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安徽省1966年以前国营机械化农场和国营拖拉机站拖拉机的田间作业安全· 3 2 4·工作,由省农业厅(1963年6月以前)、省农垦厅(1963年6月至1966年底)的国营农场管理局、农机管理处和场、站负责管理;公路运输由省、专(市)、县的交通、公安部门负责管理。这一时期,农业机械发展速度较慢,数量较少,机手培训抓的紧,安全生产制度和管理工作较严。新机手上车前,先经过3~4个月的正式培训,还要当半年至一年的农具手,再在拖拉机车长和接班驾驶的指导下,进行拖拉机农田作业驾驶操作实习,取得3级拖拉机驾驶员证或具备相当于3级拖拉机驾驶员实际操作技能的农机人员,才能单独驾驶拖拉机进行农田作业。为严格执行上述规定,1956年秋,省农业厅对全省国营农场、国营拖拉机站的农机人员,按照1~6级应知应会的标准,通过自报、公议和单位推荐,并经过理论和实践严格考试,对合格者,省农业厅授于相应级别的职称及工资。1、2级为农具手,3~6级的为拖拉机驾驶员(亦可驾驶联合收割机),未取得3级或3级以上驾驶员证的,均不得单独驾驶拖拉机进行作业。拖拉机基本上都以农田作业为主,个别轮式拖拉机因运输农机用油和农业生产物资需要上公路时,则由场、站选派3级以上、工作责任心强的驾驶员,经交通、公安部门考试,取得公路行车执照后,才派其参加公路运输。困此,这一时期无论是拖拉机农田作业,还是公路运输,较少发生农机损坏和人身伤亡事故。
1967~1974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农机管理机构陷入瘫痪状态。各种农机安全作业规章制度,被视作“管、卡、压”而被废除。1968年省农机管理机构撤销后,对拖拉机驾驶员的考核发证和机车的年检、年审工作,全由交通部门负责。因拖拉机面广、量多,无证驾驶拖拉机的人员逐年增多,事故连年上升。为加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1969年后,从省到地、市、县逐步建立了一些临时性的农机管理机构。1973年8月,省革委会生产指挥组批转了省机械工业局制定的《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试行办法》,要求各地、市、县承担起当地农用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和核发《农用拖拉机驾驶员证》的工作。并规定:大中小型拖拉机驾驶员的培训时间和没有驾驶证的农机人员不准单独开车,拖车不准载人,非机务人员不准开车;拖拉机驾驶员需参加公路运输时,需持农机部门的培训结业证和农用拖拉机驾驶证,交通监理部门才给予办理机车检审和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考试。同年12月,省交通局和公安局印发了《安徽省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实施细则》,对上公路运输的拖拉机、拖斗(车)的载货高度、宽度、长度以及驾驶员办理驾驶证等作了相应的具体规定。由于积累的问题太多,管理机构不健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足,农机事故仍未获得明显好转。据1972~1974年的统计,全省共发生拖拉机事故2456起,伤亡1507人,直接经济损失180多万元;平均年百台拖拉机伤亡2.65人,经济损失3165.78元。
1975年9月,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成立,制定颁发了《安徽省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部分县、市农机管理部门,根据《细则》精神,逐步开展了拖拉机技术检验和核发牌证以及安全监督检查工作。1976年,省农机局、交通局、公安局联合签发了《关于拖拉机监理工作的联合通知》,对农田拖拉机的安全监理工作,作了明确分工,即城市的拖拉机由公安部门负责,非城市20马力以下(含20马力)的轮式及手扶拖拉机,由农机部门管理,20马力以上的轮式拖拉机由交通部门管理。拖拉机在城市发生事故由公安部门处理,在公路上的拖拉机发生事故由交通部门处理。在公路以下的拖拉机发生事故由农机部门处理。同时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设立农机监理机构,负责辖区内20马力以下拖拉机的检审、考核、牌证核发、安全教育及事故处理,并接受交通部门委托,代办20马力· 4 2 4·以上轮式拖拉机的监理工作。进入80年代,随着农业机械化事业的发展,对农机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1981年10月,国家农业机械部制定并颁发了《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对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的检验、考核、核发牌证和违章事故的处理都作了详细的规定。1982年1月,农业机械部又对农用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农机监理证等作了统一规格和要求。同年7月,农牧渔业部先后印发了认真贯彻执行《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督管理规章》及贯彻“规章”的十项具体要求。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分工问题的规定》,肯定了从1976年以来形成的拖拉机安全监理分工办法。同月,省农机局专门印发了《安徽省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从此,全省农机安全监理工作逐步走上正轨,农机事故逐年下降。1986年,安徽省农机监理工作,从拖拉机扩大到农用固定动力机械及其他配套农机具,并对操作手进行了考核发证工作。到1987年底,全省共有农机安全监理机构96个,其中省农机监理站1个,地(市)农机监理站16个,县农机监理站79个。有农机监理专职人员566人,其中科技人员241人。拥有农机安全监理专用汽车42辆、摩托车10辆。1972~1987年安徽省农机事故及伤亡情况见表5—5—3。
安徽省农机事故及伤亡情况表
表5—5—3(1972~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