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始收购废塑料。当时省供销社制定废塑料统一规格和价格。分甲、乙、丙三个等级废塑料和白色、杂色塑料底破布鞋等规格。收购的废塑料全部供应省内地方工业。据1967年统计,供应厂家有蚌埠胶水厂,蚌埠、当涂、马鞍山、合肥、屯溪等塑料厂。1970年,利用废塑料的厂家增多,省安排供应原料的有合肥、芜湖、淮南塑料厂等9家。废塑料供应紧张。为此,省革委会土产公司安排2000吨,各地市划片包干,定点供应,多收多交。1971年,废塑料收购品种增加,主要有:甲、乙、丙三级硬性塑料、半软性塑料;甲、乙两级油质塑料;破塑料袋和白色、杂色底破布鞋,并调高收购交接供应价格。1974年,鉴于安徽废塑料价格高于邻省,造成小商小贩长途贩运。3月,省革委会商业局调低部分废塑料收购价格。7月,由于安徽部分品种废塑料分类收购规格不适应买方要求,省革委会商业局调整硬性塑料、半软性塑料、软性塑料、油质塑料、塑料底破布鞋5个品种规格价格。 1978年10月,鉴于聚乙烯树脂出厂价格下降23%,省供销社适当调低废聚乙烯塑料的价格,增加废聚乙烯丙级价格。不久,废塑料市场滞销。次年7月,省供销社调低废塑料收购价格,幅度为0.05~0.25元/0.5公斤。由于省内大型塑料厂不接收废塑料,9月,全省供销社系统废塑料库存高达2972吨,省供销社通知,各地停止收购聚乙烯废塑料。1980年,部分企业恢复利用废塑料为原料,废塑料销售始为好转。与此同时,供销社系统内对废塑料进行综合利用,亳县物资回收公司创办塑料厂,生产化肥袋30万条;凤台、天长、芜湖、合肥、淮南、蚌埠等地生产塑料盒、塑料袋、凉鞋、粪瓢、木瓢等产品和颗粒,库存积压已基本处理完毕。7月,省物资回收公司与广东顺德县大衣镇塑料厂签订聚乙烯供应合同(为1000吨),并组织对香港出口,为此,恢复聚乙烯废塑料收购。9月,省供销社调整聚乙烯软性二、三级规格。为使基层社收购人员便于掌握收购规格,将聚氯乙烯软性三级和聚乙烯油质一、二级废塑料合并为统货废塑料收购,供应价格也作了安排。1981年,废塑料供应紧俏,省物资回收公司调整收购规格和作价办法,增加聚丙一、二级购销价格,重新安排聚乙烯油质一级购销价格,将硬性塑料管改为硬聚乙烯。除聚氯乙烯软性一级外,其他所有废塑料购销价格,各地可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向上浮动,最多不超过20%。为加强废塑料综合利用,是年,滁县物资回收公司塑料厂投产,生产塑料凉鞋8000双;淮南塑料厂生产水瓢等塑料制品8.4万件,颗粒拉条10吨。全省废塑料回收利用率为30%。 1984年,废塑料购销价格放至各市、县自行掌握。自此,废塑料收购量逐年增长,主要供应对象是浙江和省内乡镇企业塑料厂。全省物资回收系统自办小塑料厂有20多家,主要生产颗粒和小商品。1987年,由于聚丙烯原料紧张,化肥包装袋短缺,省物资回收公司要求各地加强聚丙烯编织袋的回收,优先供应当地化肥厂包装需要,具体价格各地自行确定。 1965~1988年安徽省废塑料购销数量见表8—4—6。 1965~1988年安徽省废塑料购销数量统计表 表8—4—6单位: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