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军衔
一、编制军衔
根据中共中央军委1954年颁布的《军衔条例》,省军区及所属部队编制军衔为:
【省军区及司、政、后指挥军官、政治军官编制军衔】
司令员、政治委员:中将、少将、大校;
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少将、大校;
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少将、大校、上校;
后勤部副部长:大校、上校、中校。
【军分区、陆军师指挥军官、政治军官编制军衔】
司令员、政治委员、师长、政治委员:少将、大校、上校;
副司令员、副政治委员、副师长、参谋长、政治部主任:大校、上校、中校;
副参谋长、政治部副主任、后勤部部长:上校、中校、少校;
后勤部副部长:中校、少校、大尉。
【县(市)人民武装部指挥军官政治军官编制军衔】
部长、政治委员:上校、中校、少校、大尉;
科长、副科长:少校、大尉、上尉。
【团、营、连、排指挥军官政治军官编制军衔】
团长、政治委员:上校、中校、少校;
副团长、副政治委员、参谋长、政治处主任:中校、少校、大尉;
副参谋长、政治处副主任、后勤处主任、营长、政治教导员:少校、大尉;
副营长、副政治教导员:大尉、上尉;
连长、政治指导员:大尉、上尉、中尉;
副连长、副政治指导员:上尉、中尉、少尉;
排长:中尉、少尉
二、首次授衔
1956年,省军区部队开始授衔。首次授予省军区及所属部队军官军衔衔级如下:
【将军】
中将廖容标司令员
少将张震东副司令员
少将张吉厚副司令员
少将李世焱副政委
少将程业棠代理参谋长
少将彭胜标政治部主任
【校级以下军官】
省军区部队共有5150名军官被授予校级以下军衔。其中:
大校10名,上校31名,中校38名,少校158名,大尉503名,上尉501名,中尉819名,少尉2835名,准尉249名。
【授衔军官职业概况】
指挥军官3579名,政治军官545名,技术军官121名,军需军官108名,军医军官306名,兽医军官4名,军法军官11名,行政军官482名,合计5156名(含6名将官)。
三、军衔晋升
军官条例规定,尉官满3年胜任并完成本职工作可晋升一级军衔,校官满4年胜任并完成本职工作可晋升一级军衔,将官无时间限制规定。功绩卓著者,可提前晋升军衔。渎职或犯有错误者,视其情节轻重延期晋升军衔。1959年,省军区部队军官第一次晋升军衔,主要为首次授衔军衔偏低的军官军衔。1960年上半年,省军区部队军官再次晋升军衔,从少尉至上校晋升军衔军官1229名,占同级军衔军官总数44.9%;军官级别也相应晋升,正排至准师级晋升军官1348名,占同级军官总人数50.2%。1965年,部队军衔制度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