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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行署、市、县(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各大学:
为使我省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根据国家人事部制定的《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暂行办法》(附后)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对进一步加强我省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必须坚持从计划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兼顾妥善安排国家统配人员的指导思想。在继续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总量增长的前提下,坚持进一步压缩机关职工人数增长速度,调整职工队伍的布局和结构,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保证重点行业和部门,尤其是基层单位、山区、贫困地区用人需要的原则。要不断完善计划管理体制,提高计划工作质量与水平,以适应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并为逐步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创造条件。
二、职工人数计划管理的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管理的范围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应纳入机关、事业单位计划管理的部门和单位。
属以上范围内的任何单位,无论以何种方式增加职工人数,包括从本省企业和外省调入人员及社会招收的各类人员(含工人),都必须在地、市以上人事部门下达的增人计划指标内安排,否则编制部门不予核定编制,工资部门不予核增工资。
三、编制职工人数计划的依据
计划的编制要注重对与计划有关各方面因素的科学分析和预测。各地市,各部门在编制申报计划时,要坚持从以下几个主要方面入手:
1、认真做好基期计划执行情况的评估。在认真填报计划预计执行情况表(附后)的基础上,总结基期计划执行中所取得的成绩,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并在下年度的申报计划中有所体现。
2、在编制本地市、本部门增人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职工人数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间的比例协调,要把职工人数增长速度与国民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的比值,作为增人计划的重要参考因素。
3、做好各类劳动力资源预测。各地必须做好大学毕业生(研究生)、中专毕业生、技工学校毕业生、转业军官和城镇复退军人,以及国家计划内自费大学毕业生(含电大、函授普通专科班毕业生)、职业高中毕业生接收数的预测,并在认真填报年度新增劳动力资源及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预测表(附后)的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特别是重点加强领域,山区、贫困地区和基层乡镇的人员需求作详细的分析和说明。
4、准确把握对机关、不同性质的事业单位以及超、缺编情况不同单位的增人原则:
凡已满编、超编机关、全额预算的事业单位,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分配增人指标。如确因工作需要增人时,必须以“先出后进”,“出一进一”的原则为前提。
对缺编单位的进人,也应视其单位的性质,分别对待: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急需补充人员,应根据其缺编情况,有计划分步骤地增人,对增人单位所需要的人员也应首先考虑到从其它超编单位调剂的可能;全额,差额预算的事业单位,要立足其事业发展对人员的实际需要,在编制定员允许的前提下,坚持优先考虑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加,其他各类人员以适度压缩为原则;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全面实行企业化管理后,允许其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根据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一定的幅度,自行核减和增加人员。
5、比较准确地预测机关、事业单位的自然减员人数,以利于掌握职工队伍的增减规模和速度。
四、编制计划的程序和要求
各地市、各部门在对上述五个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要结合本地市、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全面考虑,编制出增加职工人数申报计划及其计划的分析报告,于每年九月中旬以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及分析报告一并上报,由省人事局根据各地市、各部门的申报计划、全省基期计划的总体执行情况、国家对计划工作总的要求和人事部下达我省计划等有关情况,加以综合平衡后,统一编制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预分方案),于次年三月底以前下达各地市、各部门。各地市、县(市)要根据计划及时分解下达、组织实施。在执行计划中,确有实际困难需要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批。
五、强化计划管理手段,严格控制职工人数的过快增长
采取有效的计划管理手段,是严格执行计划,加强宏观控制的重要保证。各级人事部门要把人员计划管理、编制管理、工资基金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控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的过快增长。各地市、各部门要根据国家人事部的要求,结合本地市、本部门的实际情况,逐步试行增人计划审批表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凭经人事部门审查同意的增人计划审批表到工资部门核增或调整工资总额。机关、事业单位凡未经人事部门批准增加的职工,人事部门有权一律不予承认,也不予核增或调整工资总额。
六、加强计划执行的监督与检查
各地、市、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计划,坚决维护计划的权威性、严肃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一经省批准下达,就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突破。职工人数计划的编制、下达、调整和监督检查,都必须严格按制度办事,任何地市、部门和单位都不得违反计划管理制度和计划报批程序擅自增加职工人数。为加强对执行计划的监督与检查工作,各地市、各部门应于每年十一月底以前,将年度计划工作总结书面报省人事局,并附本年度计划实际执行情况表(按照附表一的表式填报)。对执行计划成绩显著的地市和部门,要给予通报表扬,对乱开口子,超计划增加职工的地市和部门,要相应核减下年度的计划指标,并给予通报批评。
七、进一步树立计划观念,加强对人事计划工作的领导
人事计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宏观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人事部门实施综合管理的一个重要职能。各级人事部门,特别是人事部门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人事计划工作,要进一步树立计划观念,增强宏观管理意识,切实加强对人事计划工作的领导。要把人事计划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和解决计划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明确一位领导主管人事计划工作,充实和加强人事计划工作的力量。同时要积极地与计划,教育,劳动、民政、统计等部门搞好协调与配合,以保证人事计划工作的顺利开展,使其在国家的宏观管理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附表:略。
安徽省人事局
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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