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局安徽省财政局关于检发农业系统国营农牧企业财务包干试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字(79)第400号
农计字(79)第117号
各地(市)县农业(林)局、财政局、省直农牧企业单位:
农业系统国营农牧企业实行财务包干试行办法(讨论稿)省农业局已以农计字第55号文件检发各地进行了讨论和征求意见。经过整理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研究试行。
农牧企业一九七九年亏损指标年初已经下达,包干给各地市。各地应从严掌握,逐级认真落实到各农牧企业,不能突破,凡是超过包干补贴数额的亏损,超计划的亏损和计划外的亏损,财政一律不补贴。如有结余,可以用于扶持生产条件差的农牧企业,不得挪作其他用途。农牧企业要千方百计改善经营管理,加强经济核算。落实扭亏增盈措施,挖潜堵漏,紧缩开支,力争今年能有较多的盈利和亏损补贴结余,个别企业如因不属企业本身的特殊原因,可能发生超计划亏损的,各地农业、财政部门应协助企业,报请党委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平衡。
一九七九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