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革命委员会财政局文件
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石油化工局文件
财企字(79)第481号
油化计字(79)第249号
关于下达一九七九年小氮肥厂定额补贴的联台通知
各地、市财政局、工业(化工)局:
去年我省根据国务院国发(1978)25号文件精神和财政部、化工部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情况,制订了“对小氮肥厂试行定额补贴加临时照顾和盈利、减亏分成的办法”,经省革委会批准试行。一年来的实践证明,此办法进一步调动了小氮肥厂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小氮肥增产、降耗、扭亏增盈工作。1978年全省小合成氮产量27.1万吨,亏损3226万元,与1977年相比,产量增加4.4万吨,亏损减少1733万元,扭亏率35%,成效显著。
1979年省对小氮肥厂继续实行定额补贴的办法,拨补手续、分成比例及留成资金的使用等按省革委会革发(1978)81号和省经委、省财政局(79)省经字第064号、(79)财企字第314号文件精神办理。
补贴标准根据一年一定的原则,对有些厂作了些调整,总的要求1979年要在1978年实际亏损额的基础上,再扭亏30%,现将分地区补贴指标和分厂的补贴定额下达给你们,望执行。
一九七九年六月七日
一九七九年全省小氮肥企业亏损补贴方案

一九七九年全省小氮肥分地区定额补贴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