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邮电通信工作的监督检查,是确保通信质量的重要手段。主要方法包括巡视、自查、互查、专兼职人员检查、领导检查、局际检查和通过用户及社会舆论监督检查。 解放前,对安徽各邮、电局所的通信质量,主要由主管机关通过经常派员进行视察的方法实施内部监督检查。 民国23年(1934年)4月起,安徽各等电报局使用统一特制的《检发挨局查询电报单格式》,便于收发报人查询错误和稽延。民国26年(1937年)3月,实行《发报人、收报人要求查阅报底办法》,便于用户对电报通信质量的监督。 民国36年(1947年)1月,芜湖、屯溪、安庆等地电信局,设置话务区领班,对话务、值机人员在遵守规章制度、服务态度、操作质量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指导,按月编造工作报告报交通部第二区电信管理局。 同年4月,安徽邮政管理局向当地(安庆)缮发试验函,广泛征求各界人士对邮政通信服务质量的意见。8月,又逐日从本地(安庆)业务股抽录寄往内地各局收件人姓名住址,同时缮发试验函征求各地各界人士对邮件寄递速度、服务人员态度、窗口环境等质量方面意见。 民国37年(1948年)5月,安徽各等电信局实行《电信业务稽查员办法》,随时向各报话用户征询意见,由三等以上电信局自行寄发稽查信笺,再按收回信笺所填意见迅速处理,每两个月编造一次分析统计表寄呈二区电信管理局。 解放后,人民邮电极为重视通信质量、加强对通信质量的监督检查。 1953年起,全省邮电基层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差错登记制度,进行质量统计工作,实施质量监督检查。1955年,邮电部颁发12种通信质量管理制度,规定了通信质量监督检查的目标和方法。全省邮电生产人员,对自己经办的业务在出手前进行复核自查;对各自经办的业务在交出前进行互相检查;上下工序之间实行交接验收制度;各级领导不仅加强了对监督检查的组织领导,还亲自进行具体的质量检查工作;通过在邮电营业处设置意见薄和用户来信来访,广泛征求用户对通信工作质量的意见,把内部和外部监督检查结合起来。省局在各专区的派出机构,专设检查员若干,兼理邮电通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各级邮电企业领导被冲击、大量管理和统计人员被下放,许多合理的规章制度被砍掉,邮电通信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受到严重干扰。 1972年,执行《邮政通信质量局际互查办法》,合肥市邮政局率先与上海、南京、杭州、南昌、福州、济南等地邮政局采用日常互查、集中抽查、巡回检查等方法开展局际互查。1973年邮电合并后,省邮电管理局在恢复质量指标和质量统计工作的同时,相应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1977年4月,省邮电管理局印发《安徽省邮政通信质量管理办法》,统一规定全省邮政通信质量检查范围、内容、数量和检查方法(分局内、局际两项和自查、互查、专职检查、群众性质量大检查等五种)。地、市局和业务量较大的县局,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员,一般县局配备兼职质量检查员,支局均由局长兼任。为便于互查,将全省各局按地区和邮件往来情况分成十组。7月,合肥市邮政局试行《国际邮政通信质量互查办法》,仍与上海、南京、杭州、南昌、福州、济南等地邮局同组进行互查。 为加强电信质量监督检查,1980年初,省邮电管理局根据《电信通信指挥调度制度》和《邮电通信企业编制定员示范标准》的有关规定,在全省各地、市局配备报话业务指导员;在合肥电信局、芜湖、蚌埠市邮电局和阜阳、宿县、徽州、安庆地区邮电局配备报话质量检查员,其他地市局分别由报话值班长兼质量检查员,规定各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岗位责任制,逐步在生产班组和支局配备专兼职质量检查员。 1983年3月,《人民日报》刊登了安徽蒙城县邮电局积压用户杂志的新闻照片。省邮电管理局派遣工作组对该局进行整顿,并决定在全省200人以上的县邮电局分别配备主管邮政、电信的副局长;在10人以上、业务量较大的支局,配备脱产专职支局长,以加强业务领导、专业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6月,在全省开展通信、服务质量大检查,重点检查邮政“三款”(营业、汇兑、发行款)管理,投递中的积压、延误、丢失现象与接发押运的安全携带、复核点交和传递时限;电报重大差错、延误,长话服务用语、态度、计时计分和应答时限,市话积压待装原因;通信质量管理体系,质量分析制度,统计情况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历时3个月。全省共派出检查人数954人次,发征询意见函13153件,召开用户座谈会和走访用户1555次、6127人,设用户监督电话14部。收到用户书面表扬3038件,评选出质量先进集体19个,先进个人31名。查出问题有:丢失总包18个、包裹9件,隐匿、拆毁信件507件,积压、隐匿报刊38461份,发生电信通信事故9起、电报重大差错62次,贪污挪用公款216人计152.829元,依法惩处126人,纯洁了邮电职工队伍,强化了职工“质量第一”的观念,全面提高了安徽邮电通信服务质量。 1984年,省邮电管理局邮政处设置邮政业务视察组,配备视察员两人,负责全省邮政业务监督检查和重大质量事故、案件的调查处理。各地、市局相应成立邮政业务视察组,配备专职视检人员,定期填写检查报告书,按月上报省局,按季通报所在地区各局1985年8月,全省建立邮政生产质量保证系统责任制。各通信企业在营业、封发、运输、投递等生产环节均设立专兼职质量检查员,支局长和生产班组长兼任一部分业务质量检查工作,分管邮政的局长和邮政专业科、股长都负有生产质量检查工作责任,形成由各项业务质量把关人员和生产质量管理人员组成的生产质量保证系统。制订质量检查员责任制,管理质量检查工作责任制。明确质量检查员的职责权限,确定检查项目、工作量、频次和建立原始记录。凡重要差错,当日发现,24小时内填报《邮政通信质量报告书》。对履行检查职责情况,分级定期定量检查,建立专门记录和质检人员考核奖惩制度。年末,全省拥有专职邮政质量检查员2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