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粉尘危害治理建国前,安徽厂矿企业以手工和半机械作业为主,生产条件落后。国民政府和企业主对工人劳动环境和人身健康不关心,人们对尘毒危害缺乏足够认识和必要的防治措施,工人被迫在粉尘浓度高,作业条件差的环境中工作。
建国后,人民政府和厂矿企业逐步开始对粉尘危害的监测和治理。1952年,淮南矿务局新庄孜矿、谢家集一号井率先在全省开展卫生学调查,对接尘工人进行肺功能等项目测定,为国家制定第一个尘肺诊断标准提供了基础资料。同年2月,淮南矿务局对1200名工人进行体检,在新庄孜矿接尘作业工人中,首次查出矽肺病例。1954年,在新庄孜矿对258名石门工进行检查,患病率为5.8%。
1956年,安徽贯彻《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矽尘危害的决定》,开始全面调查摸底,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密闭、湿式作业,安装防尘设备,改进操作方法,建立防尘组织等治理措施。安庆市玻璃厂采用湿式原料后,粉尘浓度降至每立方米8.45毫克。铜官山矿、淮南煤矿、响洪甸水库成立防尘组织。铜官山矿对患矽肺病职工集中进行疗养。
1957年,省劳动局、省卫生厅提出:有条件的厂矿企业(淮南煤矿、铜官山矿、马鞍山耐火材料厂等)的粉尘浓度必须在1958年内达到每立方米2毫克的国家标准,其它厂矿企业要积极创造条件,控制矽肺病发展。是年,淮南矿务局采购粉尘测定仪分配给各矿区,80%的掘进头使用湿式凿岩。
1958年2月,省防止矽尘危害工作会议后,马鞍山、合肥、芜湖等市及治淮委员会成立专门组织,每季对产生粉尘工作场所进行一次测定,对接尘工人进行普查并建立健康卡。省卫生厅组织有关人员成立矽肺诊断研究小组进行统一诊断。
随着生产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从事矽尘作业的工人大量增加。1961年,据冶金和煤炭(不包括小煤窑)两个产业统计,井下采掘工为2.6万人,比1957年末的8700人增加两倍多。铜官山有色金属公司有122人患矽肺病,发病率为4.1%。马钢公司桃冲铁矿检查343名凿岩工,患病人数占20.6%。
1962年9月起,安徽开始建立防尘责任制,加强日常测尘、清扫,定期健康检查。采用“宣(宣传教育)、革(改革工艺)、水(湿式作业、用水降尘)、密(密闭尘源)、风(通风除尘)、护(个体防护)、管(加强管理)、查(定期检查)”综合防尘措施。做到“三勤”(勤扫除、勤洒水、勤检查)、“五轻”(轻拿、轻放、轻筛、轻拌、轻运),并妥善安置矽肺病患者。
1963年3月,全省防尘工作会议之后,粉尘治理又有新的进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大型企业都确定一位厂(矿)长负责,中小型企业一般设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防尘工作。有的企业还成立了防尘领导小组或委员会,马钢桃冲铁矿、铜官山老庙铜矿设立防尘科。在规章制度方面,矿山企业普遍建立和健全防尘责任制,作业区检查制,无水不打眼制,评比奖励和矽尘浓度分析等制度,其他工业企业建立健全湿式拌料、“三勤”、“五轻”操作制度,卫生清扫制度和个人防护制度。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全面开展了矽肺病普查工作。是年,全省从事矽尘作业的职工共4.6万人,发现矽肺病患者539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分别进行妥善治疗、安置。
1963年和1964年,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多次组织督促检查和地、市互查、自查。防尘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粉尘浓度大幅度降低,开始出现“达标企业”。马鞍山市防尘委员会1963~1965年连续三次对厂矿企业的粉尘浓度进行全面测定,达国家标准的实测点由9.7%上升到54.6%。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防尘工作陷入停滞,防尘设施失修,粉尘浓度回升。1971年对马钢公司、两淮煤矿和庐江矾矿等单位重点普查,发现患矽肺病的有2163人。同年7月,省革命委员会在铜陵井边铜矿召开防止矽尘危害现场会,防尘工作逐步恢复。1972年5月,省民劳局、省燃化局、省卫生局、制订《安徽省1972年防治煤矽肺研究协作方案》,淮南市成立防尘委员会,淮北市成立职业病防治委员会。
1974年11月,全省防尘防毒工作会议提出要完整理解安全生产内容,既要重视防止工伤事故,又要重视防尘防毒工作。同年,建立安徽省职业病防治所。
1975年1月,省民劳局制定《安徽省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实施规划》,力争在三、五年内解决矽尘和有毒物质对职工的危害。
1976年3月,省革命委员会在嘉山县召开全省防尘防毒工作现场会。中共安徽省委书记王光宇到会作报告。与会代表参观了嘉山县7个防尘防毒先进单位和马钢公司安全生产、防尘毒图片展览。会议要求积极推广防尘防毒新技术、新工艺。煤矿推广煤体注水,铸造推广“七O”砂代替石英砂和水爆清砂,开展“五小”企业技术改造,对少数危害严重又确无条件改造的企业提出限期转产或停产。马钢耐火材料厂等防尘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会后,全省又有几十个单位近千人到嘉山县参观学习。嘉山会议得到认真贯彻落实,防尘防毒工作出现了新局面。安庆地区水泥厂成立防尘防毒改造小组,制成30及36袋吸尘器各一台,使生料和熟料二级破碎粉尘危害基本解决。淮北矿务局杨庄矿在地面设置电子自动控制通风,灭尘调度盘,井下皮带机头实现光电自动灭尘和运输大巷电子自动控制灭尘。蚌埠平板玻璃厂安装四台脉冲除尘器;并在破碎作业岗位安装水浴除尘器;在熔化工段新建操作室,封闭隔离粉尘,内设机械通风;在窑头投料机处实行封闭及自然通风收尘等技术措施;都取得明显成效。到70年代末,安徽在矿山系统普遍推广实施“初级、次级和三级”预防措施,控制和减少工人接尘剂量,早期发现尘肺病,及时治疗。
1980年,结合企业挖潜、改造,认真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两防工作中的“欠账”。各地区、各部门在制订挖潜、革新、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时,普遍把劳动安全卫生列入计划。是年起,安徽境内国营统配煤矿实行煤体注水、掘进头综合防尘和湿式作业。
1981年5月,省劳动局、建材局、社队企业局和省职业病防治研究所,联合对舒城县和安庆市手纺石棉尘危害进行调查。发现87个扬尘点没有防护措施,大量粉尘逸散。省人民政府作出制止向农村社员和城镇居民扩散手纺石棉线的决定。同时,马钢耐火材料厂被评为省文明生产单位,防尘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粉尘合格率达到96%,受到国家劳动总局通报表彰。
为探索防尘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强化劳动部门监察职能,1984年,省及马鞍山市劳动局决定在马鞍山市厂矿企业实行破粉碎作业挂牌制度,开展创“文明岗位”活动。1985年10月,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省经委、省劳动局、省卫生厅和省总工会在合肥联合召开安徽省防尘防毒工作会议,淮北矿务局岱河煤矿,马钢第二烧结厂等14个单位在会上介绍了经验。会议提出新形势下加强“两防”工作的措施和重点,决定对一批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有17个单位列入首批限期治理名单。会议还讨论通过《安徽省厂矿企业破(粉)碎作业防尘管理暂行办法》。这是安徽“两防”工作的一次重要会议,摸索了劳动保护专项监察的路子。是年,省劳动局组织对60个矿山企业中的1.27万个产尘点进行调查测定,粉尘浓度合格率为56.7%。对1.84万名接尘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确诊尘肺病人518名。患病率为2.8%。
1986年开始,按照《厂矿企业破粉碎岗位挂牌和奖惩制度》规定,对全省破碎作业岗位实行考核挂牌制度。文明岗位(考核得80分以上)挂绿牌,合格岗位(60分以上)挂蓝牌,不合格岗位(60分以下)挂黄牌,限期达标。省劳动局、省经委、省卫生厅、省总工会对各地、市破粉碎作业检查、评分、挂牌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是年,全省检查194个企业的249条破粉碎作业线。其中文明岗56个,合格岗68个,不合格岗119个,并对129个尘毒危害严重的企业限期整改。1987年,淮南田家庵发电厂输煤系统安排10个技改项目,使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被评为省级文明生产单位。华东电力管理局在该厂召开现场会,推广他们的经验。
1987年11月,省劳动局、省卫生厅制定《安徽省矿山企业防治粉尘危害暂行办法》,推动了全省矿山企业粉尘防治工作。
1988年5月,安徽开始粉尘危害程度分级,实施防尘法制管理。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中心站组织淮南市检测站和淮南矿务局环保站12人,对淮南矿务局水泥厂立窑车间8个系统20个岗位进行粉尘分级试点。对47个测尘点采样88个,对12种不同粉尘进行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析,32名操作工进行接尘操作时间的肺通气量测定。及时整改一个粉尘Ⅲ级岗位。省劳动局、省建材局在淮南市联合召开粉尘分级管理现场会,提出对全省62个年产4.4万吨以上水泥的大、中型水泥厂全面进行粉尘危害分级管理工作。会后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中心站又对马鞍山市等7个水泥厂、徽州胡开文制墨厂及无为齿轮厂铸造车间的195个岗位进行粉尘危害分级检测,其中Ⅲ、Ⅳ级危害岗位占34.87%。构成危害的主要因素是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特别是水泥码包作业段粉尘浓度较高。是年,全省检查破粉碎作业线237条,占总作业线的57.38%,平均合格率41.16%。安庆市14条破粉碎作业线,企业自查达87%,整改率(挂牌升级)达83.3%,有6个企业摘掉黄牌。
1989年,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中心站对屯溪塑料厂、六安纺织厂、田家庵发电厂、芜湖化工厂等30家企业的238个岗位进行粉尘分级检测。1990年又对江淮航空仪表厂、红星机械厂,霍邱面粉厂、铜陵磷铵厂等22家企业的221个岗位进行检测分级。结合企业升级考评,企业安全卫生考核标准的贯彻落实,推动了尘毒危害企业的劳动条件改善与劳动安全卫生技术改造。这两年,在检测的459个岗位中,Ⅲ、Ⅳ级危害岗位占被检测总数的1.8%,比1988年减少33.07%。1990年,省劳动局对全省各地、市劳动局开展破粉碎作业和粉尘分级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出色的地、市给予表彰奖励。
二、毒物危害治理
20世纪50~60年代,工业生产中的职业中毒事故虽有发生,但与其他事故相比不突出,70年代起,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工业生产中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接毒工人不断增多。芜湖市1972年统计,曾发生职业中毒30多人次。1973年,省革命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防止企业中矽尘和有毒物质危害的规划》时,要求全省在三、五年内解决有毒物质危害问题。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防护设备和技术措施,加上有些毒物“看不见、闻不到”,不易引起人们重视,防毒工作未很好地开展起来。
1975年,贯彻落实全省防尘防毒座谈会精神,在化工、金属冶炼和其他行业的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特别是散发有毒气体的工艺流程,逐步改为密闭设备,或者采取局部通风排毒、隔离操作、自动控制等措施。毒物危害在国营大中型企业有所减轻。
1979~1982年,对铜、苯、汞、有机磷和三硝基甲苯五种毒物危害分布情况进行普查。全省生产和使用五种毒物的厂矿企业1770个,接毒职工2.47万人,检查2.36万人,受检率为95.6%,其中职业中毒254人,可疑中毒1882人,检出率为9.8%。生产环境有50%的作业点毒物浓度超过国家标准。铅中毒主要发生在冶炼和蓄电池行业;苯中毒主要发生在喷漆、油漆、化工、皮革、橡胶行业;汞中毒主要发生在仪表和冶炼行业;三硝基甲苯中毒主要发生在煤炭和化工部门;有机磷农药生产加工过程中,中毒最多的是包装工。其中苯中毒患者检出率,安徽被列为全国发病较高的省份之一,合肥被列入全国苯中毒发病最高的四城市之一。普查结果见表7—3—1。
安徽省五种毒物中毒和可疑中毒人数与全国普查结果比较表
表7—3—1(1979~1982年)单位:人

1985年10月,安徽省防尘防毒工作会议确定对一些尘毒危害严重的单位,采取限期治理、定期检查、跟踪落实措施。同年12月,省劳动局、省卫生厅、省轻工业厅和省出版总社联合在阜阳印刷总厂召开现场会,推广该厂化学吸收法治理铅烟危害的经验。
1986年2月,省劳动局、省卫生厅对安庆地区印刷厂等18家铅烟危害严重的中型印刷企业(年化铅量在20吨以上)实行限期治理。引起这些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技术措施,安装防毒、排毒设备,加强管理。年底组织测试验收,基本达到治理要求。
1988年,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中心站对省供销社印刷厂化铅铸字铅烟治理效果进行检测检验。该厂由煤加热化铅改为电加热化铅,由伞型罩铅气体直接排空改为密闭罩,使含铅气体经旋流喷淋净化设备排空,车间作业环境中铅烟浓度由原来每立方米6.135毫克降为0.006毫克,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对合肥锻压机床厂单柱液压喷漆防毒技术改造项目进行检测评估,该厂喷漆作业污染控制水平跨入国内领先行列。
1990年6月,省劳动局进一步拓宽防毒工作范围,提出以防止铅、苯、汞、铬、氯乙烯等化合物的毒物危害为重点,把汞冶炼和汞仪表的生产,铅冶炼和铅粉生产以及化工、金属冶炼、涂装作业等行业和企业作为监察重点。对高度和极度危害的毒物作业,各地职业安全卫生监察机构及时发出《监察意见通知书》,责令限期治理和整改。
附:1、安徽省劳动卫生监测情况表(表7—3—2)。
2、安徽省有害作业工人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统计表(表7—3—3)。
3、安徽省职业病情况统计表(表7—3—4)。
4、安徽省职业中毒人数表(表7—3—5)。
安徽省劳动卫生监测情况表
表7—3—2(1985~1990年)单位:个

安徽省有害作业工人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统计表
表7—3—3(1985~1990年)单位:人

安徽省职业病情况统计表
表7—3—4(1949~1990年)单位:人

(续表)

安徽省职业中毒人数表
表7—3—5(1985~1990年)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