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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土规划

第三节 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国土规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在分析评价当地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科技等条件的基础上,按照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的客观要求,对一定时期内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生产力、人口、城镇的布局,区域基础设施的配置,环境的整治与保护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综合规划。它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的重要依据。从1984年开始,安徽省主要编制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和《安徽省国土规划》,还配合和开展了一些县域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工作。
一、皖北地区国土规划
皖北地区包括当时淮北、淮南、蚌埠市和阜阳、宿县地区的全部,六安地区的霍邱、寿县,滁县地区的凤阳、嘉山,土地面积49547平方公里,1983年人口2384万,分别占当时全省的35%和47%。由于皖北地区矿产资源和水土资源都较为丰富,且地势平坦,气候温和,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有相当的物质基础,是华东地区的能源基地和农业商品基地。因此,1984年6月,安徽省政府决定将皖北地区作为全省国土规划试编地区,省计委以计国字(1984)426号文件上报国家计委要求作为国家试点。同年7月国家计委以计土(1984)1392号文件批复同意作为国家国土规划试点项目。
为落实国家计委和省政府关于开展皖北地区国土规划试点工作的指示,省计委着手拟定《皖北地区国土规划编制大纲》等文件,并于1984年12月上旬在蚌埠市召开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工作会议”,动员部署编制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工作,落实规划课题任务。参加会议的有皖北各地、市的专员、市长、计委主任,省直有关厅、局及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等。杨纪珂副省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讲话。
1985年3月中旬,经省政府同意,省计委以计国字(1985)42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开展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下旬,印发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编制大纲》。之后,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决定成立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放在省计委国土处。接着,皖北各地、市相继成立了规划领导小组,并在计委内部设立了国土科、办,正式开展规划工作。1985年6月,省计委在淮南市召开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地市规划编制工作会议;7月,在合肥市召开了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会议,邵明副省长出席会议并讲了话;8月上旬,省计委邀请了南京大学地理系崔功豪教援来合肥给规划编制人员作如何编制国土规划的报告。
1986年1月,省计委在合肥市召开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综合协调会,交流了各地市规划、专题规划初步成果,并就规划的进一步修改提出了意见;4月,邀请部分专家在合肥召开了《皖北地区国土综合规划》第二稿的论证会,并将第二稿发给各规划编制单位征求意见;8月,召开了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会,审定《皖北地区国土规划(送审稿)。经过省直有关单位、皖北各地市、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近400位专家、教授和专业人员两年的共同努力,1986年10月,《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基本完成。规划成果包括1个综合规划、10大专题(27个分支)规划、7个小区规划、6个重点项目研究,计41个规划。
综合规划为皖北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它是《皖北地区国土规划》中的主规划。该规划本着重新认识皖北、规划皖北、建设皖北的精神,从综合角度全面分析皖北地区国土资源的优势和劣势,指出了国土开发整治面临的主要问题,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国土资源开发整治、生产力布局和环境生态整治的规划,并根据国家计委和省政府“突出重点”的指示,把煤炭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淮河综合开发整治、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轻工业基地建设列为重点规划内容,同时对交通邮电、城镇环保等作了深入的规划研究;对规划中提出的重大的工程项目,亦进行了专项研究,达到预可行性研究程度。
专题规划有:皖北煤炭工业发展规划;皖北电力发展规划;皖北化学工业发展规划;皖北水资源合理利用规划;淮河干流综合整治规划;淮河主要支流整治规划;皖北农业(种植业)发展与农村商品生产基地建设规划;皖北林业发展规划;皖北畜牧业发展规划;皖北水产业发展规划;皖北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皖北冶金工业发展规划;皖北机械工业发展规划;皖北建材工业发展规划;皖北轻工业发展规划;皖北食品工业发展规划;皖北纺织工业发展规划;皖北公路发展规划;皖北铁路发展规划;皖北航空发展规划;皖北航运发展规划;皖北邮电通讯发展规划;皖北人口发展规划;皖北城镇发展与布局规划;皖北地区人才需求与教育发展规划;皖北科技人才预测与继续工程教育规划;皖北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小区规划有:阜阳小区国土规划;宿县小区国土规划;滁县小区凤阳、嘉山片国土规划;六安小区寿县、霍邱片国土规划;蚌埠小区国土规划;淮北小区国土规划;淮南小区国土规划。
资源与重点项目研究课题有:皖北地区气候分析与应用;皖北地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规划;淮北地区低产砂礓黑土治理规划;沿淮行蓄洪区整治规划;江淮运河工程规划;皖北地区矿产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环境地质综合评价报告。
1986年11月,省计委邀请了省内外14位专家、教授,对《皖北地区国土规划》进行了认真评审。评委们一致认为整个规划较好地体现了国土规划的战略性、综合性、地域性的特点,注意了经济、社会、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符合皖北地区实际,有较强的适用性,为该区今后制定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计划,提供了重要依据。原国家计委国土局方磊副局长及安徽省宋明副省长到会讲话。
《皖北地区国土规划》得到国家国土主管部门的认可;省人民政府以政函(1987)89号文批准了该规划。
二、安徽省国土规划
根据国务院文件要求,安徽省政府决定组织编制全省国土规划。1987年8月,省人民政府以皖政(87)54号文件批转了省计委关于组织编制全省国土规划的报告。10月,省计委印发了《安徽省国土规划编制大纲》。1988年1月,在全省计划会议期间,省计委张平副主任主持召开了编制全省国土规划动员会。2、3月间,各地市分别以行署或市政府名义发文布置开展编制国土规划工作,成立工作班子,落实任务;同时,以省计委国土处为主体的全省国土规划办公室正式挂牌办公,处理全省国土规划工作具体事务。1月,召开了第二次全省国土规划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阶段国土资源调查工作情况,部署了第二阶段国土规划编制要求,并研究了江淮、大别山、沿江、皖南四个分区国土规划的衔接问题。会议之后,各规划课题组先后都转入了编制规划阶段。合肥、芜湖、安庆、巢湖、黄山、宣城等地区相继以行署、市政府名义召开了落实会议。沿江区、江淮区、皖南区等地相继召开了小区规划协调会。不少省直专题规划初步编就。与此同时,《安徽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开始编制。
1989年3月,召开了全省国土规划省直各课题协调负责人座谈会;4月,省计委以计国字(1989)206号文件发至各规划编制单位,要求在编制规划过程中,将近期重大项目按规范要求填报;8月,省计委在合肥市召开了全省国土规划省直专题规划综合咨询协调会。
1990年3月,省计委在合肥召开了全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协调会议,讨论、修改《全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草稿;1991年1月,《安徽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评审会议在安徽省政府重视下,由省计委主任陈健主持,副省长吴昌期、国家计委国土地区司司长方磊等领导到会并讲话。由宋家泰、陈栋生等33位专家、以及领导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经过认真评审,一致认为,规划的指导思想正确,内容贴近安徽省实际,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布局的宏观决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可作为编制全省和各部门、各地区的中长期规划的基本依据。该规划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安徽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是《安徽省国土规划》的主规划。是从综合分析安徽国土资源、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条件出发,以资源的综合开发、生产力合理布局和生态环境的综合整治为中心,勾划出全省国土开发、整治的基本蓝图。它包括:在对国土资源进行分析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研究和提出总体发展方向和目标,资源开发的规模和时序,地域的合理分工、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制造业的结构和布局,区域性环境整治的目标、任务,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项目和开发整治工程,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政策建议等。该规划将全省划分为沿江区、皖北区、皖南区、江淮区、大别山区五个国土开发整治区,提出安徽省国土开发利用重点区,即一级轴线为长江、津浦铁路、华东第二通道及皖赣线北段,二级轴线为在一级轴线周围,以主要铁路、干线公路等交通线为主的地区。
至1992年11月,全省各地市国土规划、分区国土规划全部通过专家评审。
《安徽省国土规划》共分为五个层次、61个规划课题。其中7个规划课题在《皖北地区国土规划》中已编制过,全省国土规划就未重新编制。安徽省国土规划所属各课题:综合规划部分有:安徽省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
分区国土规划部分有:皖北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已编);江淮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大别山地区国土综合规划;沿江地区国土综合规划;皖南地区国土综合规划。
国土专题规划部分有:安徽省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安徽省种植业发展规划安徽省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安徽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安徽省水产业发展规划;安徽省乡镇企业国土规划;安徽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安徽省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已编);安徽省电力工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冶金工业发展规划;安徽省化学工业专题规划;安徽省轻工业国土规划;安徽省纺织工业国土规划;安徽省食品工业专题规划;安徽省建材工业国土规划;安徽省交通、邮电发展规划;安徽省航运发展规划;安徽省公路发展规划;安徽省铁路发展规划;安徽省民航事业发展规划;安徽省邮电发展规划;安徽省旅游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安徽省教育总体发展规划;安徽省人口发展规划;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安徽省水资源综合开发治理规划;安徽省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整治规划;安徽省地质环境研究和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安徽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的研究规划安徽省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安徽省环境保护规划。
地、市国土规划部分有:合肥市国土综合规划;芜湖市国土综合规划;马鞍山市国土综合规划;铜陵市国土综合规划;安庆市国土综合规划;黄山市国土综合规划;蚌埠市国土综合规划(已编);淮南市国土综合规划(已编);淮北市国土综合规划(已编);滁县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六安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巢湖地区国土综合规划;池州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宣城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宿县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已编);阜阳地区国土综合规划(已编)。
重点工程规划部分有:皖南山区水土保持规划报告;皖西大别山区水土保持规划报告;巢湖综合开发和保护规划;江淮运河工程航运规划;芜太运河(安徽段)工程航运规划;合九铁路工程研究报告;芜湖公铁两用长江大桥选址研究报告;黄山旅游区综合开发工程研究报告。
到1992年底,全省国土规划工作基本结束。国土规划成果在编制全省、各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以及“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中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三、县域国土规划试点
为了摸索县域国土规划工作的经验,为今后开展县域国土规划创造条件,全省从1988年开始,陆续选择了亳州、霍山等县市进行县市域国土规划试点。1993年4月完成了12万字的《亳州市国土资源》及《亳州市国土规划》,并通过专家评审。1992年9月,30万字的《霍山县国土资源》编就。1993年7月,《霍山县国土规划》编就并通过省级专家的评审,该规划包括一个国土综合规划,24个专题规划。此外,还选择了桐城、潜山、砀山、含山、石台等县进行县域国土规划试点工作,都取得了成果。
四、大别——桐柏山区域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
大别——桐柏山区域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地带,是国内著名的老革命根据地,也是重点贫困山区之一。为充分发挥优势,加快山区脱贫步伐和经济发展,促进大区域及至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在河南省计委的倡议下,鄂、豫、皖三省计委就大别——桐柏山区的国土规划问题向国家计委作了专题报告,1990年12月国家将其列为国家重大区域开发整治课题,1991年8月,鄂豫皖三省联合开展大别——桐柏山区国土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领导小组,并组织了规划班子,从摸清资源、分析区情入手,对整个大别——桐柏山区进行全面的综合考察。
该规划范围包括鄂豫皖3省8个地市56个县市,安徽省属于规划范围内的地域有安庆市、六安地区。根据整个规划要求,安徽省计委国土处组织安庆市计委和六安行署计委共同编写大别——桐柏山区(安徽境内)的规划。1992年4月,省计委副主任周本立带队到武汉参加三省计委会议,就规划汇总问题进行会商。在三省各自完成辖区内规划的基础上,三省组成编写组,进行规划汇总。1992年底完成了《大别——桐柏山区域国土综合开发整治规划》。该规划包括一个总体规划和鄂、豫、皖三省的三个分区规划。
五、安徽省长江流域规划
为搞好长江流域的综合开发利用,国家在1983年决定在1958年编制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要点报告》的基础上,进行大规模的修订补充工作。
为配合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修订补充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安徽省计委牵头,从1984年起开始收集、整理安徽省长江流域范围内的社会经济基本资料,并对境内的长江及相关的华阳河、皖河、菜子湖、巢湖、滁河等流域的防洪、除涝进行了规划,对长江干堤、长江流域的灌溉工程、小水电开发、水土保持以及沿江城镇的防洪、引江济淮(江淮运河)工程等进行了研究与规划,提出了开发、治理的意见。该项规划于1985年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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