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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代表大会
解放前党的代表大会
解放前,中共凤台县党的代表大会仅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召开两次。
民国18年(1929年)8月30日,中共阜阳中心县委书记李乐天和寿县县委特派员刘启元在姚皋店小学主持召开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20余人,会议历时半天一夜。刘启元在会上作了政治报告。会议通过《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共凤台县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委员会,刘启元当选为书记,程东方、廖敏中、程西俭当选为委员。县委成立后,向全县发出《关于建立上下窑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止右倾思想的通知》、《关于征收党费的通告》等文件,加强了凤台地区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民国19年6月,中共凤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齐王庙小学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二三十人。刘启元主持会议并作政治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一届中共凤台县委员会,王介佛当选为书记,程东方、李襄言为委员。会后,党的组织建设和各项斗争都有较大发展,形成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凤台县革命斗争的高潮。
解放后党的代表大会
1956年3月1日至4日,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3名、列席代表35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臧秀生代表原县委所作的《1955年工作总结、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袁恒文、詹坤宝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一届委员会。一届一次全委会选举和产生了书记、副书记。中共凤台县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1960年2月26日至28日,中共凤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9人,列席代表1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赵伯良代表第一届县委所作的《第一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检查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刘波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研究了1960年各项工作任务,对工农业生产、商业、文教卫生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目标。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二届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共凤台县第二届委员会由32人组成,其中委员25人,候补委员7人。
1970年5月7日至11日,中共凤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应到代表696名,实际出席代表64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欣南所作的《在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杨泽远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84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中共凤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9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柴慎显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为进一步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李树义所作的《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淮南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共凤台县第四届委员会由37人组成,其中委员33名,候补委员4名。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四届一次县委全委会议和纪检委全委会议分别选出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县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检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解放前,中共凤台县党的代表大会仅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召开两次。
民国18年(1929年)8月30日,中共阜阳中心县委书记李乐天和寿县县委特派员刘启元在姚皋店小学主持召开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20余人,会议历时半天一夜。刘启元在会上作了政治报告。会议通过《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共凤台县工作计划》,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委员会,刘启元当选为书记,程东方、廖敏中、程西俭当选为委员。县委成立后,向全县发出《关于建立上下窑工作的通知》、《关于防止右倾思想的通知》、《关于征收党费的通告》等文件,加强了凤台地区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
民国19年6月,中共凤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在齐王庙小学召开,历时3天,出席会议代表二三十人。刘启元主持会议并作政治报告。会议选举产生新的一届中共凤台县委员会,王介佛当选为书记,程东方、李襄言为委员。会后,党的组织建设和各项斗争都有较大发展,形成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凤台县革命斗争的高潮。
解放后党的代表大会
1956年3月1日至4日,中共凤台县第一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03名、列席代表35人。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并审议臧秀生代表原县委所作的《1955年工作总结、1956年工作任务的报告》;听取并审议通过袁恒文、詹坤宝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提案审查报告》,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一届委员会。一届一次全委会选举和产生了书记、副书记。中共凤台县第一届委员会由15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
1960年2月26日至28日,中共凤台县第二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99人,列席代表16人。会议听取并审议赵伯良代表第一届县委所作的《第一届党代会以来的工作检查总结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刘波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作出决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党代会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讨论研究了1960年各项工作任务,对工农业生产、商业、文教卫生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目标。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二届委员会。二届一次全委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书记处书记。中共凤台县第二届委员会由32人组成,其中委员25人,候补委员7人。
1970年5月7日至11日,中共凤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应到代表696名,实际出席代表641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陈欣南所作的《在中国共产党凤台县第三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杨泽远所作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并分别作出决议。会议选举产生中共凤台县第三届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委员31人,候补委员4人,常务委员9人,书记1人,副书记3人。
1984年6月29日至7月3日,中共凤台县第四次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98名,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柴慎显代表上届县委所作的《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为进一步开创我县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李树义所作的《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分别作出了决议。会议选举产生出席中共淮南市第四次代表大会的代表。中共凤台县第四届委员会由37人组成,其中委员33名,候补委员4名。中共凤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由15名委员组成。四届一次县委全委会议和纪检委全委会议分别选出常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县委常委会由8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纪检委常委会由7人组成,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