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财务管理
县内各级商业部门和购销网点,自建立之日起,即制定有记帐、支付款、销货、商品盘点、货物损耗制度,以及编制财务计划、商品进销、成本核算等管理规定,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1955年,全县推行企业“五定计算方法”(定资金周转率、费用率、商品周转率、损耗率、利润率),作为考核财务计划管理手段,以达到改善经营、提高效益的目的。经过长期实践,总结完善,后演变成对公司和基层店组考核的五大指标,即完成购销计划、资金周转天数、库存商品定额、费用水平、实现利润。这五大指标完成好的单位被评为先进集体,发给奖旗、奖状。但对完成不好的,一般也不承担经济责任,1981年以后,工商企业普遍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经济利益、经济责任和经济效果挂钩,做到责、权、利三者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