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4月,安徽省计划委员会同意在芜湖、合肥、蚌埠新建、扩建物资仓库6300平方米;铁路专用线0.31公里,总投资为100万元。 1962年7月,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拨给安徽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款11.3万元。 1963年,国家经委物资管理总局当年批准从欠缴1961年年终利润的留成中,拿出57万元用于安徽省物资厅的基本建设。 1965年,安徽省物资系统用于基本建设的自筹资金为10.7万元。另外国家物资管理部还下达安徽省物资学校开办费2万元,建校舍487平方米;下达给全省物资系统财务、管理、经营的三项费用3.3万元;用于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室费用3.3万元,其中:安庆1.3万元、淮南0.9万元、淮北1.1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普遍“下马”,特别是1969年国家物资管理部将财务管理权限下放后,全省物资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处于停滞状态。 1973年,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恢复后,基本建设工作逐步走上正轨。据当时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关于1973年物资系统基本建设财务决算》数字,当年国家拨给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基本建设款79.5万元,实际投资额16.3万元(其中:合肥一库1.2万元,合肥三库5.5万元,蚌埠仓库9.6万元),结余额63.2万元(其中:省局办公室30.7万元,合肥二库25.8万元,合肥三库6.1万元,蚌埠仓库0.6万元),列入1974年基本建设财务计划。 1975年12月,安徽省革命委员会物资局在报送《1976年地方基本建设预安排计划的报告》中说明:1975年安徽省财政自筹资金基建项目计划投资额为27万元,安徽省革委会物资局实际投资额为14万元。 从1976年开始,安徽省人民政府决定安徽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由安徽省物资局统一管理,统一管理持续到1984年结束。这一阶段,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得到了较快的发展。 1976年前,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拨款累计为195.7万元。1976年预算拨款155.7万元(其中:省财政拨款137.2万元,地方财政自筹拨款18.5万元),其他拨款15.5万元,到1976年底累计总拨款366.9万元。见表1—5—1。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一) ![]() 1977年预算拨款212.3万元(其中:国家预算拨款148.3万元,省自筹拨款29.8万元,地、市、县拨款34.2万元);其他拨款16.9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1.9万元,其他单位拨入5万元)。见表1—5—2。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二) ![]() 1978年度基本建设预算拨款197.4万元(其中:国家预算拨款159.4万元,省财政自筹拨款20万元,地、市财政自筹拨款8.7万元,县级财政自筹拨款9.3万元);基本建设其他拨款12.3万元(其中企业自筹12.1万元,其他单位拨入0.2万元)。见表1—5—3。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三) ![]() 1979年预算拨款112.5万元,(其中:国家预算拨款89.5万元,国家物资总局补助投资40万元,结转到1980年继续使用17万元,实际拨款23万元);本年其他拨款38.2万元(其中:地方财政自筹资金8.5万元,企业自筹资金27.8万元,收回1978年上缴结余资金1.9万元)。见表1—5—4。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四) ![]() 1980年预算拨款111万元(包括当年限额拨款94万元,国家物资总局1979年结转地方机动财力17万元,实际支出106.8万元,年末限额结余4.2万元);当年其他拨款159万元(包括省局自筹补助投资68.8万元,地方财政自筹4.4万元,建设单位自筹56.9万元,挖潜改造23.7万元,其他拨款5.2万元)。见表1—5—5。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五) ![]() 1981年基本建设预算拨款54.2万元,剔除限额存款4.9万元,实行预算拨款支出49.3万元;当年其他拨款173.6万元(其中:省局自筹资金106万元,地、市、县财政自筹4万元,各部门、单位自筹149.2万元,挖潜改造资金0.1万元,其他拨款20.3万元)。见表1—5—6。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六) ![]() 1982年基本建设预算拨款54.8万元,剔除限额存款0.4万元,实际预算拨款支出为54.4万元;当年其他拨款217.4万元(其中:地、市、县财政自筹0.9万元,各部门、单位自筹216.4万元)。见表1—5—7。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七) ![]() 1983年基本建设预算拨款108.5万元,实际预算拨款支出也是108.5万元,当年其他拨款110.1万元,全部由部门、单位自筹。见表1—5—8。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八) ![]() 1994年基本建设预算拨款70万元,(其中:安徽省物资学校建设款50万元,安徽省计委“戴帽”下达给芜湖市物资局20万);当年其他拨款187万元(其中:安徽省物资局补助79万元,各建设单位自筹108万元)。见表1—5—9。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投资汇总表(九) ![]() 从1976年至1984年间,安徽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预算内拨款合计达1038.5万元,见表1—5—10。通过其他渠道筹措的基建拨款为929.5万元,见表1—5—11。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预算内拨款汇总表 ![]() 全省物资系统基本建设其他拨款汇总表 ![]() 1982年2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管理局《关于1982年物资供应网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为解决全省物资系统兴建基层供应网点所需资金问题,经与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协商,并报安徽省经济委员会批准,同意用人民银行贷款兴建一批物资系统基层供应网点。”根据这一规定,1982年3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管理局《关于下达1982年物资供应网点建设第一批贷款计划的通知》中规定,全省物资系统第一批供应网点建设贷款合计239.2万元,在63个地、市、县级物资局建152年供应网点;1982年11月,安徽省物资管理局《关于下达1982年度物资系统供应网点建设第二批贷款计划的通知》中规定,全省物资系统第二批供应网点建设货款合计39.8万元,在5个市、县级物资局建设10个供应网点。 1984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物资局《关于下放物资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物资系统基本建设管理工作,从1985年开始按隶属关系和资金来源渠道下放到地方管理。地、市、县级物资企业从1985年起的基本建设和零星土建工程一律按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报当地政府安排。”从此,省物资局只管理省直物资企业基本建设工作。 自1985年到1995年,安徽省物资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累计自筹资金4985.5万元投资基本建设,各年投资情况见表1—5—12。 安徽省物资局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表 ![]() 安徽省物资局从1954年正式成立至1995年底,基本建设建筑面积累计达到267363.53平方米,基本建设投资总额为6996.5万元。历年基本建设投资情况见表1—5—13。 安徽省各地(市)、县物资局基本建设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项目有44个。总建筑面积和总投资金额分别为735737平方米和50971万元。具体情况见表1—5—14。 安徽省物资局系统历年基本建设情况表 ![]() ![]() ![]() 全省地、市物资局投资额100万元以上基本建设情况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