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日期:

目录

一、福利费
1953年,拨福利费3521.60元,用于补助干部生活困难3130.86元。1964年,国家机关、群众团体按工资总额2.5%提取福利费9958元,补助生活困难的216人7300元,占总金额的73.31%。1970年后,干部福利费采用包干办法,按干部人数比例拨款,由各主管部门统一掌握。1980年后,国家机关福利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5元,教育、科学事业单位实行预算包干,可从增收节支中提取一部分经费用于集体福利事业和个人奖励。1987年,国家机关支出福利费46290元,其中补助个人1656元,补助集体29934元。
国家工作人员亡故后,给予丧葬费、抚恤费和生活困难补助费。1959年至1987年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先后有113名干部遗属享受补助,1987年补助金额为66270元。
二、津贴
职工在特殊条件下工作,发给保健费、卫生防疫费、医疗费和加班工资等津贴。1984年全民所有制单位支出各种津贴845020元(其中加班工资151835元),人均102.39元。1985年对教师、护士实行教(护)龄津贴,全县1351人月补8480元,人均6.28元。1986年,国营企业支出津贴(不含加班工资)1.83万元,1987年增至5.93万元。
二、休假
职工都享受节假、年假、探亲假和婚、丧假,女职工还享有产假。在国家规定的假期时间内,工资全发,其它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女职工怀孕、生育及产期所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等,均公费报销。1985年,干部实行年休假制度,凡参加工作满5年至14年者,年休假10天;工作满15年至29年者,年休假20天;工作满30年以上者,年休假35天。
上一篇:第一节 工资
平台声明

平台收录的姓氏家族文化资料、名人介绍,各地方志文献,历史文献、农业科技、公共特产、旅游等相关文章信息、图片均来自历史文献资料、用户提供以及网络采集。如有侵权或争议,请将所属内容正确修改方案及版权归属证明等相关资料发送至平台邮箱zuxun100@163.com。平台客服在证实确切情况后第一时间修改、纠正或移除所争议的文章链接。

族讯首页

姓氏文化

家谱搜索

个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