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第二章 计划经济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时期的计划管理

第二节 省计划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1980年5月,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长期计划座谈会。会议集中学习了邓小平1980年1月16日在中共中央召集的干部会上关于“我们在发展经济方面,正在寻求一条合乎中国实际的,能够快一点,省一点的道路,其中包括扩大企业自主权和民主管理权,发展专业化和协作,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先进技术和中等技术相结合,合理地利用外国资金,外国技术等等”的谈话精神,以及中央领导同志关于编制长期计划的意见,初步总结了安徽30年来经济工作的经验教训,认为:在经济建设取得很大成绩的同时,也有深刻的教训,主要是:左的错误带来了经济的多次折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的两次大折腾,就约损失工业总产值250亿元,财政收入30亿元。办事不从实际出发,1958年以来,20多年中,地方钢铁的投资加亏损共16亿元,比马钢公司总投资还多3亿元,而主要产品和生产能力只及马钢的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办地方煤矿,硬在江南啃“骨头”,前后花了1.4亿元投资,只形成100万吨的生产能力,还很不稳定。长期以来,工业上搞“大而全”、“小而全”,农业强调“以粮为纲”,“搞一刀切”。现行管理体制限制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中央企业的产品全部上调,地方只好自办小钢铁、小煤窑等;资源综合利用也搞不起来;财政上统收统支,稍大一点的建设项目,都由国家统一安排;在计划、物资、商业等体制方面,也统得过死,包得过多。再是,没有搞好综合平衡,从“二五”计划起,就没有一个稳定的、比较符合实际的长期计划,使年度计划不能衔接,往往造成今年兴建、明年停掉,今年是短线,明年是长线的混乱现象。年度计划上,重产值、产量,忽视质量、品种;订计划只讲速度,不讲比例关系;基建、生产、物资之间留有缺口,使计划不能很好实现。这次会议还以主要精力分析了安徽的经济优势,研究了发挥优势的主要措施。
1984年2月,省计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安徽近期经济发展的若干问题》的报告,经中共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转发各地执行。报告分析了安徽经济基本状况后,提出了近期经济发展的目标,着重抓好农业、支农工业(主要是化肥、农药、农机)、能源(主要是地方煤炭、地方电力、节约能源和充分利用石煤、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农副产品加工业、原材料工业(主要是建筑材料和基本化工原料)、教育与科技等6个方面的建设项目。同时,研究提出了实施途径与主要措施:一是广开财源,要提高工、商、建企业的经济效益,全面实行利改税,尽快建立分级财政,大胆利用国内外资金,集中物力搞好重点建设,可采取戴帽下达或承包供应的办法;二是,广开人才之路,继续从外地引进人才,实行优惠政策;三是抓好企业整顿,制订行业规划,有组织、有步骤的推行技术改造;四是,大力发展县级经济,采取正确的政策措施和分类指导的办法,努力改变全省70个县中有60个县是依靠省财政补贴(每年定额补贴1.5亿元)平衡收支的局面;五是,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领导,实行首长负责制。
1984年下半年,根据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三个区域、一个中心”的布局规划设想,省计委先后召开座谈会,研究、讨论沿江工业走廓,两淮地区、皖南旅游区以及合肥科教中心的建设规划问题,提出经济发展方向和重点项目建议;进一步部署了重点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1984年以来,省计委、省财政厅认真抓了发展县级经济工作,于1986年4月召开会议进行初步总结。两年间,全省21个重点扶持县共扶持项目275个,已投产189个,总投资1.07亿元,已完成投资0.77亿元,其中1985年底已投产的部分项目,新增产值8305.7万元,新增利税1833.7万元,取得显著成效,会议提出,振兴县级经济必须做好以下工作:发挥本县经济优势,逐步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建立发展县级经济基金;坚持走内涵扩大再生产的路子;要转变观念,用发展商品经济的一般规律指导县级经济的发展。
1989年省计委组织开展了“八五”时期(1991~1995年)主导产业选择的调查研究,初步选择了“八五”发展的主导产业群,为制订计划提供依据;同时,着重研究提出了向国家的政策性建议,如:加强中部地带建设应作为我国中长期规划的重点;要加强两淮煤矿区开发建设,从现在起,每年在两淮各开一对新井,并发展坑口火电;增加对安徽的农业投入,安徽当前粮食生产居全国第6位,油料居第3位,棉花居第7位,黄红麻居第1位,茶叶居第4位,蚕茧居第7位,年净调出粮食15亿公斤左右,建议加强长江、淮河等大江大河的治理,加快农业商品基地建设。同年9月,省计委还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调查分析了1989年以来的市场情况,报送了《我省当前市场情况及今后趋势分析》。
二、完善计划体系和指标体系
要建立科学的计划管理体系,实行中长期计划和短期计划相结合,综合发展规划同行业规划相结合,地区规划和专项规划相结合,经济发展规划同社会、科技发展规划相结合,经济建设同控制人口、资源合理利用、环境保护相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步做到以五年计划为主要形式,并列出分年度指标。年度计划,要在五年计划分年度指标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实际和当年新增生产能力所提供的产量,考虑社会需要作适当调整。1978年1月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出了“抓纲治皖,三年大见成效,八年大步前进,二十三年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同年,省计委着手组织了两淮以煤炭为中心的煤电钢化综合发展规划、淮北商品粮基地规划、全省水产规划、农机化规划、农村多种经营规划、轻手工业规划、城市规划、科教规划等多项规划。1979年后全省认真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按照省委“基建要下,生产要上,开支要减,财政要平,物价要稳,市场要活”的精神,安排各年计划,要求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求发展速度。经过两年多的编制工作,1983年4月,省六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安徽省第六个五年计划。1986年8月,省计委正式下发了经省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9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经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审查通过的《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这一纲要将1991~2000年的规划远景和“八五”计划安排结合起来,规定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基本方针,提出了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部署和措施;1993年8月,省计委根据省委五届八次、九次全体(扩大)会议和省人大八届第一次会议精神,对全省“八五”计划主要指标进行了调整,经省政府批发各地执行。这一时期,年度计划的编制比较及时,所包括的项目更加全面,内容更加充实。充实的计划主要有:国民生产总值计划、国民收入计划、经济技术效益计划、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全社会)物资平衡和分配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技术改造)计划、技术的引进和输出计划、利用外资和对外投资计划、建筑业计划、地区经济技术协作计划、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水平计划等;同时,充实了政策措施、地区经济发展布局等内容。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内容和指标项目,以省“七五”计划为例予以反映。省“七五”计划,包括“七五”计划主要指标和15个专业计划,这些专业计划是:经济效益计划,农业主要产品产量计划,工业主要产品产量分地区计划,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投资计划(附件:基本建设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技术改造更新措施投资和限额以上项目计划,节约能源计划,综合财政信贷计划。对外贸易计划,利用外资计划,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计划,劳动计划,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定)计划和工程建设概预算定额制定(修定)计划。省“七五”计划文本中采用的主要指标是:
〔经济发展目标〕
国民生产总值:第一产业、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产值。
工农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其中轻工业总值,重工业总产值。
国民收入:国民收入生产额,国民收入使用额。
财政金融:财政收入,财政支出;银行存款与存款余额,银行贷款与贷款余额。
〔主要比例关系〕
一、二、三次产业比例: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及一、二、三次产业从业劳动者比重。
农轻重比例:农业、轻工业、重工业产值及其比重。
积累与消费比例:消费基金、积累基金及其比重。
〔固定资产投资〕
全社会的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城乡集体和个体投资。
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地方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
〔经济效益〕
主要是机械工业开发新品种、新产品,轻纺工业开发新品种、新产品;每万元国民收入消耗的能源;全社会劳动生产率;预算内国营工业企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科技进步、社全事业和智力开发目标〕
科技方面:可供推广的重要科技成果应用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等。
教育方面: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培养毕业生,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培养本、专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等。
社会事业方面:人口自然增长率,城镇新增就业的劳动力,待业率,县以上医院病床增加数等。
〔农业〕
种植业:种植业产值,粮食、棉花、油料、黄红麻、苎麻、桑蚕茧、茶叶、烤烟年产量。
林业:林业产值,造林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林木畜积量。
蓄牧业:畜牧业产值,肉类、蛋类、奶类年产量。
乡镇企业:乡镇企业产值,其中村办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业、商业服务业产值。
水利建设和农业商品生产基地建设。
〔消费品工业〕
食品工业:食品工业产值,粮食加工量、食用植物油、肉类加工、罐头、卷烟、啤酒、饮料、名酒等产量。
纺织服装工业:纺织服装工业产值,化纤、纱、布、丝绸、呢绒、服装年产量,化纤生产能力,纱锭达到数,毛纺锭达到数,麻袋织机、苎麻锭数。
耐用消费品工业:电冰箱、洗衣机单班能力,电风扇、电视机(其中彩电)能力。
日用化学工业:合成洗涤剂生产能力,香精香料生产总值,化妆品产值。
其他轻工业:造纸能力等。
重点消费品工业生产企业建设性质与规模。
〔能源〕
电力工业:发电量,其中地方发电量;新增装机容量,其中水电装机容量。
煤炭工业:煤炭产量,其中统配煤、地方煤产量;煤炭建设总规模,建设矿井数,其中统配矿井数、设计能力,地方矿井数、设计能力。在建成总规模中,建成投产数、新增能力。
能源节约:节约能源总量,年平均节能率,完成节能基建和技措项目数,形成节能能力。
农村能源:新建沼气池,新增小水电装机容量。
重点能源工业生产企业建设性质与规模。
〔原材料工业〕
主要是钢、生铁、钢材、电解铜、电解铝、黄金、原油加工、硫酸、纯碱、烧碱、合成氨、化肥、轮胎、化学医药、木材、人造板、水泥、平板玻璃年产量。
重点原材料工业生产企业建设性质与规模。
〔机械电子工业〕
机械工业:发展新品种数,达到国际70年代水平产品产值的比重,优质品率,金切机床、载重汽车、民用钢质船舶、拖拉机、小型拖拉机、内燃机、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年产量。
电子工业:电子工业总产值,彩色电视机、录音机、收音机、计算机、计算机外部设备、通讯设备、测量仪器、应用仪器、半导体器件、特种电缆、光纤光缆、拉伸膜、显像管、集成电路年产量,产品的优质品率、一级品率。
重点机械电子工业生产企业建设性质与规模。
〔交通运输和邮电通信〕
交通运输:货运总量,其中交通运输部门货运总量、客运量。
邮电通信:邮电业务总量,市内电话交换设备总容量,话机总数,电话普及率,邮件处理能力。
重点交通邮电建设项目。
〔商品流通〕
消费资料流通:社会商品流通总额,其中消费品零售总额,农村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社会零售商业、饮食业、服务业网点数,从业人员。
生产资料流通任务。
〔城乡建设和建筑业〕
城市建设:城市供水能力,用水普及率,城市排水管网普及率,城市煤气气化率,城市道路人均占有面积,城市公共绿地人均占有面积,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环境卫生机械化清运水平,人均居住面积。
乡镇建设:村镇建设住宅面积,更新土、草房户数。
建筑业:主要是建筑业产值(系统内)。
〔进出口贸易和旅游〕
主要是进出口贸易总额,其中出口额,进口额;外贸收购总额;以及争取接待入境旅游人数,接待国内旅游人数。
〔基本建设投资〕
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其中中央部属、直供项目投资,地方项目需要投资。地方项目投资中,其中国家预算内投资,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国家承担合资项目及补助小型项目投资,外省合资,自筹投资;地方总投资中,农林水利、轻纺工业、能源工业、交通邮电、原材料工业、机械电子工业以及科、教、文、卫,商、粮、贸所占比重。
列入计划的基建大中型项目个数:其中中央项目,地方项目;续建项目,新建项目,预备项目。计划新增生产能力,列入前期工作的项目。
〔技术改造〕
主要是地方全民所有制企业技术改造和更新措施投资规模,其中银行贷款,自筹及其他资金(包括利用外资)。列入国家重点技术改造的项目数,其中地方项目。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人口总数控制数,自然增长率。
劳动就业:安置城镇新成长待业青年数,其中通过国营企业吸收就业人数,集体安排数,指导自谋职业和组织临时就业人数。城镇新办集体企业个数,安;/。排就业人员。
劳动保护:国营企业事故死亡率,职业病发病率。
居民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职工工资总额。职工实际平均工资。
消费结构:吃、穿、用、住、烧所占的比重。人均日摄取热量,其中来自动物性食品的热量比重。主要城市使用煤气、液化气的比重。居民非商品性支出占购买力的比重。
卫生:增加医院病床数。增加专业卫生人员数,其中卫生技术人员数。农村人口饮用安全卫生水的比重。免疫接种率。
环境保护:老工业企业污染源排放总量,其中工业废水及处理率,工业废气及处理率,工业废渣及处理率。钢渣、煤矸石、粉煤灰的处理利用率。长江、淮河干支流和巢湖的水质标准。
〔文化、体育〕
广播电视:中波广播人口覆盖率,电视人口覆盖率。
新闻出版:出版总印张,其中图书种类、印张,课本印张数,发行网点达到数。
体育: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学生的比重,优秀运动员队伍人数。
三、计划管理形式的改革
1984年省政府批发的《关于改进我省计划体制的若干意见》提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经济体制改革中“大的方面管住管好,小的方面放开放活”和“简政放权”的精神,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对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其它重要产品和一般经济活动,实行指导性计划;对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实行市场调节。
〔指令性计划〕
农业方面:根据国家和省对主要农产品需要情况,省下达粮、棉、油、麻、烤烟、生猪等产品收购和调拨量指标(包括数量、品种、质量)给地市、县,作为指令性计划。
工业方面:为了保证重点生产和重点建设等方面的需要,对少数重要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省下达的指令性计划指标,1985年缩小为40种左右,并做好主要生产条件的衔接。国家和省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实行一本帐,不层层加码。属于指令性计划的产品价格,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一律执行国家统一定价。企业在确保完成国家和省指令性计划和供货合同的前提下,可以组织超产;超计划生产部分,除国家有特殊规定不准自销者外,全部可以自销。
固定资产投资:基本建设投资中,国家预算内拨款改贷款的投资,贷款和利用外资安排的建设,按国家规定办理。省地方统筹、省财政自筹、超收能源交通资金(均为拨款改贷款),和银行基建贷款及省统借统还的外资、集资、合资等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由省计委下达指令性计划。由国家预算内拨款,国家利用外资安排的技术改造,按国家规定实行指令性计划。地方技术改造(省、地市、县)按国家下达的指标,控制总规模。
物资分配:省计委对煤炭、重油、木材、水泥、钢材、生铁、铸管、焦炭、废钢铁、铜、铝、铅、锌、纯碱、烧碱、硫酸、橡胶、锅炉、导线、汽车等产品实行计划分配。省统一组织协作和进口的物资全部纳入省计划分配。
商贸方面: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的收购和调拨,实行指令性计划。1985年,省只对12种农副产品的收购量和调拨量实行指令性计划;工业品中,省只对16种产品的收购量实行指令性计划。
改进外贸收购计划,1985年,对国家计委统一安排的出口商品和省列的二类商品共34种实行指令性计划,合肥、芜湖、蚌埠三市完成指令性计划后超过的部分,可自行委托口岸出口。
文教卫生方面:教育方面,对研究生、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实行指令性计划。人口计划,实行指令性计划。
〔指导性计划〕
农业方面:主要农产品的生产,不再实行指令性计划,改为指导性计划。
工业方面:省对主要工业品的生产实行指导性计划。对省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产品,企业可按照规定的方向,根据原材料、能源的可能和市场需要自行安排生产和销售,努力完成计划,产品价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或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
运输邮电方面:省对客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及邮电业务总量实行指导性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地市、省直部门自筹资金和未列入省计划的联营、集资、合资及县以上集体所有制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由地、市计委和省主管部门在省计委核定的年度自筹基建控制指标内统筹安排,报省计委、财政厅、建行备案。
利用外资与技术引进:省对利用外资与技术引进实行指导性计划。利用外资与引进项目的年总额度报国家计委审批,在国家计委核定的限额内,省计委经过平衡,分别确定部门和各地市的资金使用限额。
商贸方面:省对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1985年,省对3种农副产品收购实行指导性计划;工业品中,省对14种产品的收购量实行指导性计划。实行指导性计划的产品,由地、市计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收购数量报省计委,经平衡后列入计划。省计委管理的外贸收购商品中,国家计委统一安排的出口商品和省列的二类商品有59种实行指导性计划。
文教卫生方面: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在完成国家计划后,可实行有偿委托办学,统一招生,统一考试,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按双方合同实行定向分配。其它方面,如中、小学招生计划、卫生事业计划等实行指导性计划,分级负责。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事业计划,由地市和部门提出初步意见,报省计委进行综合平衡后下达。
〔市场调节〕
农业、工业方面,除实行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形式外的所有产品,均实行市场调节实行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的农副产品和工业品的收购量和调拨量,凡超过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收购部分的,以及指令性、指导性计划以外的产品和小商品,实行市场调节。
四、改进计划方法
〔加强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
下放计划管理权限以后,省及地市、县计委着重抓全社会的财力(包括财政和信贷)、物力、人力(特别是专门人才)和外汇的平衡;着重研究经济发展方向、经济结构、建设重点、生产力布局和各种比例关系;安排好经济发展速度、积累和消费比例,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对市场零售物价总水平进行控制,对主要工业消费品、国家统购派购的重要产品和计划分配的生产资料,实行计划价格;同时,进一步开展了经济协作,加强这方面的协调工作。
〔加强各种经济杠杆的综合运用〕
努力改变过去单纯用行政手段推动经济运行的做法。围绕计划目标,积极运用价格、税收、信贷、利率、工资、财政补助等经济杠杆;加强对综合运用经济杠杆问题的研究。同时,省计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多种经济杠杆的运用工作;重视经济立法,健全经济法规。
〔加强经济信息管理〕
在传统的常规方法基础上,大力采用系统工程、经济数学方法和电子计算机技术,做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预测,为编制中长期计划提供科学依据。1989年,安徽省计委对“八五”时期主导产业的选择中,就采用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首先,对安徽经济发展阶段、安徽产业结构的特点、安徽区域比较优势、安徽经济发展环境和产业结构转换能力等问题进行定性分析;并在此基础上,选用了收入需求弹性、生产率上升率、产业关联度、产值构成比重、国民生产总值弹性五大指标,对全省40多个行业进行层层筛选;然后从五轮筛选结果和定性分析综合考虑,初步选择部分原材料产品、部分机电产品和部分日用消费品作为安徽“八五”时期发展的主导产业群;农业、地方交通、能源及其他各类产业,将作为基础产业和相关产业,与主导产业配套发展;初步框算,这些主导产业所需资金约占“八五”全部全民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中央投资)的20%左右。这次研究分析形成的初步意见,由省计委报送国家计委。进入80年代以来,省计委还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生产、建设、市场、计划等方面的经济信息,开展了经济计划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1991年安徽省指导性计划管理情况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安徽省的经济、计划体制改革,同全国一样,始终围绕着建立有计划商品经济新体制这一中心来进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推动了商品经济的较快发展,其主要表现:一是,在坚持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发展了各种经济成份,个体、私营和“三资”等经济成份比重有所上升,为形成市场中多家竞争的局面打下了基础;二是,扩大了企业自主权,促进了企业机制的转变,增强了企业的商品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企业开始面向市场安排生产经营;三是缩小了直接计划的范围,指令性计划管理的工农业产品、国家统配物资品种和国家商业部门计划管理的商品大大减少,为扩大市场调节的范围开辟了道路;四是改革了价格体制,在农产品收购总额、工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国家定价比例下降,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大部分已实行市场价或指导价,新的价格机制开始形成;五是,市场体系初具规模,农产品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市场已基本形成,并初步建立起生产资料、资金、劳务、技术、信息、房地产等类市场。
在计划管理上,1984年省确定的指令性、指导性计划范围,在实际执行中也有过变动;1991年,省计委对指导性计划范围及其编制过程全面开展了调查研究,作出了初步总结。
〔农业〕
执行的全部是指导性计划。指标包括:农村社会总产值,农业产值及结构指标,15种主要农产品产量、播种面积计划,乡镇企业总产值,其中分列工业产值和从业人员。计划的编制,是根据全国计划会议精神和上年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建议数,征求各地市、农业有关厅局意见,形成草案,并进一步征求意见后上报省人民政府,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后,下达各地和厅局执行。
〔工业〕
安徽省计划指标分列工业总产值和乡及乡以上工业产值,包括轻工业、重工业产值计划。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分行业、分地区、分指令性、指导性列入计划。1991年,全省工业总产值766亿元(按1990年不变价计算)中,实行工业生产指令性计划的产品33种,产值102亿元,占13.32%,其中:国家计委管理的25种,95亿元;省计委管理的8种,7亿元。实行指导性计划的产品418种,产值349亿元,占到45.56%,其中:国家计委管理的23种,139亿元,省计委管理的132种,59亿元;省厅局管理的263种,151亿元。计划的编制,也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全省上年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建议数,征求省直各厅局、地市意见,形成草案,在全省计划会议上进一步衔接平衡,最后定稿报省政府,经省人代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
〔固定资产投资〕
按国家现行规定,集体和个人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列为指导性计划。“七五”计划期间(1986~ 1990年),城乡集体所有制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11.54%,城乡个体所有制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为36.44%。做法是,安徽省计委会同省经委将规模指标切块分配到地市,有的地市再分解到县(市),统计部门依据抽样调查来推算全省城乡个体和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数。
利用外资计划中,吸收外商直接投资计划属指导性计划,项目审批权限,总投资在5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合肥市、沿江的马鞍山、铜陵、芜湖、安庆4市在1000万美元以下)由地、市计委审批;500万美元以上由省或转报国家计委审批。计划编制过程,省计委根据各地历年利用外资情况编制计划草案,省计委只列限额以上的由省或国家审批的项目,对地、市项目只下达一个利用外资控制数。
〔物资和商品流通〕
物资流通:1991年省计委对煤炭、重油、木材、水泥、钢材、生铁、铸管、焦炭、铜、铝、铅、锌、铝材、钢材、纯碱、烧碱、硫酸、橡胶、导线、汽车等产品实行计划分配,其它物资均实行指导性和市场调节;1992年进一步缩小了指令性计划范围,如地方统配化工原料、导线、机电设备、省产载重汽车等指令性计划全部改为指导性计划,部分地方统配的煤炭、铜精砂、水泥等减少指令上调量。
商品流通:省计划管理的商品21种,其中指导性计划的4种;省对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实行指导性计划。
〔外贸外汇〕
出口:省管的出口商品近百种,对出口总额及主要出口商品均实行计划管理。
外汇:外贸体制改革后,外汇掌握在两头:国家和企业(主要是外资企业),全省外汇年收入5亿多美元,除上缴国家2亿美元,省集中2000万美元,其余3亿多美元全部掌握在企业手里,省缺乏调控能力。
〔科技和社会发展〕
科技:指导性计划有星火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扶贫计划、科技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试制鉴定计划和新技术开发计划。
社会发展:指导性计划包括教育(分普通教育、成人教育)事业,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以及卫生、体育、旅游、民政事业等计划。计划编制,由安徽省计委根据国家计委有关科技社会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计划指标控制数和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及实际,要求各地市及省直部门编制指导性计划,经省计委综合平衡后制订出计划草案,在全省计划会议上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后报省政府审查,提请省人代会审议批准后形成正式计划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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