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安徽省调整安庆地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88〕10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二日、四月五日、四月二十七日《关于要求变更安庆地、市体制和调整行政区划的请示》和补充报告收悉。同意你省:
一、撤销安庆地区和原安庆市,实行地市合并。新组建的安庆市辖桐城、怀宁、枞阳、潜山、太湖、宿松、望江、岳西八县。
二、撤销贵池县,设立贵池市(县级),以原贵池县的行政区域为贵池市的行政区域。
三、设立池州地区,辖贵池市和原安庆地区的东至、石台二县以及芜湖市的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地区行政公署驻贵池市。
调整上述行政区划,不得增加新的机构和编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一九八八年八月十七日
发: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抄:省委、省顾委、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法院、检察院。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