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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文件(90 )皖人银字第435 号
《印发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施行细则》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二级分行,省各专业银行、保险公司,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为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金融秩序,促进我省金融事业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情况,制定了《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施行细则》。现随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人民银行省人行。
附件:如文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一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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