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植树造林
1949年我县残存片林不足千亩,森林覆盖率只有1%。片林大多分布在东北部山区的人迹罕至之处,平原地区所存大部分是寺庙、坟墓风水林,如黄里松林、海孜松林和铁佛松林等。有一些单株大树,历史悠久,远近闻名。如曹楼白果树、沈圩古槐为隋朝时所栽,百善古槐、四铺古槐是唐朝时栽植。
50年代初,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组织地领导群众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并首先在东北部山区设立林业工作站。但由于受小农经济的限制,每年山区造林和四旁零星植树面积不过几百亩。到50年代中期,农业集体化给林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县、区、乡各级普遍成立绿化组织,掀起群众性植树造林运动。1954年,蔡里乡塔山农业社造林450亩,铁佛、三铺等区、乡共青团组织营造了“青年林”。1956年,四铺区雷圩小学营造“少年林”两处。1957年,全县造林面积2787亩。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植树造林共计11.6万亩,封山育林3.2万亩,木材积蓄量达2.23万立方米。
1958年,人民公社大搞植树造林,全县造林6600余亩。为了带动全县林业生产,县人委在蔡里山区建立国营林场,当时有宜林面积6万亩,以发展用材林为主。1959年为生产矿柱用材,由省林业厅投资,先后在柳湖、双堆建立柳湖林场和淮海林场,面积分别为2.4万亩和1万亩。是年全县植树造林面积1.3万亩,濉临、濉符、宿永等主要干线公路已绿化,大面积的河濉、堤坡也绿化了2/3以上。从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植树造林虽然声势浩大,但只栽不管,再加上大炼钢铁、大办食堂、“共产风”和自然灾害等影响,林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我县胸径10公分以上树木砍伐大半。1962年开始进行国民经济调整,林业生产才得以恢复。“文化大革命”期间,无政府主义泛滥,不仅每年植树面积下降到2000亩左右,而且乱砍乱伐现象严重,一直到70年代中期林业生产才正常发展。1976年全县农田林网面积达130多万亩,四旁植树人均55株。社队林场发展到35个,面积6.6万亩。70年代后期大搞林粮间作,其中有桐粮间作、杨粮间作、枣粮间作等,以桐粮间作效果较好,面积最大。铁佛、百善、五铺等公社桐粮间作近10万亩。百善区还进行枣粮间作。1979年,我县作为平原绿化先进县出席全国第五次平原绿化会议。
80年代最初两年,由于林业生产责任制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发生乱砍乱伐集体树木的现象,林粮间作树木有所破坏。1982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逐步完善,林业生产发展速度加快,全县植片林4.2万亩,四旁植树983万株,人均12.7株,森林覆盖率达到3.7%。1985年全县片林面积发展到9.8万亩,干线公路及主要河道、大沟堤滩已基本绿化。农田林网以乡土树种进行更新营造,农桐间作又迅速发展。沿浍河两岸和刘桥、马桥两区当年就营造6.7万亩,且长势良好。经济林除2万余亩果树外,还有木本粮油林500亩,桑园万余亩,条类5000余亩。是年,人均植树28.5株,森林覆盖率上升到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