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式步犁
在增补传统农具的同时,1952年4月,皖北行署组织淮北及沿淮两岸的六安、霍邱、颍上、阜阳、涡阳、宿县、五河等县对5寸、7寸、8寸、10寸等几种新式步犁进行重点试验、示范。试验结果,新式步犁比传统的旧式犁操作既稳又轻,而且耕的深、耕的透,沟底平整、翻垡好,适合多种土壤旱地耕作使用,同年夏季,转入边示范边推广,到1953年底,在沿淮、淮北20多个县市共推广新式步犁6249部。但是由于各地在推广中,片面强调速度,使用技术的传授跟不上,加之配件供应不足,致使推销出去的步犁,半数以上变成了“睡犁”、“挂犁”。
1954年以后,对新式步犁的推广,采取“以示范为主,农民自愿选购,稳步推广”的方针,一些农机科研所和农机厂,根据当地土质及耕作条件,积极研制了适合当地旱地、水田耕作使用的新式轻便步犁,进行推广。1964年安徽省农机研究所研制的适合水田作业的“江淮1号步犁”和适合旱地耕作的“江淮2号步犁”,阜阳县研制的LQ—1—20轻便步犁,肥西县研制的适合岗地、沙地、圩区水田、旱地耕作使用的“肥西轻便犁”等,都受到农民的欢迎。1952~1957年,全省共推广7寸、8寸、10寸等新式步犁9467部,各种水田步犁2300多部。
二、双轮双铧犁
从1953年起,安徽新式农具推广工作的重点由新式步犁转向双轮双铧犁。这年春季,中央农业部调拨给安徽苏式(苏联生产)重型和国产轻型双轮双铧犁各1部,经过流动示范表演和与传统步犁耕作对比试验,双轮双铧犁耕地平稳,比旧式犁耕的深、耕的透、翻垡和碎土性能亦好,并能节省一半以上的人力、畜力;增产效果也比较显著,一般可增产12%以上。宿县专区农场1953年冬用双轮双铧犁耕种的小麦,与旧式农具耕种的同等条件的小麦对比,平均每亩增产14.9%。为推广双轮双铧犁等新式农具,国家不仅对生产厂实行补贴,而且以专项贷款支持农业合作社使用双轮双铧犁。通过试验对比,农业社社员亲眼看到双轮双铧犁的优越性,自愿集资或贷款购买双轮双铧犁。到1953年底,全省共推广销售双轮双铧犁230部。1954年开始,农业社需要双轮双铧犁的数量猛增,至1956年达到高潮,推广双轮双铧犁9.67多万部。1953~1957年,全省共计推广双轮双铧犁13.2万多部,另外还推广双轮单铧犁、圆盘耙、钉齿耙、谷物播种机、摇臂收割机、棉花播种机、中耕除草机、三齿耘锄等新式畜力农具1万多部。1952~1957年新式畜力农具逐年推广数量见表5—1—2。
安徽省新式畜力农具统计表

三、马拉农具
1953年3月,安徽省农业厅购买了28套马拉农具,其中有4套分到宿县符北乡、阜阳县颍河乡、寿县九里乡、凤阳县卫东乡,成立4个马拉农具站。下余24套分到宿县、阜阳两专区的专区农场和县农场。每个马拉农具站配有畜力农具15件,其中,双轮双铧犁6部、双轮单铧犁2部、圆盘耙1部、钉齿耙1部、12行谷物播种机1台、中耕除草机3台、摇臂收割机1台,另外还配有马或骡子3匹(头)。
1953年,各马拉农具试验示范推广点附近的农民,通过观察对比,认为畜力农具确实比传统农具耕的深、耕的快、耙的碎、耙的平、播种均匀、深浅一致、收割损失少,综合增产效果明显,而且还可节省人力、畜力。到年底,试点周围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和互助组的农民,自愿选购双轮双铧犁55部,以及圆盘耙、播种机和摇臂收割机等多种畜力农具,但因农业生产互助组和农业生产合作社受田块小、道路窄、畜力弱、经济力量不足和使用技术等问题的影响,双轮双铧犁未能推广开。
为扩大畜力农具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范围,1954~1955年,安徽省农业厅又在全省增建了17个畜力马拉农具站,平均每站配备双轮双铧犁2部、圆盘耙1部、钉齿耙8片、谷物播种机10台、棉花播种机1~2台、三齿轻便耘锄6部、摇臂收割机8台。马拉农具站的任务,由过去的示范、代耕,改为示范与季节性的出租大型畜力农具,并派员传授使用技术等的综合性服务。1954年全省畜力农具推广覆盖面为30个县,1955年扩大到50多个县。到1955年底,全省共建有马拉农具站21个。在21个马拉农具站或重点推广县的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增设农具组,专门负责推广工作。此外,在淮北各县的区农业技术推广分站增配了2名专职农具推广干部,在江淮之间和沿江、江南一般县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内,亦增配了1名专职农具推广干部。到年底,全省畜力农具专职推广干部达到167人,农具站的发展与分布情况见表5—1—3。
安徽省马拉农具站分布情况表

为适应畜力农具在省内全面推广的需要,省农业厅决定从1956年2月份起,将畜力马拉农具站与农业技术推广站合并。畜力农具的推广、试验鉴定、技术传授和修理工作,统由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畜力农具除一部分拨给农校(农干校)、农业试验站作教学和试验鉴定用外,其余均由所在县统一分到县农场使用。分给各农校、农干校和农业试验站的畜力农具及数量见表5—1—4。
分给农(茶)校、干校、试验站农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