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农村粮食统销

第二节 灾区粮食供应



安徽省从1949年至1985年的37年间,有12年成灾人口在10000万人以上,13年成灾人口在600万人以上。
党和人民政府解决灾区生产、生活问题的方针是:以“生产自救”为主,国家救济为辅。在口粮供应上,本着“低标准、瓜菜代”的原则,予以补助供应,一般每人每天贸易粮8两。
1950年,沿淮水灾严重,除省内调拨粮食支援灾区外,中央还调给1亿多斤,安排灾区群众生活。
1954年水灾严重,全省受灾面积达3527万亩,粮食总产比1953年减产26.23亿斤,农村销售达43.68亿斤,占当年征购总数的91.1%。从四川、内蒙、东北等省、区调入粮食10.61亿斤。
三年困难时期,全省城乡粮食供应十分紧张,党和政府大力动员农村和城市居民,大种瓜菜,大搞小秋收,实行“低标准、瓜菜代”;鼓励农民开荒种粮,谁种谁收,1961年推行“责任田”,包产到户,超产多吃,从而度过了难关。
1962年以后,粮食生产、购销形势逐步好转。但是,局部地区的灾情还常有发生。如1963年沿淮大水灾,灾区群众小麦淹光了,国家不但供应灾民口粮度荒,而且保证了秋种种子供应。1969年,沿江遭受严重涝灾,山洪暴发,不少群众倾家荡产,安徽省革命委员会一次批准临时救急粮指标3亿斤。阜阳、宿县两个地区调出7亿斤粮食支援沿江地区,灾区人民生活安排落实,怀宁县灾区农民说:“荒、荒、荒,白米干饭泡鱼汤。”
1972年水灾,安徽省对灾区缺粮队要求,凡是有条件的,首先要留够种子,再安排口粮。口粮标准,从受灾起,按补足8两贸易粮安排;在防汛期间,经省批准的行蓄洪区,每人每天补足成品粮1斤。
1978年大旱,全省受灾面积2580万亩,国务院派来调查组,视察灾情,调给安徽进口小麦,安排灾区供应。
从1971年至1985年的15年中,供应灾区粮食达75.78亿斤,占同期农村销售量的19.79%,其中,一年供应5亿斤以上的有:

粮食部门和农业部门对选留备荒种子一直十分重视,每年除商请省属白湖农场,支持选留数千万斤备荒种子,调给灾区和粮产区串换外,农村基层粮站在收购中将纯度高,品种好的粮食,单收单存,组织群众串换。在多灾地区尽量保留足够的库存备荒种子粮,防止突然出现的灾情,调种不及,贻误农时。绿豆是晚秋种子,全省每年都保留1千万斤左右,以备水灾后晚秋抢种之用。
上一篇:第一节 常年缺粮区粮食供应
下一篇:第三节 山区、棉区粮食定销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