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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
安徽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政办〔1981〕28号
通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革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人民政府决定:将安徽省司法局、纺织局改称为安徽省司法厅、纺织厅,特此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198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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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关于成立省纺织工业局、社队企业管理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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