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2年之前,就有过多次整顿。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982年起到1985年止用4年时间对国营商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的精神,在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经过试点,全面开展商业企业整顿工作。 这次对国营商业企业的整顿是以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提高社会主义商业信誉,维护消费者利益,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通过两个文明建设,以达到领导班子好、思想政治工作好、执行方针政策好、经济效益好、经营管理好、服务质量好、三者利益兼顾好等“六好”要求,办好企业。整顿的主要内容:一是整顿领导班子。按照中共中央提出的干部“四化”要求,挑选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组成懂经营、会管理、专业配套、立志改革、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领导班子。通过领导班子的调整,健全企业领导制度,贯彻落实1981~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四个条例。二是健全企业内部责任制。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建立一套严密的考核办法和考核制度,把经营方向、服务质量、执行政策和文明经商作为考核内容,正确处理国家、企业、职工、消费者四方面的关系。三是整顿财会工作,严格财经纪律。健全内部全面经济核算制度,搞好经营管理的基础工作,实行财务民主,加强资金管理,开展定期的经济活动分析,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健全从购到销的各项原始记录、凭证和票证管理,商品出入库制度,检质验量、盘点升溢、损失、长短款处理等制度,打击经济领域里的各种犯罪活动,纠正、制止商品出售走后门、坑害国家和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全省国营商业企业整顿工作从1982年7月至1983年上半年重点进行思想动员,开展试点工作。1983年9月到1984年下半年,全面推开。安徽省商业厅为此下发了《全省商业企业整顿验收试行标准》,并列出盈利占省85%的盈利大户和亏损占全省70%的亏损大户名单,把44户盈利在百万元以上,78户盈利在50万元以上和19户亏损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作为全面整顿的重点。各地在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工作基本结束后,立即进行自我整顿,工作进度明显加快。1984~1985年,在自我整顿基础上先后开展检查验收工作。截至1985年11月,全省共验收大中型企业819个,占总数98.6%;验收独立核算单位3366个,占总数98.1%。还剩下11个企业、67个核算单位没有验收,主要是食品企业。原因是生猪、鲜蛋经营刚刚放开,经营不适应,经济效益差。省商业厅在检查验收阶段还布置各地、市组织同行业企业互查、抽查。省属和地属企业全面进行了复查。全省商业企业整顿复查面达60%以上,核算单位复查面达40%。复查结果表明,85%的企业整顿符合验收标准,主要是领导班子较强,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经营责任制基本落实,劳动组合比较合理;约有10%的企业比较差,主要是整顿后工作没有起色,领导精神状态差,经济效益不好;5%的企业问题较大,班子不团结,领导不安心,制度不落实。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商业厅及时向各地、市提出限期改进或重新整顿的要求。 从1985年全省国营商业企业整顿检查验收情况看,领导班子有所改善。平均年龄44.5岁,比整顿前下降7.5岁;具有大专文化水平和中级技术职称的,比整顿前增加4倍;具有高中专文化技术水平的比整顿前增长2倍。在国家经委组织的企业厂长(经理)统考中,全省大中型商业企业经理合格率达99%。职工队伍素质有所提高。由于在整顿中贯彻了《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广泛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五讲四美三热爱”指讲文明、礼貌、卫生、秩序、道德;心灵、语言、环境、行为美;热爱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祖国。)和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劳动纪律明显改善,劳动效率有所提高。对青年职工的文化补课和业务技术培训任务按照规定要求完成,职工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所提高。企业管理基础工作有所加强。在实行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的各种形式的经营责任制中,把企业对国家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使职工的劳动报酬与劳动成果、服务质量联系起来,初步解决了企业内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调动了职工的经营积极性。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基本做到职责分明、有章可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