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教育改造

第二节 民国教诲教育

北洋政府为了感化犯人的思想,把对犯人实行教诲教育作为监狱改良的一项重要内容。民国2年(1913年)12月,司法部颁布的《监狱规则》中规定:“在监者一律施教诲。未满十八岁者一律施教育,但满十八岁者自请教育或监狱官认为必要时,亦得教育之。教育每星期二十四小时以内依小学教育程度读书、习字、算学、作文及其他必要学科,有同等学历者依其程度设相当补习科。在监者请阅书籍限于无碍监狱之纪律及感化之宗旨得许之。”
北洋政府时期全省各监狱一般都设有专职或兼职教诲师。教诲师在监狱长指挥下,负责对犯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诲的方法有三种:一是集合教诲,一般每星期日和国庆纪念日集合全体犯人于教诲堂施以教诲,有时还采取抽签方法洁问往日所教诲的内容,令其背诵或举其大意,看其是否领会;二是类别教诲,区别犯人的罪质、犯数、判刑长短、职业、性情等不同情况,把类型相同的犯人集中起来,或在工场或集中到教诲堂施以教诲;三是个人教诲,一般在犯人入监、出监、转监、亲丧、疾病、赏与、惩罚、接受书信、接见的时候给以启发和诱导。三种教诲方法中除个别教诲专用口头外,其余两种兼用课本。
省属新监对犯人实施的教育,教育对象一般只限于未满18岁的少年犯,教育内容有识字、修身、算术、常识、体操、唱歌等。
国民政府监狱继承北洋政府旧制,明确规定:在监者一律施以教诲及教育。全省新监一般都设有专职教诲师,负责对犯人的教诲事务。县监狱对犯人只是偶而进行教诲,具体事务由管狱员兼理。教诲的基本内容是蒋介石的反革命思想、封建伦理道德等教义以及宗教经典。教诲用书一般有《太上感应篇》、《阴久》、《丹桂集》、《训俗遗规》等。对女犯则择用古今贤母、淑媛孝女之事施以教诲。对共产党政治犯侧重于三民主义、进化论、唯心论、三民主义连环性、国民党如何好,共产党不适合国情等教诲。
为了训化犯人,监狱往往借助于宗教力量对犯人施以教诲。民国12年,皖赣圣公会主教韩仁敦,援照京师监狱成例,拟在省第一监狱说教。该典狱长呈报省高等检察厅转呈司法部指令照准,每星期有一个下午为圣公会说教时间,所有演讲词由教诲师择要记入教诲原簿,以凭考核。
省属新监对犯人实施的教育,在各县旧监大都未实施。对犯人教育分为初级教育和补习教育两种。初级教育的科目有识字、修身、算术、常识和体操等,主旨是感化恶念,课本由司法部选定,主要有《平民千字课》、《珠算指南》、《国民必读》、《体操教材》。补习教育的科目有修身、国文、算术、卫生、公民、历史、地理,主旨是造成善人,课本有《新法修身教科书》、《新法国语文教科书》、《新法笔算教科书》、《新法卫生教科书》、《新法公民教科书》、《新法历史教科书》、《新法地理教科书》。
民国24年12月4日,司法行政部转发安徽省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王树荣的《充实新旧监教诲教育案》,令即查照办理。
抗日战争期间,犯人的教诲教育一度停止。战后逐渐得到恢复。民国35年1月19日,国民政府公布的《监狱行刑法》对教诲教育作出规定:“对于受刑人应施以教诲及教育。受刑人得以其所属之宗教举行礼拜祈祷或其他适当之仪式,但以不妨害纪律者为限。教育应注重国民道德及社会生活必需之知识与技能。对于少年受刑人应注意德育陶其品性,并施以社会生活必须之学科教育及艺术训练。监狱得请有学识德育之人演讲。教育每日二小时至四小时,不满二十五岁之受刑人应施以国民基本教育,但有高等小学毕业程度以上之学历者不在此限。监狱应置备有益图书并得发行出版物选载时事,使受刑人阅读。阅读自备之书籍,应经监狱长官之许可。对于受刑人得许其自备纸墨笔砚。监狱得用电影、音乐为教育之辅助。”此外,还规定对少年犯进行“四新生活”教育,对出狱人进行宣誓教育。“四新生活”即指衣、食、往、行四个方面应遵循的所谓准则。
上一篇:第一节 清末教诲教育
下一篇:第三节 建国后教育改造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