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褒扬
民国17年(1928年)11月,安徽省政府饬令寿县县政府查报辛亥革命烈士薛哲、范传甲、张汇滔、张劲夫等人革命事迹及生平言行。另饬桐城县政府修建吴樾烈士专祠。
民国31年,安徽省政府根据国民政府《褒扬抗战忠烈条例》,于立煌修建省忠烈祠一所。民国32年元旦,日本侵略军进抚立煌被毁。据民国33年统计,阜阳、舒城、六安、望江、涡阳、合肥、寿县、霍邱、颍上、临泉、祁门、宣城、旌德、桐城、岳西、太平等16县均建立忠烈祠。
自民国30年至民国33年,由安徽省政府转请内政部褒扬24人,由省政府题颁匾额褒扬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