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三章 文教科卫费

第二节 民国时期文教卫生事业费


一、文教事业费
民国时期的教育经费,主要是教育行政机关经费,学校教育费,社会教育费,留学生补助费等。安徽省历年支出如下表:
安徽省民国时期文化教育经费统计表
单位:万元

民国元年(1912年),安徽省教育费支出12.9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318.6万元的4%。民国17年,教育费改为教育文化费,按照国家、地方收支划分标准规定,国立大专以上学校,由中央财政开支,县市教育经费,以县市负担为原则,不足,由省酌给补助。民国19年度安徽地方教育文化费支出190.1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20.5%,比重有所增加。安徽地方教育文化费开支范围:省教育厅及所属机关、省立安徽大学、省立中学22所、各中学附属实验小学11所、省立高琦小学、省检定和省会各小学、省立图书馆、省立民众教育馆3个、省义务教育、省暑期学校、省公共体育场、省教育公有林场、学术讲演会、成绩展览会、中学校长会议、局长会议、以及国外留学等经临费;国内各校毕业生奖学金;省退休教育职员养老金;县立及私立各教育机关、各县私立中学、县立民众教育馆等的补助。抗日战争时期,紧缩开支,教育文化经费一再核减,民国30年度教育文化支出340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下降到5.5%。抗日战争胜利后,教育文化经费一度有了增长。民国35年度教育文化支出310250.3万元,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上升到21.5%。但由于安徽省政府集中精力筹措镇压人民革命的保警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对教育文化经费采取应付态度,教育事业日益凋零。民国37年度教育文化支出331182517.9万元,只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9.6%,而保警支出却占14.8%。
二、卫生事业费
民国初年,安徽省卫生事业费,在内务费中开支。民国17年(1928年)后,在行政费内列支,无统计资料。民国24年开始,安徽省地方岁出预算中,列为卫生及救济支出,将卫生费和救济费编列一款。民国29年度卫生及救济支出21.7万元,只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1.3%。民国31年度,始单列卫生支出。民国36年度卫生支出51352.6万元,只占全年财政总支出的0.4%。此项支出极其有限。
安徽省民国时期卫生及救济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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