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九章 工资福利

第四节 工资区类别


1956年7月6日国务院根据各地区的物价情况,将全国划分成11类工资区,安徽省当时被划分为2、3、4类3个工资区,即:安庆区为2类工资区,包括安庆、屯溪两市,芜湖、安庆专区的各县及六安专区的霍丘、霍山、金寨县;蚌埠区为3类工资区,包括蚌埠、芜湖两市,蚌埠、阜阳两专区的各县及六安专区的六安、寿县、肥西、舒城县;合肥区为4类工资区,包括合肥、淮南两市及马鞍山、铜官山、向山、淮南等矿区。
1963年8月,根据国务院文件规定,安徽省安庆区和蚌埠区分别由原2、3类区调整为3、4类工资区。
根据国务院规定,从1979年11月1日起,安徽省的3、4类工资区,调整为4、5类工资区。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时,要从职工增加的工资中扣除1/4的金额冲销粮贴,冲销不完的,继续发给。
1985年7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将安徽省4类工资区调整到5类工资区,至此安徽省各地均为5类工资区。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所增加的工资,仍按1979年的规定,扣除1/4冲销粮贴。
安徽省人事局、省劳动局根据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文规定,从1986年7月1日起,将安徽省在1985年调整工资区类别前的5类工资区调整为6类,原由4类调整为5类的不动,不久安徽省各地均按6类工资区执行,这次调整工资区类别所增加的工资,仍按前两次的规定扣除1/4冲销粮贴。
上述工资区类别实行到1993年9月底,随着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的实施而终止。
上一篇:第三节 调整工资
下一篇:第五节 各类人员工资待遇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