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茶叶生产
茶叶是安徽的传统特产和出口创汇商品,在种植业中有一定地位。茶叶经济在皖南和皖西山区均较繁荣,是山区支柱产业之一。安徽茶业经营的历史,经历过多次兴衰起伏。随着社会制度的变革,生产关系的改善,茶叶生产得到较快地发展,茶叶生产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宋会要食货志》载,宋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诸路、州、军、县所产茶19039277斤200两20钱。太平州:繁昌200斤;宁国府:宣城、南陵、太平、宁国、旌德、泾县1120654斤;徽州:婺源、休宁、祁门、黟县、歙县2286100斤;池州:贵池、青阳、石埭、建德280439斤;广德军:广德、建平69710斤;淮南西路22951斤43两2钱;庐州:舒城1816斤5两;舒州:怀宁、桐城、宿松、太湖11805斤9两2钱;安丰军:六安1657斤14[见《茶叶通史》]。南宋时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载,徽州、歙县一带和婺源(今属江西省)岁产茶210万斤,占当时全国产量的二十四分之一。南宋至清代茶叶均有发展。特别是“祁红”,宣统元年(1909年)至民国6年(1917年)间,祁门、浮梁、至德(今东至县)3县红茶年产约7~8万担。民国时期,皖南所辖县民国元年产茶约计19万担。民国2年约计20万担。歙县约3万担,休、黟6万担,至德2万担,宣城、郎溪、广德1万担,泾县、旌德、太平2万担[根据皖南茶税总局当时收入茶税的数字统计]。民国26年“七·七”芦沟桥事件发生,日本帝国主义向中国进行军事侵略,安徽茶叶生产遭受破坏,茶叶产量急剧下降。据《皖南茶业概况》记载:“皖南茶产数量据一般调查报告,战前年产在40万担之谱,输出约30万担,价值可达3000万元,关系国计民生至深且巨。抗战后期,因市场阻于交通,销路几濒断绝,茶园多就荒芜,产量较之以前不过十之二、三而已”。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政府发动内战,使茶叶生产受到进一步破坏,产量进一步下降。《皖南茶业概况》记载:“民国二十八年歙县茶园面积达46.9万亩,产量达117500担。到建国前夕,歙县茶园面积仅64705亩,产量降至30659担”。1949年,全省茶叶产量仅有14.22万担,比清朝末年还低。
安徽历史遗留下来的茶园,面貌很差,除少数山区沿河洲地与住宅周围茶园稍好外,大多树龄老,零星分散,荒芜的很多。建国初期安徽省茶叶生产工作的重点是:加强现有茶园培肥管理,垦复荒芜茶园。1950~1952年,国家采取宣传奖励,发放贷款,预购定金,合理调整粮茶比价等政策性措施,调动了茶农生产积极性,茶叶生产恢复较快。1952年全省茶园面积达到42.36万亩,比1949年的36.52万亩增长16%,茶叶产量达到27.67万亩,比1949年14.22万担增长94.6%。
安徽省贯彻国家农业部、全国供销合作总社1954年12月召开的茶叶会议精神,确定茶叶生产发展的方针是:“开展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在迅速垦复荒芜茶园,积极改造老茶园,提高茶叶单产的同时,有计划地在山区、丘陵地带开辟新茶园”。在这期间,除发动群众发展茶叶生产外,还开始发展全民所有制的国营茶场。当时由省农业厅组织、国家拨资扩建了接收民国时期的祁门、屯溪高枧两个茶叶试验场;并在宣城、郎溪、广德3县边境新建一所大型国营宣郎广农(茶)场。在发展茶叶生产政策上进一步优惠,允许农民申请利用公有荒山种茶,对垦复和新辟的茶园,在尚未收益以前,免征农业税;对集中产茶区茶农口粮不足的,增加粮食供应量,使其不低于邻近产粮区的水平。各级农业部门相继建立健全技术指导机构,配备茶叶技术干部,加强培训茶农和生产技术指导工作。从而使茶叶生产稳步发展。1957年全省茶园面积达到53.91万亩,茶叶产量38.92万担,出口外销18.1万担。
1958年,安徽茶叶生产受到“大跃进”的影响。该年3月杭州全国茶叶生产会议之后,安徽茶区一时兴起创高产、采茶“放卫星”的浪潮,全省茶叶产量猛增到55.01万担,比1957年增长41.3%。1959、1960两年,安徽茶区在响应全国蚕茶工作会议发出开展“一季超全年”、“夏茶赶春茶”、“秋茶超夏茶”的丰产运动等八大倡议时,为夺高产,嫩叶采完采老叶,采下的鲜叶不能制“祁红”、“屯绿”,就制红碎茶。当时安徽没有制红碎茶的设备,就搞“土法上马”,用碓舂。1959年全省茶叶产量虽然达到53.1万担,1960年51.27万担,但是茶叶质量降低,尤其严重的是各地普遍出现的老嫩“一扫光”的掠夺性的采茶办法,摧残了茶枝正常发育成长和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据1961年歙县和祁门县调查:歙县13.1万亩茶园青枝绿叶的只占25%,枝稀芽少的占55%,光杆无叶的占20%;祁门县7.43万亩茶园,采死的占18.5%,部分枯死的占33.9%。1961年全省茶园面积减少10.07万亩,茶叶产量下降52.4%;1962年面积又减少4.34万亩,产量又下降22.3%。1962年的茶叶产量只有18.9万担,比1950年19.91万担还低5%,比1957年下降51.23%。
1963年安徽省人民委员会根据1963~1965年3年经济调整时期的政策规定,对恢复茶叶生产,继续实行奖励政策。规定收购茶叶,按牌价另加20%的价外补贴。同时对收购级内茶每担奖售粮食15斤、化肥100斤、棉布30尺、卷烟两条;级外茶每担奖售粮食20斤、化肥30斤、棉布15尺、卷烟1条。此外,对重点产区垦复荒芜茶园、开辟新茶园还给予贷款等经济扶持,调动了茶农生产的积极性。1964年徽州专区涌现出6个大队、94个生产队达到或超过亩产百斤细茶的水平,歙县长潭公社有4个大队、20个生产队亩产干茶超百斤,长潭大队吕家舍生产队70亩采摘茶园,平均亩产干茶341斤。休宁县洪里公社唐川二队建立的高产优质样板茶园10.3亩,1965年亩产干茶达到294斤。全省到1965年,茶园面积增加到51.54万亩,茶叶总产量恢复到29.45万担,平均年递增17.2%,茶叶质量也有较大回升。
1966~1976年的10年中,安徽茶叶生产虽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影响,但也做了一些促进茶叶生产发展的工作。1968年9月16日,六安专区在舒城县舒茶公社召开大会,庆祝毛泽东主席1958年9月16视察舒茶人民公社时,发出关于“以后山坡上要多多开辟茶园”的指示10周年。省革命委员会主任李德生在会上讲话,强调要落实毛主席指示,大力发展茶叶生产。1969年全省产茶40.92万担,超过1957年水平。1970年7月李德生考察皖东时指示“定远、凤阳、嘉山3县要大力发展茶叶生产”;要求六安专区帮助定、凤、嘉3县种茶。同年8月1日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在合肥召开会议,确定由霍山、舒城、金寨3县分别派技术人员到定、凤、嘉3县帮助发展茶叶生产,并请安徽农学院负责技术指导。至1972年,滁县地区7个县共开辟茶园4.1万亩。1974年11月15日,省革命委员会农林局、商业局,在六安召开全省茶叶工作会议,贯彻了同年3月国家农林部、商业部、外贸部联合召开的全国茶叶会议精神,讨论制定加快发展安徽茶叶生产的规划和措施。1970~1974年,安徽茶叶发展较快,茶园面积由1970年的58.93万亩,发展到1974年的99.82万亩;产量由1970的43.2万担,增加到1974年的55.22万担。4年平均年增加面积10万余亩,产量3万多担。1977年,安徽省和全国分别于3月和6月在休宁县召开茶叶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年产茶5万担县发展茶叶生产的经验。6月全国休宁会议确定,1976~ 1985年全国119个县要实现年产干茶5担的要求,其中包括安徽省14县。1976年全国已有18个年产干茶5万担的县,其中有安徽的歙县、休宁和祁门3个县。为缓和随着茶叶产量的增多,带来的制茶燃料需要量越来越多,燃柴过多造成对林业的毁坏;制茶设备不足,特别是兴办的集体茶(林)场,无力添置制茶设备的矛盾,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决定在省国民经济计划中,列出专项指标,按茶叶生产计划,每担茶供应茶用煤250斤,当年分配制茶煤炭计划4.5万吨;在发展机械制茶方面,在国家分配给安徽支援人民公社的投资款中,列专项指标,分给产茶区农业部门掌握使用,1974~1979年,连续6年拨出专项资金共1049万元,用于兴建初制茶厂,购买加工机械。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中片面强调茶农不吃商品粮,挫伤了茶农种茶的积极性,致使茶区毁茶种粮,茶粮间作挤茶种粮。1977~1979年,连续3年茶叶产量徘徊不前。1979年全省茶叶总产量59.94万担,比1976年减少6.2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徽农村普遍开展体制改革,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茶园也随之分户承包经营。1980年3月,安徽省农业厅、供销社经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我省茶叶生产存在问题和意见的报告》,分析了茶叶生产徘徊不前的原因,提出加快发展茶叶生产的意见和措施,得到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重视。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亲自到茶区调查研究,并主持召开了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会议,邀请有关科技人员出席,研究安徽茶叶生产问题。198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大力发展茶叶生产的决定》,有力地推动了茶叶生产的发展。1981、1982年两年,新增茶园28.43万亩,改造了一批低产茶园,茶叶产量大幅度增长。1981年比1980年增产茶叶10.53万担,增幅为16.4%,1982年又比1981年增长15.1%。
1982年下半年,全国茶叶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化,茶叶滞销,产品积压,同时波及安徽。1983年安徽采取了提早采制春茶,少采夏、秋茶,提高茶叶质量,压缩生产的做法仍无济于事。当年收购茶叶67.54万担,仅占生产量的83.7%,而商业部门还反映库存超过常年,产品积压仍在增加。有些茶叶生产单位,因茶叶卖不掉,无钱支付工资,用茶叶折款相抵。而茶叶消费,当时全国人均0.5斤,安徽省内,年销茶叶8万担左右,人均只合0.16斤。即使加上茶区自饮茶,也低于全国人均水平。这说明安徽茶叶滞销并非生产过剩。究其原因:一是茶叶购销长期由国营合作商业统购包销,生产者与消费者互不见面,不能直接获得市场信息,难以做到适应市场变化,及时调节生产,使产品适销对路;二是经营渠道单一,多级批发,中间环节多,费用大,销价高,影响市场拓宽和消费的增长。
1984年6月,安徽省贯彻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调整茶叶购销政策和改革流通体制的报告的通知》中规定:“内销茶和出口茶彻底放开,实行议购议销”。市场放开以后,“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实行多渠道经营”。改变独家经营之后,给生产和销售带来了新的活力。生产主管部门引导茶农根据市场需要,调整产品结构,茶叶经营者多了,市场也随之拓宽,许多长期无茶叶供应的地方,供应状况开始改变。一度滞销的茶叶又变得紧俏起来,出现了产销两旺的新局面。1985年全省生产茶叶85.11万担,国营、合作商业收购66.4万担,其余近20万担茶叶,年底销售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