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以前,安徽省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主要以省统计局为主,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1979年至1983年期间,则主要是由省各有关业务单位调查核算,省物价委员会(物价局)农产品价格处汇集有关成本资料。 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物价局、劳动人事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凡有调查任务的市、县均设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同年,安徽省计划委员会、省人事局、省劳动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下发《关于下达新增物价检查和农产品成本调查人员编制和劳动指标以及选调、录用干部的通知》,决定在省和有调查任务的市、县物价部门下设农产品成本调查队(以下简称成本队),同时分配事业编制147人。人员的配备原则上一半从机关、事业、企业现有干部和军队转业干部中选调,以及从大学和中专毕业生中分配;一半从城镇高中毕业的待业青年中公开招收,经文化考试后择优录用。 1984年6月,全省物价系统组建各级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的工作基本结束,初步形成了一个布局合理、覆盖全省的农产品成本调查网络。 1984年6月,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队组建完毕,负责指导全省物价系统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 1988年9月,安徽省编制委员会、省人事局、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联合下文,决定将各级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改名为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并在部分省辖市和阜阳县、歙县增设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各行署也适当充实成本调查力量;省队增加编制5名。至此,全省共有34个市县设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成本调查干部编制也由过去的147人增加到194人(见表6—3—1)。为更好地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安徽省农产品成本调查系统机构编制一览表 表6—3—1(1988年)单位:人 说明:舒城县成本队的编制系六安地区所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