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水产合作商店
建国后,党和人民政府对私营水产商业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本省私营鱼行、鱼贩于1956年间全面地实现了合营和合作化,建立了水产合营和合作商店。如安庆市建立9个合作商店,14个合作小组。业务经营由国营水产公司纳入计划管理,实行单独核算,自负盈亏。“文化大革命”期间,这些合营水产商店和合作水产商店均并入水产供销公司,成为国营公司下属水产门市部。加上调整商业网点,人员统一调配,从而彻底打乱了原来水产合作商业组织。1979年以后,这类水产合作商业,又逐步恢复,并确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体制,实行独立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如合肥市1979年后,组建集体所有制商店1家,下设8个门市部,从业人员91人,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1985年经营额150万元,实现利润3.6万元,转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