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价委员会文件 皖价综字[1981] 47号 ★ 各行署,市、县人民政府(革委会),省直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物价、整顿议价的通知》,加强和改善物价管理,做到物价要稳、市场要活。在去年“小改小革”的基础上,总结一年多来的经验,研究制定了《关于整顿议价的暂行规定》、《关于工业品价格几个问题的暂行处理办法》、《关于加强物价管理的试行奖惩办法》等三个文件,并在四月份召开的全省物价会议上进行了讨论和修改。现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试行。请各地、各部门将试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以便总结经验,研究改进后报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下达。 安徽省物价委员会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