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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
1964年,市建行向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成立发放临时周转贷款12万元。1972年,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没有新的发展。1973年市建行发放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70万元。占当年建筑安装工作量的20%。1983年,贷款余额占当年完成建筑安装工作量的5.5%,高于全国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占建筑安装工作量4%的水平。
1983年国务院决定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1984年,建设银行总行颁发《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除季节性超定额储备材料临时性周转贷款外,原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定额流动资金也改由建行贷款供应。全年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占全市主要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0.8%,高于全国9.66%的水平。
1985年,市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猛增。对施工企业、建材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全年贷款量占全市主要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17%,远高于全国10.89%的水平。
1989年,建设银行总行下发《关于加强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的重点是建筑安装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市银行扩大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并向对外承包企业、物资供销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建材生产企业以及施工企业为安置多余人员兴办的企业效益较好的、为施工服务的第三产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到1992年,全市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达6492万元,是1973年建行恢复时的近93倍。
1983年国务院决定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1984年,建设银行总行颁发《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办法》,规定除季节性超定额储备材料临时性周转贷款外,原由国家财政预算拨款的定额流动资金也改由建行贷款供应。全年建筑安装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占全市主要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0.8%,高于全国9.66%的水平。
1985年,市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猛增。对施工企业、建材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全年贷款量占全市主要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作量的15.17%,远高于全国10.89%的水平。
1989年,建设银行总行下发《关于加强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的重点是建筑安装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市银行扩大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并向对外承包企业、物资供销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建材生产企业以及施工企业为安置多余人员兴办的企业效益较好的、为施工服务的第三产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到1992年,全市银行建筑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达6492万元,是1973年建行恢复时的近93倍。