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医疗救援
蚌埠最早出现的医疗救援组织,为20年代初成立的中华民国红十字总会蚌埠分会。民国37年(1948年)在淮海战役中,蚌埠红十字分会曾组织医务人员在淮海战场上收治2000余名国共双方军队的伤员。
建国后,蚌埠红十字会和卫生部门多次组织医疗队,进行医疗救援工作。1954年,在淮水暴涨时,卫生部门组织3个医疗队和1所临时医院,配合防汛工作,救治防汛伤病员。之后,遇有重大灾情,都曾派出抗洪救灾医疗队去淮北一些县,为灾民防病救援。1956年到1976年间,市卫生部门计派出10个医疗队,分别到东流县、广德县、青阳县、歙县、宿松县、泾县、桐城县参加血吸虫病防治工作。1979年5月,蚌埠医学院附属医院派出2名人员,参加由中央组织部组织的援藏医疗队到西藏工作,援藏时间分别为3年、2年。1969年至1983年,该院根据省分配任务,派出17名人员,分5批参加中国援助南也门医疗队,每批时间为2年。1974年至1979年,市属各医院也派出9名医务人员,分别组成到南也门、多哥的医疗队。
1976年8月1日,市成立收治唐山地震区伤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后组建10个医疗点,抽调一批医务人员,先后收治3批963名地震中受伤人员,连同外地转入者共1054名。后经治疗,痊愈回唐山者904名,转往外地14名。1977年4月28日,最后一批返回唐山的重伤员及截瘫者共3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