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附录

关于进一步稳定、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意见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安徽省委


党的三中全会以来,我省农村逐步广泛地推行了联产承包责任制,并且在稳定和完善工作上,摸索和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是,发展还不够平衡,工作有粗有细,进展有快有慢,起步晚的地方,由于发展过急,领导工作没有及时跟上,稳定、完善的任务很大;即使是起步比较早的地方也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许多新的情况、新的问题要研究、解决。我们要在十二大精神指引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因地制宜地做好稳定、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促进我省农业生产更加迅速的发展。
第一,要解决好干部群众对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问题。我省实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占总队数的百分之九十八点八。这种生产责任制是广大农民群众经过长期实践鉴别选定的,首先应当坚决稳定下来。要通过深入学习十二大文件和三中全会以来的有关方针、政策,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阐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社会主义性质,说明我们实行的这种责任制是中国亿万农民的伟大创造,它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的发展道路,有着强大的生命力。要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解除群众怕变、干部怕右的思想顾虑,坚定信心,理直气壮地把这种责任制坚持下去。各级干部要敢于领导,善于总结群众的经验,积极主动地做好完善工作。
第二,要把联产承包责任制推广到农村经济的各个领域。包干到户在农业种植业方面抓得较紧较好。林业“三定”、水面承包、国营农场的经济责任制,也都很有成效。畜牧业、多种经营也开始实行这种责任制。我们要按照党中央指示和省委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发展林业生产,搞活山区经济。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森林的现象。渔业生产责任制也要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起来。社队企业吃“大锅饭”的现象要迅速改变,有的地方把社队企业承包给有技术、会经营的人员;有的实行经理(厂长)承包责任制,很快改变了企业面貌,这些做法值得推广。各个农业部门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一旦建立,就应当稳定下来,并在稳定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第三,要大力推行农业经济合同制。农业经济合同制,是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是农业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用经济办法管理经济的重要措施;是联结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的中心环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今年七月十六日向中央作的《关于实行农业经济合同制情况的报告》,以及省委(1982)121号文件中提出的几点原则性意见。今冬明春期间,要把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经济合同制、干部岗位责任制三者结合起来做为中心工作,认真抓好。在制订合同时,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贯彻因地制宜和自愿互利的原则,合同一旦签订之后,就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平时要注意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当前,要结合年终分配,抓好今年各项经济合同的兑现工作,总结经验,制订和修订一九八三年各项经济合同。既要明确农民对国家和集体承担的义务,又要明确国家和集体对农民应有的物质保证。在兑现合同的过程中,要做到执行合同干群一样,兑现合同全面不放,严守合同奖惩跟上。
第四,要大力普及农业科技知识,建立为农民服务的科技推广体系和教育制度,这个问题将成为我们农业今后能否大上的关键一环。当前,农业战线科学技术水平相当落后,单产低、质量差,突出表现在农村文盲不少,专业人才奇缺,干部的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很低,这种状况必须迅速改变。要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和教育的作用,大力抓好现有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广泛建立各种经济、技术服务组织,建立健全群众欢迎的科技指导网;要充分发挥农村各种技术能手的作用,在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各个生产领域,建立科技户、示范户,推行各种技术联产承包责任制;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各地要抓住今冬明春的有利时机,下大力量把农村的技术培训工作广泛开展起来,并认真坚持下去。要争取在二、三年的时间内,对社队干部和农村中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的青壮年农民,以及有一技之长的能工巧匠和科技户、重点户、专业户,普遍轮训一遍。这种培训要有针对性,要从生产需要出发,需要什么就学什么,提倡学用结合,满足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迫切要求,使广大农民能够尽快地运用科学技术,发展粮食生产,开展多种经营,不断向生产的深度广度进军。要改革农村教育制度,农村中学多数要逐步改为农业中学。要按照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设置课程,使毕业的学生至少能熟练地掌握一项技术或一项经营管理知识。
第五,要继续注意减轻农民负担。要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根据农民收入情况合理确定各项集体提留的比例,对偿还陈欠贷款也要和农民商量,实行分期付还。农村兴办各项生产建设和文化福利事业,都要考虑到实际的需要和可能,以及群众的负担能力,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不可强迫命令,“大办”这个,“大办”那个,硬性规定社员投资或派款,搞“一平二调”。
第六,要认真处理好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的各种具体问题。社队财务(包括集体财产、超支欠款等),一定要按照国务院指示精神,在明年底以前清理整顿好,债权债务要落实到户,妥善处理。有的地方,对集体提留实行“队筹社管”的办法,对于保证兴办集体事业所需的资金,解决各类人员的报酬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这种办法,只要干部群众拥护,可以实行,但要筹得合理,管得严格。要严格土地管理,坚决刹住少数干部群众滥占耕地建房风。对已承包的土地必须稳定下来。有少数生产队土地划得过分零碎,多数群众要求调整时,可经群众民主讨论决定,进行个别调整。
第七,要做好扶贫工作。这是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的一个重要问题。不仅是经济上引导农民走共同富裕道路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扶贫要着重扶志、扶本,克服单纯救济观点,帮助困难户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同时要克服平均主义,纠正吃“大锅饭”的办法。要把包干的办法用于扶贫,建立扶贫包干责任制。首先规定困难户的标准,确定扶贫的对象;接着,调查困难户的原因;还要建立扶贫包干责任制,县、社、队干部包,发给扶贫证。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团员,都要做扶贫的模范,帮助困难户发展生产,尽快脱贫。
第八,要积极扶持专业户、重点户,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目前农村出现的各类专业户、重点户,除一部分是通过承包集体原有的工副业或山场、水面等资源而发展起来的承包性专业重点户之外,大多数是在家庭副业的基础上或因发挥某种技术专长而形成的自营性专业户、重点户。同时,还出现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这些新的经济形式的出现,是我国农业向专业化、社会化发展的雏形。各级领导机关、各有关部门和一切从事农村工作的同志,对专业户、重点户,要以满腔热情的态度,大胆领导,积极扶持,在技术推广、供销、加工、储存、运输、提供信息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对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既不可阻止其发展,也不可急于求成,拔苗助长;更不可违背群众的意愿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强行推广,坚决防止一阵风,一刀切。在发展合作经济时,要注意试验摸索各种专业性的产前产后的联合。如林工商、牧工商、渔工商、茶工商、果工商联合企业等,这类联合企业应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
第九,要积极鼓励、适当发展劳动者个体经济。农业包干到户后,由于劳动效率的提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我们必须引导农民广开生产门路,为多余的劳动力找出路。鼓励和适当发展劳动者个体经济,就是一个重要的途径。不仅要允许私人购买小型拖拉机、小型农副产品加工机具,也要允许私人购买大、中型拖拉机和汽车。农机部门应根据农机市场的情况,积极设计生产小型、多用、优质、价廉的拖拉机和农机具,以适应农民新的要求。农机、交通管理部门对私人购买的拖拉机、汽车要与国家、集体经营的同样对待,给予入户发证,综合利用,有关部门要供给油料和零配件。在私人拖拉机、汽车多的地方,要注意协调发展,综合利用,节约用油,防止盲目发展。
私人从事长途贩运,只要遵守国家法令和市场管理,不限运输工具,也不限经营方式,可以自产远销,也可以代销经销;允许零售,也允许批买批卖;允许联合经营,也允许个人独立经营。税务部门可按规定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对于破坏市场管理、偷税漏税、套贩国家物资、违反合同、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
对目前农村发生的雇工现象,应根据不同情况和特点区别对待。对那些习惯性互助,例如,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变工;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力不足,为维持生活的必需所雇请的零工;以个人和家庭成员劳动为主农忙时雇请少量“忙工”,等等,不能看成是雇开。对农村中有特殊技艺的农民,如技术较高的“五匠”、饲养业能手等,允许其雇请一、两个帮手,带三、五个学徒,请临时工、季节工都应当允许。对于开发性事业,如大承包户承包集体所有的荒山、荒水,为发展生产需要,其雇请人数可以适当放宽,但在收入分配上要兼顾到集体、经营主和雇请的人员三方面的利益。对破坏国家或集体的资源、歧视雇请人员,只顾自己发财的,要加以纠正和制止。
农村社员凡是由所在大队或公社证明,向所在县、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审查核准后,发给《营业执照》的,都可以从事加工、手工、商业、饮食、服务、修理、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的经营。国家要鼓励他们恢复和发展多种多样的方便群众的经营方式,如自产自销、来料加工、代购代销、摆摊设点、城乡贩运、收售结合、走村串乡、流动服务等。国营商业、供销、物资等部门应根据批准的经营范围供应货源,并同国营、集体单位一样享受批发价格。个体工商业者也应按国家税法纳税,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交管理费。
第十,要认真做好干部的培训工作。这不仅和稳定、完善生产责任制有密切的关系,而且是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要把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不仅要训练农业技术干部,而且要训练各级农业领导干部和经济管理干部。今冬明春,省地县各级都要以十二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央(1982)1号文件和三中全会以来党的有关农村经济政策为主要教材,抓紧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分期分批地大规模地轮训各级各类农业干部。通过轮训,对广大干部进行一次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再教育,进一步肃清“左”的流毒,端正认识,提高政策水平、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振奋精神,做好工作。
进一步稳定、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党委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把稳定、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做得更加卓有成效,以进一步发展我省农业生产已经开创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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