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三节 包件
包件分普通包裹和快递小包两种。民国时期,凤台县只收寄普通包裹,数量甚微,多系商包。民国35年至37年(1946年至1948年)间,年均收寄量不足200件。解放后,包件项目迭增。1950年开办“代收货价”、“代购货物”业务。全年出口量为500件。1952年,恢复抗日战争时期停办的“保价包裹”。1979年,保价包裹划分为“甲类保价包裹”和“乙类保价包裹”两种。寄费实行“递进邮费制”,即按邮程远近,轮轨通达情况,将各省、区所辖邮局,分为若干计费区域,实行一区一费制。凤台为蚌埠计费区。1985年,包出口量达两万件,比1950年增长19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