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管理在省工业厅和省手工业管理局领导时期,日常工作主要是辅导企业掌握产品成本计算方法、建立原始凭证,要求企业能正确计算产品成本。省轻工业厅为贯彻《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即工业70条),针对当时一些企业产成品资金多被废次品占用,虚盈实亏等情况,于1959年底发出轻财字第166号通知,向各专市轻工局、各棉纺织企业颁发了《棉纺织工业成本项目》,要求各专市轻工业局、各棉纺织厂在纺织工业部未颁发正式规程之前,编制成本计划及核算实际成本,一律按此成本项目执行。1962年,又制定并下发了《成本管理制度》(草案)。该项管理制度对纺织企业的产品成本管理规定了具体的内容、方法和要求。主要是:一般在年度开始前,结合当年实际,制定原、辅材料及机物料、煤,电等燃料动力的消耗定额、费用定额和工时定额,作为编制成本计划的依据。成本计划内容包括:生产费用预算、全部商品产品计划总成本、可比产品成本降低计划和主要商品产品单位成本计划。计划的编制程序为:先由车间和部门编制车间成本计划和部门费用预算草案,经成本计划部门核查平衡后,编制企业成本计划,报企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时下达车间、部门执行计划(如审批的计划与上报的计划出入较大,再调整车间、部门执行计划)。在成本管理中,企业以财务部门为主,核算全厂成本,负责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计算规程,解决计算成本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有关制度。车间以成本员(或核算员)为主,核算车间成本。生产小组由工人管理员分工核算班组或个人成本指标,从而组成全厂成本核算网。是时,多数企业在按月、按季进行经济活动分析中,把成本分析作为主要内容,收到了积极的效果。为便于分析比较,互相促进,省轻工业厅经常召开分行业重点厂成本分析会议,按期印发主要行业主要产品分成本项目单位成本,并附主要消耗。这一时期,包括纺织在内的分行业生产费用和成本项目归纳办法先后制定并印发至有关企业,使核算反映的资料更有可比性。 “文化大革命”初期,成本管理和经济核算被当作“管、卡、压”和“利润挂帅”来批判。一些企业的财务部门被撤销,财务人员被下放,制度废弃,资料散失,管理处于混乱状态,生产效益受到很大影响。1972年后,企业逐步恢复了财务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部分企业开始实行厂部和车间两级核算。 1978年以后,生产秩序逐步恢复正常,企业的基础工作也逐步加强。这一时期在成本管理方面,主要是组织学习、贯彻纺织工业部统一制定的各主要纺织行业(棉纺织、毛纺织、麻纺织、丝绸、印染、针织)的成本计算方法和定额成本计算方法。加强定额成本管理,开展成本横向对比分析活动。在经济核算方面,主要是布置学习、贯彻会计核算业务条例,划小核算单位,推行厂内经济核算,推广厂内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