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竹席 【购销】 建国前,潜山、怀宁县一带所产竹席,由席商坐地收购。潜山县南部集镇王家河,为竹席市场,当地竹席多由此集散,经石牌至安庆转销各地。皖南各县竹席大都由青弋江、水阳江运往芜湖转销。省外销量占75%~80%。1954年,竹席由国营土产公司和合作社交叉经营,经营比重为:土产公司30%,合作社55%,私商15%。合作社竹席经营,在专区范围内县与县之间进行调剂,由县社经营,出专区由省社经营。该年收购竹席86万条,为历史最高年份。1955年,由于省产竹席规格不全,价格高,加之与省外联系不够,当年积压25%,而黑龙江等地群众却反映买不到安徽竹席。1956年,省产竹席,省社统一组织经营,产地县供应部分由省社按计划拨给。1961年,对国营工厂生产的竹席,按国家计划实行包购,对手工业生产社(组)生产的竹席,包购一部分或大部分。1962年,省里规定对竹席实行单项综合换购奖售办法:收购1条竹席,奖售煤油2两。次年,竹席划为供销社主管一类商品,购、销、调、存指标由省管理,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怀宁、潜山、舒城的竹席除地销部分外,均按省站经营、县社组织、基层社代购、费用包干、资金地区解决的方法办理。根据全国总社的规定精神,竹席经营发生的亏损,由省社负责补贴。具体做法是:通过省站经营的,亏损集中体现在省站;省社统一安排,县、市社经营的,亏损体现在产区的县、市社,由省社给予补贴;县、市社按照省社安排的计划,组织基层社直接经营的,其亏损部分通过货款结算(县、市社不加任何费用)的方法体现在县、市社,由省社补贴给县、市社。通过调整收购价格,实行商品奖售,竹席产量增加,收购量逐年上升。但由于规格、质量未能相应地得到提高,以致造成竹席的销售呆滞。为此,省社於1963年一、二、三季度先后三次在重点产区的潜山县召集竹席生产者代表会和产销座谈会,简化竹席规格、选定样品,采取按样生产、按样收购、按样调拨的办法。是年,销售额有较大幅度增长。1964年,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制订的《社会商品分级管理办法》(草案),潜山、怀宁、舒城三县的竹席,收购、调拨、出口3项指标由省统一安排,管理到县;其它地区省只安排收购指标,销售、调拨由各地自行安排(基本上是地产地销,自产自销)。实行挂牌收购,供应原料收回成品,或者与生产单位签订产销合同。属于农村副业生产的竹席,按国家规定的奖售商品标准给予奖售,每收购1条38×58寸以上规格的竹席,奖售布票2.5市寸;26×55寸的,奖售1.5市寸;国营厂生产的产品收购时不予奖售。潜山、怀宁、舒城3县的竹席,由省统一经营(潜山、怀宁竹席,由安庆日杂站经营,舒城竹席由合肥日杂站经营);产区县内销售部分,县社根据省社下达的销售计划进行统一安排,由产、销区基层社直接调拨和结算。邻近产区县的销区县(市)的销售,产区县按照省社安排的计划,产、销区县(市)进行直接调拨和结算;距离产区远的销区县(市)的销售,以及储备和外调,由省站经营。70年代,竹席购销比较稳定。80年代,市场开放,供销社购、销量减少。销往省外的竹席,通过计划安排或物资交流会成交。一部分产品由生产企业自销或委托个体经营者推销到省内外。主要销区有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江西、山东、上海、北京、天津等地区。外销以日本为主,后发展至美国、意大利等,博得国际友人的好评。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竹席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2—4。 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竹席购销调存情况表 表4—2—4单位:万条 ![]() 【产品简介】 舒席:分青席、花席、黄席三种,以产地为名,尤以细席见长,具有色泽鲜艳、莹洁柔软、折卷不断、携带方便、光滑凉爽、经久耐用等特点,为夏日消暑妙品,深受国内外用户喜爱。建国前,舒席生产濒于凋残,只剩9个工人,勉强维持生产。建国后,蔑业工人走上了合作化道路,1956年,转为地方国营,生产逐年发展,1978年,年产2万条左右,比1956年增长5倍。据《潜山县志》等史料记载,舒席曾先后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民国6年(1917年)分别在巴拿马、芝加哥国际商品赛会上获篾业一等奖。民国15年和民国23年先后在全国展览会上获一等奖,荣获“银盾”、“金牌”奖品。1953年,参加莫斯科国际展览会,受到国际友人的一致好评。在国际市场上享有很高声誉,畅销于日本、意大利、美国、印度、缅甸等国和香港、南洋群岛等地区。抗日战争前,日本前田洋行曾派人来舒城订购8尺长、10尺宽的竹席10条,作为裕仁天皇的结婚礼品。建国后,发展了传统的竹编字、画,1960年,曾为人民大会堂安徽厅编织“五谷丰登”、“牡丹”两幅,倍受赞赏。随着竹席编织技术的提高,出口量也逐年增加,1973年至1978年,共出口108000条。1981年,竹席产品已有10多个品种,质量日益提高,织席工人可利用竹子青、黄二色,深浅搭配,织成各种图案的工艺品。 二、草席 【生产概况】 1958年,安徽省从浙江引进席草秧苗,分植于滁县、寿县、休宁、枞阳(普济圩农场)、芜湖市郊区和白湖农场等地,实种面积1493亩,次年收席草36.8万市斤,生产草席6.1万条。1960年,省商业厅批准投资20万元,在无为建草席加工厂。此后,受当时经济形势影响,一些地区毁草种粮,草席生产遭受很大挫折。1963年,尚存席草258亩,收草7.5万市斤,草短质次,只能织枕席。1964年3月,省土产公司提出发展草席生产的措施,省内草席生产才逐步得以发展。1966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收购1市担席草奖售5市斤化肥。1973年,全省席草种植面积4000亩,收草600万斤,仅能加工草席30万条,产区不得不把席草调往江苏、浙江,再调回草席。1978年,全省已有滁县、怀宁、 寿县、嘉山、无为、来安、当涂、和县、宣城、六安等县成为草席生产县,共种席草11957亩,生产草席的有91个公社,402个大队,3106个生产队;有织席木机5304台,铁木机10台,年生产能力达150万条以上。是年,滁县地区外贸、轻工部门和地区土产公司在滁州市兴建机械织席厂,年产量在10万条以上。1980年,全省有草席编织机11000台,草席产量骤增至300万条以上。1985年、1986年种席草2万亩。1987年种4万亩,约产席400万条。 【购销】 60年代前,由于省内席草种植起步晚,加工能力低,草席主要靠从浙江、江苏等省购进。1956年,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统一计划、分级管理”的原则规定:凡本县或邻县生产草席者,由省社管理,县社经营;属全省需要和从省外采购者,由省社统一经营和管理。由于当时省外草席紧张,省社决定:按各地申报计划和已掌握的货源情况进行合理分配。1962年,省里对草席实行单项综合换购奖售办法:国家在换购时按人数供应粮食、食盐等六种定量商品,并发给香烟、茶叶、牙膏、日用陶瓷器等商品购货券。次年,草席划为供销社主管二类商品,收购、调拨指标由省统一管理和安排,销售、库存指标由县、市管理安排,县、市在完成年度收购、调拨任务后,可增加销售,也可减少销售补充库存。一般情况下,省对各地库存不作调剂,超购部分省与当地协商,适当增加调拨,收购减少,调拨按计划减少。70年代后,省内草席生产量逐步上升,收购量逐年增加,省外调入量随之减少。除满足全省市场年销量外,尚可大量调往省外。省外销区主要有上海、天津、山东等省、市。80年代,由省外调入的草席,主要调剂省内缺档的品种。全省销往江苏、浙江、河南等省席草,每年有数千吨。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草席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2—5。 1952~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草席购销调存情况统计表 表4—2—5单位:万 ![]() ![]() 注:草席供应出口:1977年8万条、1978年10万条、1979年38万条。 三、草帽辫、草帽 【草帽辫】 30年代后,随着缝纫工业的发展,麦产区于冬闲季节编制草帽辫制作草帽,成为农村一项家庭副业。主要产区有亳县、庐江、怀远、南陵等县。1954年,草帽辫由合作社经营。1963年,草帽辫划入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省社统一安排、统一调度商品,庐江、亳县的草帽辫,除地销部分外,均按省站经营、县社组织、基层社代购、费用包干、资金地区解决的办法办理。庐江调出的草帽辫由合肥日杂站经营;亳县的由蚌埠日杂站经营;省外草帽辫原则上由省站经营,统一平衡分配。收购草帽辫奖售商品为:以三级为标准,每收购1市斤奖售布票1市寸,一级的奖售2市寸,二级的奖售1.5市寸,四级的奖售0.5市寸,五、六级的不奖售。1971年,省商业局、轻工业厅联合通知规定,各地工商均不得自行向省外组织采购草帽辫,工业部门需要的草帽辫,由各地手工业部门向当地土产公司提报计划,土产部门组织安排调给,加工出的产品,由工商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加工包销合同或协议。通过调整收购价格,实行商品奖售,生产有了较大的发展,收购量逐年上升。由于省内草帽辫远不能满足省内草帽加工需要,每年半数须由河南、河北、山东等省调入。1954~1985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草帽辫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2—6。 1986~1988年,草帽辫未列入统计报表,故数字空缺。 【草帽】 50年代前,全省草帽多为男性用品,购销量少。建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草帽购销量有所增长。60年代,受帽辫不足及当时政治、经济形势影响,购销不正常,草帽供应比较紧张,尤其是细帽辫草帽。70年代起,由于草帽辫货源充足,且草帽编织工艺简单,草帽生产发展很快,购销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且比较稳定。80年代,受多渠道经营和品种更新换代等因素影响,购销数量逐年下降。1955~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草帽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2—7。 1954~1985年安徽省供销社草帽辫购销调存情况统计表 表4—2—6单位:包 ![]() 1955~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草帽购销调存情况统计表 表4—2—7单位:万顶 ![]() 四、葵扇 建国前,省内葵扇销售量不详。 1954年,葵扇由国营土产公司和合作社交叉经营。50年代中期,省供销社于广州设采购组,多于广东新会、电白、斗门、井岸等地洽购。由于当时省外葵扇货源紧张,省社决定按各地申报要货计划和已掌握的货源情况进行合理分配。50年代末,全省销售量达504万把。60年代初“三年困难时期”,加之后来“文化大革命”的干扰,销量有所下降。70年代起,逐渐回升。80年代后期,省内城市电扇普及,葵扇销售量略减,但农村仍呈增长趋势。1954~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葵扇购销调存数量见表4—2—8。 1954~1988年安徽省供销社系统葵扇购销调存情况统计表 表4—2—8单位:万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