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制度1949~1952年,安徽省(皖南、皖北)各级政府人事管理处于分散状态,干部统计工作刚刚起步,制度尚未形成。
1953年,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全省各级人事部门贯彻实施《国家机关干部定期统计报表制度》和《关于建立干部登记制度的试行办法》。
1954年,在全省干部统计工作中,实行由党委集中统一领导的体制,人事部门制发的干部定期统计报表为组织部门定期统计报表的一个组成部分。全省按照中央分管干部制度的要求制定了7个系统报表,每个系统报表分两类报表:一是省级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机构干部定期统计报表;二是专署、县国家机关及其所属企、事业机构干部定期统计报表。
1956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发出《关于1956年度全省干部定期统计报表问题的补充说明》,把政府部门的干部定期统计报表分成54个系统、34类机构。每个系统又分省、省辖市、专署、县4种表。该年干部统计表增加了专门人才统计内容,反映在职各类专门人才的分布状况、学历程度和所学专业类别等。
1957年,安徽省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精简干部统计报表,将干部统计报表合并成13个系统、29类机构。
1958年,省人事局按照国家要求,对干部统计表又作进一步简化,将专门人才统计表,改为工程、农业、科学研究、卫生、教学五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干部分管系统合并成10个。
1959年全省实施由中组部、国务院人事局、国家统计局下发的《中央一级机关司局长以上干部深入下基层时间表》、《在职干部参加体力劳动时间表》、《奖惩人员表》、《退休退职人员情况表》、《右派分子处理情况表》、《国家机关、党派、团体各类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表》等8种专题统计表。
1960年按照中组部、内务部要求,安徽省在干部统计范围上增加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的中等师范学校和普通中小学校。
1961~1965年,全省干部统计报表制度基本稳定。
1966~1977年安徽省各级人事部门的干部统计工作受到“文化大革命”冲击。
1978年全省干部统计工作恢复。按照中组部、国家人事局《国家机关干部定期统计报表》和《关于加强干部统计工作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负责党、群系统的干部统计工作,各级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统计工作。
1980年在全省干部统计报表中增加了各级政府负责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基本素质、分布结构增加了统计指标。
1981年,全省干部统计报表增加了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统计内容。
1983年全省干部统计报表增加了国民经济主要行业分布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统计。同年,按国家规定,增加了县以上各级人事部门干部情况统计表。
1984年全省制发党校、干校、干训班训练学员情况统计表、干部调配情况统计表和干部夫妻两地分居情况调查表。
1991年将非国家干部身份选聘人员列入干部统计。
1993年全省干部统计基本指标和表式基本固定,报表共分20种:各部门人员统计表、分地区情况统计表、机关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不定期)、机关附属单位人员统计表(不定期)、机关提拔领导职务情况统计表、事业和企业单位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事业单位人员分行业统计表、企业单位人员分行业统计表、事业和企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事业和企业单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分行业统计表、干部调整情况统计表、干部增加和减少情况统计表、可享受离休待遇尚未离休的在职干部情况统计表(不定期)、干部培训情况统计表、从非国家干部中选聘人员情况统计表(不定期)、在职干部参加业余学习情况统计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统计表、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人事(干部)部门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不定期)。
按照上述统计报表,省人事局和省委组织部每年逐级向地方组织、人事部门和省直单位布置贯彻,再由省人事局与省委组织部综合汇总上报国家。
1993年起,省地市以上政府人事系统实现计算机软件报盘和综合汇总。
二、干部队伍
1949年底,皖南、皖北两区干部合计16850名,其中:皖南地区干部3950名,皖北地区干部12900余名,他们主要来自华东、华北南下干部及本地坚持游击和地下斗争的干部。
1951年底,皖南干部队伍扩大到14530人,皖北干部队伍达58729人,新增人员中主要是工人、农民和大量的青年知识分子,同时,留用了部分业务技术型的国民党政府旧职人员。皖北干部中,华东干部56158人,其中:山东1928人,江苏5792人,浙江547人,福建88人,台湾14人,上海304人,南京570人,安徽46915人,其他地区干部2033人。皖北干部中有文盲者2949人,稍识字者2783人,初小文化者7892人,高小文化者13240人,初中文化者20935人,高中文化者8782人,大学专科者2148人。
1952年底,皖南、皖北区合并成立安徽省,为了保证干部队伍革命化,加强干部培训,将文化程度低的干部送入干校学习,继续从社会上招收初、高中生送革大、干校培训,全省干部队伍发展到89101人,其中:行政系统49717人,企业系统29449人,事业系统9935人;专员级以上干部156人,县级干部1223人,区级干部8289人,一般干部73578人。
此后全省干部队伍逐步扩大,来源主要是军队转业干部、大中专毕业生,以及从工人、农民和社会上吸收录用部分干部,1954年后逐步取代旧职人员。
1958~1961年,按照国家要求,适应大办工业需要,为工业战线充实干部队伍。
1962~1965年,注重为农村区、乡培养干部。至1965年全省干部总计203567人,1978年全省干部队伍567294人。到1993年全省干部队伍发展到98.9万人。
全省干部基本情况,全省干部分布情况,全省科技干部情况,全省吸收录用(聘用)干部情况,见表2-2-2、表2-2-3、表2-2-4、表2-2-5。
全省干部基本情况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