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世纪初,安徽出现碾米业。清嘉庆、道光年间,芜湖市的仓前铺、大砻坊及东河沿一带已有砻坊20余家,代客舂米。20世纪初,芜湖的砻坊碾米业进入兴旺发达时期,当时砻坊有70多家,较具规模的碾米厂9家,日加工能力30至70万斤。另外,碾米业较发达的还有宣城县,有碾米厂17家;南陵和石台县各有碾米厂8家;当涂、繁昌、巢县、无为及合肥的三河等县镇碾米业也较发达。这些碾米业规模较小,一般每厂有职工20人左右,日产2万斤上下。安徽较早出现的机器碾米是和县大达股份公司,创建于民国3年(1914)10月,该公司以蒸气机为动力,共有米机4台,年产量3万石,产品除在本县销售外,还销往南京、上海、天津等地。 1949年,全省粮食系统有大米加工厂8个,职工175人,年加工能力9.1万吨。 50年代初,在对私营粮食加工厂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加快了国营米厂的建设,先后在合肥、芜湖、六安、霍山、肥西、滁县、全椒、来安、定远、广德、青阳、太湖、望江、桐城、宿松、歙县、祁门、黟县、旌德、巢湖、和县、庐江、无为等市县新建43个米厂,大多是一砻两机小型厂。到1952年,年生产能力达到28万吨,比1949年增长2.26倍。 “一五”时期,在稻产区和交通沿线的集镇及部分没有米厂的县城新建米厂164个。到1957年,年生产能力达121万吨,比1952年增长3.33倍。 1958年,在“大办工业”的号召下,为了扩大粮油加工,节约农村劳力,支援农业生产,省粮食厅提出了“几套设备,一套人马,流动加工”的办法,先后在小集镇兴建141个以20匹马力柴油机为动力的流动加工车间(年生产能力17万吨),进行巡回流动加工,由县大厂或中心集镇的厂统一领导,统一核算。这种加工方式,虽能发挥人员潜力,减少原粮、成品粮的调拨费用,节约农村劳力,但因设备简单,产品质量不能保证,职工生活也不安定,绝大部分没有正常开展。同年7月,省粮食厅在桐城县召开粮食工业现场会,提出在全省掀起一个大办粮食工业的高潮,会后,各地大搞粮食加工能力翻番。到1959年底,全省大米加工能力达211万吨,比1957年增长75%。1961至1964年,对前几年盲目兴建的米厂进行了整顿、精减工作,使布局逐步趋于合理。“三五”、“四五”期间,根据按经济区划组织商品流通的要求,对产粮较多地区的集镇进行“填平补齐”,扩大加工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先后在寿县的迎河、双桥,定远县的炉桥,霍邱县的长集,六安县的椿树、丁集、张店,肥西县的花岗、高刘,桐城的范岗,庐江的石头,和县的西埠及怀远县城关等59个集镇新建了米厂。 1971年省粮食局为适应战备需要,便于战时机动加工,又拨专款增加流动大米加工车5辆,每辆日加工能力15吨,不久,就拆下设备,作运输车辆使用。 1979年以后,为了改变米厂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差,和加工能力过剩的状况,强调以内涵改造为主,完善工艺,更新设备,提高大米加工质量。1981至1985年,除各地自筹资金对米厂进行自我改造外,省粮食部门共拨款769.5万元,改造米厂(车间)39个。通过改造,增加了清杂、除尘设备,采用自动胶辊砻谷机,淘汰了铁辊碾米机,采用砂辊和双辊碾米机;改进了碾米工艺,以“多机轻碾”代替了“一机出白”,产品质量、出品率和精加工能力有了提高。到1985年底,全省共有米厂281个,大米车间331个,碾米工人10844人,年生产能力316万吨,可以加工等级米,满足外调、出口和市场供应的需要。但大部分米厂厂房、设备、工艺仍需逐步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