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一章 执勤

第二节 重要战斗选记


一、平息亳县“白门”暴乱
1953年1月26日夜,在亳县颜集区的王楼、许洼乡,张阁区的张大庄一带,“白门”道首鲁宗正自称“皇帝”,组织180余名道徒进行武装暴乱,杀害亳县公安局副局长刘杰、公安区员李殿臣、阎集区组织干事何景太等14人,伤2人。
亳县公安中队于当晚11时左右,奉命前去阎集区平息武装暴乱。中队长韩立训、小队长江学生率两个班,于27日凌晨1点多钟赶到阎集区政府待命。早晨8点左右,道首聚集二三百名道徒,各持凶器对部队进行围攻。部队在距离村庄较远的坟堆处与道徒接火(为了避免伤害其他群众,才把道徒引到空旷地带)。尽管指战员们英勇奋战,但由于急行军的疲劳,加之敌众我寡,部队很快被打散。战斗中,队长韩立训、小队长江学生及其他4名战士牺牲,损失长、短枪16支,机枪1挺。
28日上午,阜阳公安大队直属队,涡阳、太和公安中队,省公安总队一个中队,阜阳军分区一个排,省军区一个营,宿县军分区一个连以及驻商丘的装甲兵团一个营的增援兵力赶到。当日下午,以装甲兵为主力,向暴徒展开攻势。战斗中,击毙暴徒80余名,除个别道徒逃窜外,其余均被捕获。
二、平息寿县“三佛道”暴乱
1957年5月14日,寿县公安局侦悉众兴区反动道会门三佛道将发动暴乱,预谋先打众兴区公所,抢劫众兴银行营业所,而后过河攻打霍邱,劫狱放出被逮捕的道首后,再进大别山打游击。
15日凌晨3时,以六安专署公安处一名副处长率领直属民警队一个小队,前往寿县众兴区。寿县公安局派出3名干部、4名武装民警前往配合作战。
15日下午,直属队由任占东带领,奉命到杨仙乡瓦房塘东庄子逮捕道首高本章。到达东庄后,即将高本章捕获。押解途中,为了防止和应付可能发生的意外,干警前后警戒。刚走不远,发现从高家出来3个人,手持刀矛,气势汹汹地追赶上来,企图把高抢劫回去。任占东等见此情景沉着地持枪警戒,喝令“站往”。但来人不听制止,向干警直扑过来。此时,任占东等两人便向来人开枪,不料两人的驳壳枪都发生了故障。来人见此,气焰更为嚣张,任占东当即命令后撤,赶快将犯人带走,自己上前掩护。这时3个抢劫者从3个方向集中向往占东冲击。任立即抱起冲锋枪向劫持者射击,一名劫持者应声倒地。不料冲锋枪又卡了壳,敌人冲上来把任占东扑倒。任占东两手抓住敌人的两支矛枪,3人搏斗在一起。战士朱守田上前增援,一个敌人的矛枪刺中朱守田胸部上端,两人展开了搏斗。此时,寿县公安局干部陶存余、戚传树赶到,将2犯击毙。
这次战斗的胜利,制止了敌人暴乱阴谋计划,同时也分化、瓦解了敌人内部,几个主要道首和若干道徒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三、武装押解新疆调犯
1984年8月,遵照省委、省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指示、武警省总队奉命将几百名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押解到新疆建设兵团,易地改造。8月22日凌晨,执行押解任务的部队与被调犯人在合肥乘专列直达新疆。历时5昼夜,途经6个省(自治区),停靠101个站,8月26日20时20分安全到达新疆库尔勒北站。27日21时,押解人员乘专列返回。
7月24日,成立省调犯指挥部,省司法厅、公安厅、检察院、高级法院、交通厅、武警省总队、蚌埠铁路分局和合肥市公安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徐晓东(省司法厅副厅长)任总指挥,王家山(省公安厅副厅长)、徐成宝(武警省总队副总队长)、周延文(合肥市公安局副局长)、胡芝仪(司法厅劳改局副局长)任副总指挥。下设调犯办公室,胡芝仪任主任,分宣教、审批、联络、后勤、干部5个组。武警省总队党委决定,由具有看押经验的第二支队担任该次调犯专列的押解勤务。该支队第一、第二中队挑选106名军政素质较高的官兵,协助执行押解任务。
调犯专列设立调犯专列指挥部,由胡芝仪、徐成宝任正、副指挥,执行押解任务的省武警总队二支队和有关的劳动改造单位、专列的乘警、专列的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处理调犯专列上的日常工作。同时,武警省总队成立了调犯领导小组,由徐成主负责调犯的组织指挥,并带领机关工作组随车前往新疆,具体指导押解工作。执行押解任务的第二支队成立长途押运领导小组,邵西敏任组长。
执行该次大规模武装押解调犯的任务,是省武警部队恢复重建以来的第一次,押解的犯人多、路途远、时间紧、南北气候差异大。针对这种情况,从接受任务到组织实施,层层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总队司令部拟定了《关于武警担负调犯押解勤务的实施方案》,对参加执勤部队的任务、设想突发情况的处置、警戒措施、组织指挥及各种保障等进行了周密部署。同时,总队掌握一定的机动兵力,担负应急任务。为了做好调犯的通讯保障工作,总队司令部组织技术小组,对现有的有、无线电机器和被复线进行严格的检查和维修。
7月下旬,按照上级的指示和要求,对担负长途武装押解任务的部队进行擒拿格斗、押解勤务知识等应用训练,提高官兵在各种情况下的适应能力。
在押解途中,严格按照“车厢就是监房、门窗就是警戒线”的要求,严密注视车内动态,保持高度警惕。广大官兵以顽强的毅力,克服了很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当专列进入甘肃境内后,气温早晚相差15℃。由于时差反应,不少官兵就用大蒜、辣椒等物驱赶睡意。通信人员始终保证通信“一不断、二不乱”,准确无误、畅通无阻。在各方努力配合下,顺利完成武装押解调犯的任务。
四、围捕强奸杀人犯高志学
罪犯高志学,男,时年34岁,贵池县双桥乡姜村人。曾因强奸罪于1984年3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投入自湖农场劳动改造。1985年5月中旬从劳改场所逃跑,被抓获后加刑2年。是年10月再次逃跑,隐藏家中。1986年5月16日下午,高犯叫妻将其妻妹接来,帮其割麦。其妻知高图谋不轨,遂与其妹共同离家逃避。高犯见妻未归,便于当晚12点左右到双桥乡查材岳父家中,用猎枪顶注其岳父倪某胸口,要他交出大女儿(即高妻),倪借口找女儿而逃避。高犯竟在此时将年仅14岁的妻妹奸淫。后又将该妻妹从查村劫持到姜村,躲藏在家中。
高犯的住房北面是海拔161.7米高的山地,且多幼、灌木林和竹林。东、南、西面都是村民往房,南面较开阔,且南墙仅有两扇窗户、一扇大门(门窗紧闭),东西墙无门无窗,北面有一后门(门紧闭)。房内结构较复杂,中间有阁楼,高犯可以自由上下。从屋内可以清楚地观察到外面的情况,但外面不易看到屋内动静。所以寻找合适的潜伏观察地点比较困难。高犯有猎枪一支,“三八”式步枪刺刀一把。据当时了解的情况估计,还有雷管炸药,高犯曾在看山时狩过猎,当过基干民兵,枪法较准。
5月17日下午3点40分,贵池县内卫中队接到县公安局命令,派5名官兵前往双桥乡姜材逮捕高志学。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组成一个5人战斗小组,于下午4时30分到达双桥乡政府,在乡政府召开了战前动员会,对参战人员进行了编组。5点左右到达现场,对高犯住房形成包围。包围后即向高犯宣传党的政策,展开政治攻势。由于罪犯顽固不化,根据县公安局指示,致战士汪立平由两测潜伏到大门口,用铁锤强行砸开门,试图打开通道,但因大门本质较硬且弹性较大,难以砸开。此时,高犯从门的右侧窗口伸出枪口(猎枪),准备向汪射击,汪遂撤到东墙。5点多钟,汪立平和孙宁又用铁锤在东面山墙打了一个直径约80公分的洞,以便向里观察动静。但高犯利用该墙洞向外丢点燃的硝包,致战士孙宁面部受轻度烧伤。晚上各小组向罪犯据守的房子靠近,缩小包围圈,并安装两盏强光电灯。
当晚23时30分,县局命令派兵增援,加强对高犯住房的包围,严密监视和控制罪犯。
18日上午,根据省公安厅“要确保人质安全,尽可能将高犯后捉”的指示,又继续采取政治攻势。7时30分,高犯用猎枪开始对武警战士和公安干警袭击,打伤武警干战4人、公安干警2人。10时,县公安局命令再次派兵增援。
总队司令部参谋长杨干雄、省公安厅刑侦处副处长王仁安、安庆行署公安处长严志国等现场指挥的负责人研究决定,组成爆破、突击、搜捕3个组,于19时15分对高犯住所发起攻击。具体方案是:首先用炸药包炸开大门;遂放3条警犬突进,然后由地直中队10名战士组成的突击组擒拿罪犯,整个行动由支队司令部负责人统一指挥。
19时15分,随着指挥员的两声枪响,爆破组对高犯往所大门进行了爆破。3条警犬因烟雾弥漫不愿突入。10名突击队员冒着烟雾迅速冲进高犯住房。高犯已将人质打死,自杀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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