》、《安徽日报》、《红旗》杂志,规定第一版为必读内容。同时还利用重大节日由公安局负责人作形势报告,组织人犯联系思想开展讨论,谈心得体会,论改造收获,议努力方向。人犯汪某通过学习,又主动交待了1970年曾在邮箱内投递反动标语的罪行,从而使久侦未破的一起积案得到破获。
加强政策教育。针对少数人犯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政策持怀疑态度,怕坦白了会受到从严处理的思想状况,看守干部有计划地进行个别谈话,讲清政策,指明前途,阐明只有老实交待问题,才能争取立功赎罪。人犯王某、谭某所犯罪行,证据确凿,但王某拒不认罪,谭某主动坦白,王犯受到从严判处有期徒刑20年,谭犯判刑7年。
加强生活卫生管理,实行革命人道主义。他们遵照毛泽东“要把犯罪的人当做人”的指示,切实加强在押犯的生活卫生管理。人犯的伙食费用和粮食标准均按规定标准开支,人犯食堂每天下粮、用菜均由看守干部、炊事人员亲自过秤,记帐盖章,以示负责。蔬菜旺季多储备,以便淡季调剂伙食。人犯食堂自己喂猪2至3头,节日宰杀改善人犯生活。伙食帐目日记、月清、年总算,每月作出核算报表提交审查。为了解决人犯喝水、用水问题,伙房设有开水炉,每个号房备有冷热水小缸各一口,开水满足供应。夏天放有粗茶防暑解渴,冬季有热水瓶、保温桶,所内有澡堂。夏季每日洗澡,冬天每20天洗澡理发1次。衣被原则上自备,个别确有困难的酌情给予解决。号房内外由人犯轮流打扫,保持清洁。夏天每日喷洒一次杀虫药,冬季每月喷洒1至2次药粉,消灭蚊蝇害虫,以减少疾病发生,每号每天放风两次,共达1小时以上,允许人犯在警戒线内散步、洗晒衣被、修剪指甲等活动。所内设有医疗室,并定期到各号房检查病情,对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病的人犯及时隔离,及时治疗。在押犯鲍某胃出血,2名人犯中暑,均及时送医院抢救脱险。偷窃犯卜某入监后一直身体不好,治疗无效,后确诊是胃癌,经批准保外就医。盗窃犯张某因害怕处理,对自己的问题迟迟不敢交待,由于受到革命人道主义对待,感动地对看守干部说:“你们把犯人当人待,不打不骂,给吃给穿,有病给治,使我受到很大教育,我愿意彻底坦白,交待罪行,争取政府从宽处理,我要重新做人。
”二、太湖县看守所
太湖县看守所在粉碎“四人帮”后,认真拨乱反正,建立健全看守工作规章制度,在监所设备简陋,干警力量较少的条件下,出色地完成看守所工作任务。1977年至1978年被评为安庆地区看守工作先进单位;1979年被评为全省看守工作先进单位,1980年和1981年连续两年荣立集体二等功。该所多年来始终保持一个稳定、精干、团结战斗的干部班子。所长吴传宏,素以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律已,全部精力都扑在看守工作上。他重视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对他们既关心爱护,又严格要求,言传身教。吴传宏1979年9月退休后,刘攀柱接任所长,他言行一致,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扎实。其它干部、职工,不论严冬酷暑,还是节假日都坚守岗位。在日常工作中,他们始终实行值班责任制、干部、职工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从不互相推诿。值班干警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不当班的干警白天照常上班,晚上住在所里,随时协助值班干警的工作,该所全体干警时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多年来,坚持做到“五勤”,即“勤深入监房,对人犯实行面对面的管理教育;勤找人犯谈话,了解人犯思想动态;勤巡视监房,细致观察人犯动态;勤动脑筋,遇事认真分析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调查;勤作记录、不论是发现或处理问题,还是与人犯谈话,了解情况,都有详细文字记载”。因此,对每个人犯的思想动态、表现都了如指掌。
他们在监管工作中,注意发现人犯中每一个疑点,抓住事故苗头,迅速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因而连续5年没有发生自杀、行凶、逃跑等重大事故。其主要做法:
一是严格收押检查。防止违禁和危险物品带入监内,把好监所安全第一关。几年来通过入所检查,从38名人身上查获刀片、老鼠药、弹簧鞭和手表、现金等各种危险和违禁物品,防止了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是不断进行监房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之中。坚持每天多次巡视号房,观察人犯动静,每星期全面检查一次监房。通过巡视检查,共发现人犯企图逃跑、自杀6起,均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防患未然。1981年5月22日下午,看守员张顺成为监房喷洒药水时,发现杀人犯曹某睡的铺扳下,有块玻璃瓶底,当即收缴。经提审曹犯供认,当天上午放风时,拾到一只小玻璃瓶,在放茅时又将瓶敲断,准备当晚割颈自杀。于是对曹犯采取防范措施,加以严密监视,未发生事故。
三是坚持出所检查,防止为在押人犯传递书信,串供翻案,配合了审讯、审判工作。几年中共查获在押犯夹带信件12封,制止了串供现象。
该所重视对在押人犯教育改造工作,把看守所办成教育改造人犯的阵地,把教育人犯认罪服法、改邪归正,当作看守工作中心任务。每天组织人犯学习书报杂志4小时,每月进行一次书面或口头测验;每逢重大节日,请公、检、法部门负责人对人犯进行训话教育,每月由股、所长进行一次形势、法律、政策和前途教育。同时针对每个人犯不同情况,对症下药,因人施教,坚持不懈,使20名在押人犯由不认罪转化为认罪,有37名人犯坦白交待了隐瞒的罪行,促使在押人犯检举揭发重要线索23条,刑侦部门利用这些线索破获积案15起。在释放出所的66人中有64人没有重新犯罪,使判刑的79名犯人全部认罪服法。1980年至1981年,看守所收到投入劳改的犯人写来的感谢信20封,其中3人在劳改释放后去看守所表示感谢。
该所虚心接受检察机关对看守工作的检查督促。1980年以来,县检察院每月对监所工作进行一次检查,重大节日,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检查。收押人犯时,请办案人员介绍案情;提审后向办案人员了解人犯认罪态度;人犯在关押期间的好坏表现和思想动态,及时向办案单位反映;人犯的坦白检举材料及时转办;案件法定时限即将届满时提前催办。因此,该所的看守工作既取得了有关单位支持,又密切配合了侦察、审讯、起诉和审判工作。
三、郎溪县看守所
郎溪县看守所于1987年被省公安厅授予“连续21年安全无事故先进单位”称号。至1989年底,连续24年安全无事故。
为了达到依法管理的目的,看守所干警长期坚持做到:(1)认真学习政策、法律,努力提高看守干警的政治业务素质。(2)坚持凭证收押、释放和依法催办。坚持凭证办事,按法律手续处理公务,即收押、提审、释放必须凭法律证书;到期案件分别是用电话和法律文书催办;拒绝以打电话或字条收押或释放人犯。1988年,依法催办案件182件196人,保障了人犯的合法权益,避免了监所人犯积压拥挤现象。(3)进行政策教育,促使人犯认罪服法,检举揭发他犯违反监规和犯罪行为。针对人犯的心理特征,抓住典型,从宽处理。使那些动摇不定的人犯理解相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立功赎罪”等有关政策,打消其顾虑,交待罪行和检举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已批准劳教3年的余某,经干警多次教育,提供了一起重大盗窃隐案线索,捕获了两名案犯,追缴赃物折款1684元,兑奖券2万元。经上级批准,劳教期减为一年半。同时,加强监督教育,依法严惩“牢头狱霸”。1988年8月,盗窃犯张某和苏某对新入监的3名人犯拳打脚踢,并进行流氓侮辱。对此,县政法委员会立即成立了由公检法联合组成的调查组,很快将全案查清,县法院以流氓罪对张、苏二犯分别加刑5年和2年的处罚,在看守所公开宣判,并借此机会及时开展打击“牢头狱霸”斗争,号召人犯检举揭发违反监规的人犯,开展了“怎样维护和保持监内良好秩序”的讨论。通过这一活动,共收到检举揭发材料16件,责令5名有“牢头狱霸”行为的人犯写出书面检查。
1988年初,该所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36项工作制度,并依据“看守所工作制度》和《看守所目标管理试行方案》,结合本所工作特点,拟定出《引进目标管理机制,实行看守干部岗位责任制记分办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分明;干有目标、做有计划;日有考勤、月有核查;起到了自我约束,互相监督的促进作用,使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尤其是将那些罪行重、几进监所、情绪异常的案犯确定为重点人犯,由包监干部掌握和控制。在每月两次的人犯动态分析会上详细介绍情况,使重点人犯始终纳入干部的视线之内,处在多层次的管教、控制之下。抢劫杀人犯雍某在监内说:“这次失败了,早知道这样,拼他一个够本,干掉两个赚一个、能跑则跑就好了……”。干警针对该犯的抗拒心理,采取严密控制措施,协助办案人员顺利通过了审讯、审判,直至执行枪决。在清监检查中,从盗窃犯李某短裤里查出一张串供字条,根据这一线索,破获了一起久侦未破的重大团伙盗窃案,追缴赃款赃物折款1700元,将团伙案犯全部抓获。
该所立足现有条件,充分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对人犯不打骂体罚,不轻易训斥,主要是教育疏导,促进入犯认罪服法。仅1988年,该所干警共提人犯谈话2110人次,提供线索21件,配合办案17起,破获大要案2起,抓获犯罪分子3人,追缴赃款4000余元。
实行人道主义,做到文明管理。着重抓三项工作:(1)持续抓人犯的生活卫生管理。对人犯在生活卫生上要求达到“四清洁”(地面、铺面、墙壁、用具清洁)、“五条线”(被子、毛巾、牙具、鞋子摆放),值班和包号干部经常督促检查人犯打扫监室,保持整洁,定期给人犯理发、洗澡、晒被,对监室、炊具、厕所经常进行消毒,预防疾病发生。对于生病的人犯,所医及时给予医治。人犯陈某在入监前患有胃病,经治疗胃病全愈,陈犯关押6个月,没有一次违反监规,他激动地流着泪说:“真没想到,干部对我们坐牢的这么好,我一定好好改造,重新做人。”(2)坚持抓文明礼貌教育。该所坚持每月对人犯进行一次人生观教育,逢年过节聘请公检法司四部门的领导人到所给人犯上法制课。平时要求人犯讲究礼貌,有事先报告,干部进监和上级来所检查工作、查看号房时,人犯主动起立排队。人犯与人犯之间要讲平等、礼貌,不准有欺压、凌辱他人的行为。(3)经常抓人犯学习。每个号房都发有2本刑法、刑诉法等法律书籍;每个号房订有《安徽日报》、《安徽法制报》、《皖东南报》、《安徽新岸报》等,让人犯摄取健康的精神食粮。所里还开辟了一间阅览室,购置了一些法律书刊、文化知识书籍,已藏书500多本。每天组织人犯逐号轮流到阅览室读书刊2小时,不定期的组织人犯写学习心得稿件。1989年全年人犯写出稿件200余篇,在监内黑板报上刊出100余篇,出黑板报18期,从而使人犯在良好的环境中得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