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劳动条件改善

第二节 “三同时”管理


劳动安全卫生工作除生产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外,加强基建中的安全卫生设施建设,把不利于安全卫生的因素解决在投产之前,是做好劳动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环节。1955年3月,省劳动局发出《做好基建工程中劳动保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厂矿企业及基建单位在新、扩、改建或安装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生产特点,抓住导致工伤和职业危害的关键环节,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列入基建计划;厂矿及基建单位应将设计图纸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加以说明,抄送当地劳动部门;工程竣工,基建单位应通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参加验收。
1956年,省劳动局就新、扩建企业的安全卫生问题,提出三条意见:1、对已竣工或已开工生产的新、扩建企业的安全卫生条件进行检查,不合要求的,采取措施加以纠正;2、基建工程单位在设计中必须周密考虑安全卫生问题,没有安全卫生设施的工程不准施工;3、竣工验收,必须邀请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参加。这三条意见的贯彻实施,标志着安徽省开始对新、扩建工程的安全卫生工作实行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的“三同时”管理。
“大跃进”及“文化大革命”期间,“三同时”管理被迫中断,1980年后恢复。实行大、中型项目,由省建委组织验收,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及当地有关部门参加;中、小型项目,由地、市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验收的分级管理办法。检查中发现安全卫生设施设计漏项,施工中削减安全设施或质量低劣,竣工时缺项或不合要求的,责令及时纠正或采取补救措施。
1986年,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颁发《安徽省工矿企业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确定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安全卫生设施和竣工验收程序、权限,并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设施审查表》制度,使“三同时”管理步入规范化轨道。1987年,省、地、市都指定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管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初步形成“三同时”管理专业队伍。是年,全省13个地、市劳动部门共参加项目设计审查172项,竣工验收43项。其中不同意签章的8项,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16份。
1989年,安徽贯彻劳动部《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监察暂行规定》,根据行业特点及职业危害程度,开始对大中型基本建设及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工程项目,以及冶金、石油、化工、机械、电力、建材、造纸、印染、酿造、玻璃、涂装等行业职业安全卫生问题较多的小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评价。1986~1990年,全省劳动部门共参与审查项目设计823个,验收465个;结合企业升级考评,参与考评国家二级企业87个,省级先进企业406个,其中因安全指标达不到要求而被否决的国家二级企业3个,省级先进企业2个;还督促有关部门对11个已升级而发生事故的企业采取了整改措施。“三同时”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


上一篇:第一节 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措施
下一篇:第三节 尘毒治理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