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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港口、码头、航道管理
一、港口、码头管理
19世纪60年代,华阳港出现码头装卸工,封建把头陈有望霸占码头,向装卸工苛收役赋。解放后,华阳港由县航运管理站管理,华阳搬运工会经营。1965年,华阳港停靠大轮,磨盘洲港区码头由长航经营管理,华阳闸港区码头由华阳搬运站经营,县航管站管理。
城关港吉水码头在20世纪40年代由县手工业联合会头头张铁樵霸占,强迫装卸工交纳各种税费。解放后,吉水码头因华阳闸阻航而萧条,城关码头由县搬运管理站经营管理。
杨湾港码头由杨湾搬运站经营,杨湾交通管理站管理。
赛口港码头由赛口搬运站经营,赛口航管站管理。1987年,赛口码头上建私房,经县交通局、航管站、赛口搬运站多次交涉,仍未撤除。
漳湖港码头由长航经营管理,漳湖派出所协助漳湖港务站维持秩序。
二、航道管理
县境航道由省航道局管理。1956年后,因修建杨湾闸、华阳闸、东隔堤、皖河闸,阻碍船舶通航,航道逐年淤塞。1985年,县粮食部门在华阳河口建一粮食专用码头,正当航道转弯处,造成航行障碍,易发海损事故。1987年,开始建华阳船闸,将沟通长江与内河航运。
三、规费征收
1951年至1958年,县船舶验审和丈量工作由安庆地区航运局办理。1959年起,航管站对县内木帆船实行临时性验审,年规费收入100元。1960年起,木帆船验审由县航管站办理。1984年7月以后,县境内挂桨机船验审和驾长考试,均由县航管站办理。初审费每艘25元,营运中验审费每艘12元,其票证收据由地区统一印制颁发使用,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将规费收取上缴。1987年起,县内征收乡镇船舶安管费,由乡管员向船主征收,上交所属区、乡(镇)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有结余的乡镇,可提留40%列为渡船更新维修费。
1971~1987年县航管部门规费征收情况
19世纪60年代,华阳港出现码头装卸工,封建把头陈有望霸占码头,向装卸工苛收役赋。解放后,华阳港由县航运管理站管理,华阳搬运工会经营。1965年,华阳港停靠大轮,磨盘洲港区码头由长航经营管理,华阳闸港区码头由华阳搬运站经营,县航管站管理。
城关港吉水码头在20世纪40年代由县手工业联合会头头张铁樵霸占,强迫装卸工交纳各种税费。解放后,吉水码头因华阳闸阻航而萧条,城关码头由县搬运管理站经营管理。
杨湾港码头由杨湾搬运站经营,杨湾交通管理站管理。
赛口港码头由赛口搬运站经营,赛口航管站管理。1987年,赛口码头上建私房,经县交通局、航管站、赛口搬运站多次交涉,仍未撤除。
漳湖港码头由长航经营管理,漳湖派出所协助漳湖港务站维持秩序。
二、航道管理
县境航道由省航道局管理。1956年后,因修建杨湾闸、华阳闸、东隔堤、皖河闸,阻碍船舶通航,航道逐年淤塞。1985年,县粮食部门在华阳河口建一粮食专用码头,正当航道转弯处,造成航行障碍,易发海损事故。1987年,开始建华阳船闸,将沟通长江与内河航运。
三、规费征收
1951年至1958年,县船舶验审和丈量工作由安庆地区航运局办理。1959年起,航管站对县内木帆船实行临时性验审,年规费收入100元。1960年起,木帆船验审由县航管站办理。1984年7月以后,县境内挂桨机船验审和驾长考试,均由县航管站办理。初审费每艘25元,营运中验审费每艘12元,其票证收据由地区统一印制颁发使用,财务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按月将规费收取上缴。1987年起,县内征收乡镇船舶安管费,由乡管员向船主征收,上交所属区、乡(镇)统一掌握,专款专用,有结余的乡镇,可提留40%列为渡船更新维修费。
1971~1987年县航管部门规费征收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